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的明天
2008-11-28 10:16: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广慧
  我要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平安夜的惨案。被告人李晖、马汀、刘治(人物均为化名)均是北京某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生。

  2003年12月24日,平安夜的热闹气氛骚动着年轻人的心。李晖、马汀、刘治不谋而合,趁夜色跳出校园围墙找了个饭馆痛痛快快地喝了顿酒。22时许,身为学生会干部的李晖像往常一样检查宿舍休息秩序,不成想与某室学生曹岩发生口角。想想曹岩平常就“叉刺”,李晖气不打一处来,遂提议给曹岩点颜色看看,马汀、刘治均表示同意。次日1时许,上述等人围在曹岩宿舍门口叫他出来。楼道中漆黑一片,就在曹岩开门的瞬间,马汀用刘治提供的一根铁棍打向曹岩,致其左眼受伤,医治后最好矫正视力为0.02,经鉴定为重伤(偏轻)。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分别对李晖、马汀、刘治采取了取保候审。

  我拿到这个案子后,心头感到沉甸甸的。作为母亲,我为这些孩子感到惋惜;作为法官,我更清楚肩上担子的分量。案中涉及到的被告人以及被害人均是独生子,未成年人。很显然,我面对的不是四个孩子,而是四个家庭。如何办好这个案件?

  为了做到心中有数,我着手从卷中寻找资料。案情很简单,作案手段也不复杂,被告人都是学生干部,平常表现不错,主观恶性不深,但关键是造成的后果很严重。被害人的眼睛几乎失明,现已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双方矛盾很尖锐。之前有关部门的几次调解都因额度相差太大而未能成功。虽然调解难度很大,但却是办理此案的关键,意义重大。我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展开工作。

  为了避免正面冲突,我首先约见了被害人一方。果然,被害人的父母带着孩子、律师怒气冲冲地来到法院,一见面便说:“弄瞎了我儿子的眼,毁了他一辈子,我饶不了他们!”面对情绪激动的农村老汉还有搂着孩子哭哭啼啼的母亲。我没有急于搭话,更没有急于让他们降低高额的诉请,而是围绕中心展开耐心细致的交谈:“孩子现在这样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他今后还要面对很长的人生,不要让他的心灵过早的泯灭了对生活的向往,而埋下仇恨的种子。父母要给他勇气面对生活。法院会尽最大的努力做工作,给与最大的补偿,但也要考虑到对方家庭的承受能力。调解不成,四个孩子的家庭和他们的将来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希望你们慎重考虑。”

  之后,我没有急于传被告人,而是主动与被害人聘请的律师取得了联系。经过多次交换意见,彼此间达成了共识。根据我的经验,由律师作些工作,当事人会容易接受。果然,被害人不久便更换了诉状。提出了较为理智的诉请。

  于是,我分别会见了被告人及其家长。我首先对三个被告人进行了严肃的辨法说理,指出了犯罪的严重后果,在摸清了他们的家庭情况和真实想法后,我明确地告知只有用诚心换取被害人的谅解才是他们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三个家庭虽然各方面情况不同,但在承认错误愿意赔偿的同时,推诿责任上却是相同的。因为有事先的充分准备,准确抓住了三个家庭的不同定位,沉着应对,经过一整天的耐心工作,终于达成了由三家平均承担赔偿款的协议。

  可就在约定送款的当天,迟迟不见李晖一家,电话联系不上。这一次调解失败了。

  第二天一早,李晖父母意外地来了,哭着恳求我宽限几天。看着他们手里握着的零零整整的钱,我给了他最后的期限。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始终未能筹到钱。为什么?为了摸清情况,我决定实地走访。

  李晖家住北京郊区农村,是一个并不贫穷的地方,但通过走访,却得知他家竟是这里有名的贫困户,李晖的父亲曾因为交通肇事被判刑,至今还拖着一屁股债。父亲的原因,李晖很小就成了没人能管的孩子。出事后,全家怎么都借不到钱。孩子的母亲患有重病却无钱买药,奶奶着急地躺在床上一病不起。

  根据这个情况,我及时调整了方案。经过工作,被害人拿到了刘治和马汀给付的赔偿款,并撤销了对他们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焦点集中到了李晖身上。赔偿款拿不来,调解无法进行。怎么办?一次调解的空间,我正欲上楼,耳边还想着李晖父母的哀求声。拐弯处突然闪出李晖,“阿姨,别管我了!您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说完他迅速跑开了,我看到他眼中竟然闪动着泪花。经过几次接触,我感到李晖的思想很叛逆,眼神语言总是冷冷的。是绝望了吗?难道让他向父亲一样在监狱中得到“洗礼”,使他的叛逆得到“升华”而回报社会吗?

  在与原告方的一次深入谈话中。我们把李晖一家的状况作了详细地介绍。经过几次的接触,原告方已看到法官为了孩子们所作出的辛苦和努力,他们深受感动,善良、朴实、理智终于融化了愤怒与仇恨,在李晖父母做出了规定期限内将赔偿款补齐的承诺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谅解。

  由于三名被告人均是在校生,案件的发生学校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我们始终努力与学校沟通希望能取得工作上的配合。但事实并非我们所想,学校一直很低调,并且明确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只要被处以刑罚,即便是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也要开除学籍。面对学校的冷漠和苛刻的校规,为了挽救这三个孩子,合议庭综合全案,经过慎重考虑,向院长作了汇报后,决定对三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当天,被害人一家也来了,宣判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原告方的律师走过来握住我的手,称赞说,他是外地某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成员,看到首都的法官为了孩子不怕困难,尽心竭力,很受感动,他要把这个案子讲给他们那的法官们听。李晖的父亲表示一定不会让法官失望,让被害人失望的。三个孩子含着泪向国徽、向着法官们深深地鞠了一躬。第二天,李晖全家送来了一面锦旗。

  案件的审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从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作为法官首先要执法为民,以诚心去感染人、以爱心去温暖人。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是父母含泪的双眼,当今,孩子对于一个家庭的意义是无法估量的。面对此类案件,我们更要从司法为民的深度出发。在当事人双方利益剧烈冲突时,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则会成为案件成败的关键,法官既要有威慑力,又要体现亲和力,二者相辅相成,要用诚心、爱心去引领行动,体现在说话、做事乃至眼神中,促成双方的良性互动。

  其次,要认真查阅案卷,全面了解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法官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要学会发现和搜集线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原因往往不在自身,要善于、勤于从他们的身后发现缘由,联系社会、家庭、学校的力量,达到治病治本的效果。

  第三,找准立足点,围绕中心,屡清办案思路,做到有条不紊,严谨细致。越是复杂的案件,法官越要具有清晰的头脑,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本案中一共涉及到四个家庭,情况各不同,调解是目的,但过程一定是要合法的,不能让当事人扰乱思路,更不能一味地采取或硬或软的简单方法,要对症下药、刚柔相济、机动灵活的适应调解中突发情况。

  第四、公正执法、不偏不倚。调解本身就是当事人双方利益取舍的拉锯战,即要善于抓住各方的利益驱动因素,又要灵活的运用法律合法的加以限制。本案中,之所以取得了双方满意的效果,正是因为法官在事实的基础上,公正的平衡了各方面利益,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与执法的公正。

  第五、不能就案论案,要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本案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我们都力求化干戈为玉帛,伤害已经造成,事实无法改变,我们应排除一切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可想,我们的工作如果不扎实、不到位,孩子的心中会不会埋下复仇的种子,父母间会不会结下恩恩怨怨,而这些无疑会形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物质上的赔偿不等于真正意义上的道歉,诉讼的撤销亦不等于真正意义上的谅解,犯罪必将受到惩罚,但法官追求的应该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更高境界。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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