上栗法院建案件质量全程跟踪评查制度
2008-12-03 14:42:34
     中国法院网讯 (黄好)  今年以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按照以质量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在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独创性地建立了案件质量全程跟踪评查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全院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将评查监督贯穿案件始终,包括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它较之以往的案件评查老模式的优越性体现在,一是改变了那种仅仅是事后监督的案后评查,建立了案前、案中以及案后评查三个阶段相结合的全程评查新模式,并且对评查出来的问题予以跟踪,对整改结果予以复查,达到全程评查、全程监督的效果,进而避免了案后评查查出问题却无法弥补的后果;二是以往的评查仅仅采取抽查评查的形式,可能存在“漏网之鱼”,而这种评查新模式针对的是所有的己结或未结案件,做到立案一件、评查一件,全面确保案件质量。三是针对此项评查制度,该院成立了以年轻干警为主力阵容的案件评查小组,评查小组成员自愿牺牲休息时间,利用双休日或是工作日晚上的时间加班加点评查案件,在评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初始评查之后,该院审委会委员还对评查小组评查的案件进行复查,这样使两套评查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排除了在以往案件评查过程中的非正常性干扰,进一步确保了案件质量。另外,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年轻干警通过评查他人所承办案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间接地提高了自身业务水平,起到了“一箭双雕”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己组织11次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681件,查出问题500余处(含重复),对查处出来的问题,均发回庭室进行整改,第一时间纠正案件错误。上诉率较往年同期降低30个百分点,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率亦下降40个百分点,当事人申诉或上访情况大幅减少,其中无一起因当事人不服案件审判而到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缠访闹访现象,无一起因审判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社会公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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