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真心爱心换民心
2008-11-27 14:30: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春容
匡小芹是来自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法庭的一名普通法官,她外表柔弱,衣着朴实,一个普通得一转眼或许你就会认不出的人。就是她,十二年如一日,坚守法庭,以拳拳赤子之心,耿耿敬业之情,于平凡点滴之处,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十余年来,她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用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群众满腔热情,对待私利一文不贪,坚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了党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她是同事们钦佩的调解能手,她是老百姓信赖和满意的贴心法官。
巧解百姓结 善分政府忧
匡小芹身处基层法庭12年,接触的大多是一些家庭纠纷或邻里琐事等小案,面对这类案件,她从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一旦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冲突加剧,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匡小芹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凡她经手的案子,她都将总结出来的“三心调解法”、“五步调解法”发挥到极致。她累计办案1000余件,07年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78件,调解71件,调解率达91%,无一上诉、上访及超审限案件,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也赢得了当地百姓的赞赏。
2005年7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购销合同货款纠纷一案诉至法庭,匡小芹接手该案后了解到案情非常简单,张某系一黄花菜农,含辛茹苦将采摘了的黄花卖与王某后,王某拖欠了其25000元货款未付。王某以自己具有特殊身份接到法院传票后趾高气扬,声称:“你们法院能把我怎么样?”。匡小芹没有被气势所吓倒,沉着冷静,三番五次到被告家中,找被告交流谈心,心平气和地指出“你是人民中特殊的一员,更应该作出一个好的表率,原告是一农民,这是他的血汗钱,而且他儿子等这笔钱上大学……”。多次的将心比心,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哪个父母不爱怜自己的孩子呢?经过一番心理斗争,被告最终主动把钱交给了原告,并动情地说:“你是一名真正为民办事的好法官,我是服了你了。”
今年6月的一个周末,官家嘴镇村民蒋某为肖某家建房施工时,不慎被掉落的原木砸到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就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共识而闹至政府,死者亲属情绪异常激动,如不妥善处理势必引发群体性的斗殴事件。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心急如焚,求助于黄土铺法庭派员协助处理。当时,庭长出差在外,匡小芹接到电话后即带领一名干警火速赶到镇政府,弄清情况后,匡小芹与镇领导分别做双方亲属的工作,从人情、法理入手,讲事实、摆道理,直到晚上十一时双方最终达成了由肖某赔偿蒋某丧葬费等损失共11万元的协议。一起一触即发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镇领导十分满意,匡小芹的脸上也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曾经,外表瘦弱的她也曾遭受过别人的质疑,有人问她:“你这么柔弱,你说的话当事人能服吗?”“我的案子你能办好吗?”,她都抱之一笑,但用行动一次次地证明了自己,也诠释了一名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人大领导庭审完她的案件后,也赞叹:“柔弱小女子,四两拨千斤!”
洒汗水一身 赢百姓赞誉
匡小芹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基层百姓有着很深的感情。闲暇时,她非常愿意与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交流,从他们身上她看到了很多可贵的东西。但同时又为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制观念的淡薄苦恼和担忧着。于是她产生了个想法,要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不遗余力地向群众宣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这样既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也无愧于一名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一到休息时间,匡小芹就走村串户,不辞辛苦地询问和了解当地村民的生活状况,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并一一记录在册,做好整理;适逢镇上赶集,就摆个小摊,向过路的村民分发一些法制知识资料;她还经常上网搜索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问答,将其印制成试卷,免费发放给村民。刚开始时,她的小摊总无人问津,赶集的人对她报以诧异、不屑的目光。好几次,有人劝她换种方法或者干脆放弃得了,可她思前想后,觉得认识总是需要个过程,还是决定继续。慢慢地,开始有人“光顾”她的小摊了,偶尔还能碰上几个向她提问的村民,这让她欣喜不已;有的村民领回问卷做好之后,还自觉送到庭里,让她给打个分。看到村民的变化,她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艰苦的工作环境,挨家挨户的走访,几次三番的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常使匡小芹觉得力不从心,可她从未想过放弃。一年下来,她累计走访农户118户,发放资料760余份,问卷1300余份。翻看着厚厚的一大本记录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满了走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有反映村民意见的,如某某法官态度不够好,某案件执行还未到位;有督促自己工作的,如何寻求某类案件的最佳调解方法,某某当事人还未及时回访等等,虽然都是一些细小的事情,可就是她的一次次走访和询问,让村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官威严背后的深情厚谊。有一次下乡时,正好碰到两村民因田间放水问题闹纠纷,看情形,还像要大打出手,她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最后经过她的一番调解,矛盾化解了,双方又恢复了往日和谐的邻里关系。匡小芹的付出换来了百姓的认可,他们常说,如果每个法官都能像匡法官一样,这样平易近人,这样为我们百姓着想,我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以廉洁之身 护公正形象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身份的特殊,决定法官必须具有崇高的职业操守。十余年来,匡小芹甘于清贫,不为利动,不畏权贵,树立了人民法官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2007年,她受理了一个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是她朋友的亲戚,朋友亲自打电话请她关照,可事后判决结果一点也没有偏袒该朋友的亲戚。事后别人告诉她,朋友生气了,她淡淡地、憨憨地笑了,说:“我忘了”。是的,在办案中,她老是忘了人情世故,老是忘了功名利禄,她只记得公道,记得廉洁,记得神圣的法律以及党和人民的重托。案件的公正判决是她唯一的追求。其他的,她都不想管,也管不了。
2007年5月,一个承包案件的当事人将1000元钱悄悄塞入了她的办公桌,就急急地走了,她发现后急忙追去,一直追到汽车站,把红包当场退给了他。当事人说:“何必这么认真呢,一点小心意而已。”匡小芹严肃地说:“这个不认真,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认真的了,你不能用钱来玷污法律的尊严。”当事人只好悻悻地收回了红包。后经过匡小芹多方的调解,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由衷地赞叹“没想到现在还会有这样的清官,真是难得啊!”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她不计较个人得失,却竭力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不在乎名利,却塑造了一名法官的光辉形象。匡小芹扎根基层十二年来的艰辛工作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她多次获得各级表彰。1998年5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书记员”称号;2002年3月被县人大评定为“执行先进个人”,2005年匡小芹承办的张千生拖欠货款案被县人大评为“优质案卷”;2006、2007年被县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07年2月被衡阳市委、市政府授予“衡阳市人民满意政法基层干警”荣誉称号,记二等功一次;2007年3月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就这样,匡小芹执着于自己的审判事业,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一曲亲民爱民、廉洁执法的动人乐章。
巧解百姓结 善分政府忧
匡小芹身处基层法庭12年,接触的大多是一些家庭纠纷或邻里琐事等小案,面对这类案件,她从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一旦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冲突加剧,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匡小芹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凡她经手的案子,她都将总结出来的“三心调解法”、“五步调解法”发挥到极致。她累计办案1000余件,07年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78件,调解71件,调解率达91%,无一上诉、上访及超审限案件,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也赢得了当地百姓的赞赏。
2005年7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购销合同货款纠纷一案诉至法庭,匡小芹接手该案后了解到案情非常简单,张某系一黄花菜农,含辛茹苦将采摘了的黄花卖与王某后,王某拖欠了其25000元货款未付。王某以自己具有特殊身份接到法院传票后趾高气扬,声称:“你们法院能把我怎么样?”。匡小芹没有被气势所吓倒,沉着冷静,三番五次到被告家中,找被告交流谈心,心平气和地指出“你是人民中特殊的一员,更应该作出一个好的表率,原告是一农民,这是他的血汗钱,而且他儿子等这笔钱上大学……”。多次的将心比心,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哪个父母不爱怜自己的孩子呢?经过一番心理斗争,被告最终主动把钱交给了原告,并动情地说:“你是一名真正为民办事的好法官,我是服了你了。”
今年6月的一个周末,官家嘴镇村民蒋某为肖某家建房施工时,不慎被掉落的原木砸到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就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共识而闹至政府,死者亲属情绪异常激动,如不妥善处理势必引发群体性的斗殴事件。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心急如焚,求助于黄土铺法庭派员协助处理。当时,庭长出差在外,匡小芹接到电话后即带领一名干警火速赶到镇政府,弄清情况后,匡小芹与镇领导分别做双方亲属的工作,从人情、法理入手,讲事实、摆道理,直到晚上十一时双方最终达成了由肖某赔偿蒋某丧葬费等损失共11万元的协议。一起一触即发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镇领导十分满意,匡小芹的脸上也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曾经,外表瘦弱的她也曾遭受过别人的质疑,有人问她:“你这么柔弱,你说的话当事人能服吗?”“我的案子你能办好吗?”,她都抱之一笑,但用行动一次次地证明了自己,也诠释了一名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人大领导庭审完她的案件后,也赞叹:“柔弱小女子,四两拨千斤!”
洒汗水一身 赢百姓赞誉
匡小芹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基层百姓有着很深的感情。闲暇时,她非常愿意与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交流,从他们身上她看到了很多可贵的东西。但同时又为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制观念的淡薄苦恼和担忧着。于是她产生了个想法,要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不遗余力地向群众宣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这样既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也无愧于一名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一到休息时间,匡小芹就走村串户,不辞辛苦地询问和了解当地村民的生活状况,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并一一记录在册,做好整理;适逢镇上赶集,就摆个小摊,向过路的村民分发一些法制知识资料;她还经常上网搜索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问答,将其印制成试卷,免费发放给村民。刚开始时,她的小摊总无人问津,赶集的人对她报以诧异、不屑的目光。好几次,有人劝她换种方法或者干脆放弃得了,可她思前想后,觉得认识总是需要个过程,还是决定继续。慢慢地,开始有人“光顾”她的小摊了,偶尔还能碰上几个向她提问的村民,这让她欣喜不已;有的村民领回问卷做好之后,还自觉送到庭里,让她给打个分。看到村民的变化,她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艰苦的工作环境,挨家挨户的走访,几次三番的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常使匡小芹觉得力不从心,可她从未想过放弃。一年下来,她累计走访农户118户,发放资料760余份,问卷1300余份。翻看着厚厚的一大本记录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满了走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有反映村民意见的,如某某法官态度不够好,某案件执行还未到位;有督促自己工作的,如何寻求某类案件的最佳调解方法,某某当事人还未及时回访等等,虽然都是一些细小的事情,可就是她的一次次走访和询问,让村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官威严背后的深情厚谊。有一次下乡时,正好碰到两村民因田间放水问题闹纠纷,看情形,还像要大打出手,她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最后经过她的一番调解,矛盾化解了,双方又恢复了往日和谐的邻里关系。匡小芹的付出换来了百姓的认可,他们常说,如果每个法官都能像匡法官一样,这样平易近人,这样为我们百姓着想,我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以廉洁之身 护公正形象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身份的特殊,决定法官必须具有崇高的职业操守。十余年来,匡小芹甘于清贫,不为利动,不畏权贵,树立了人民法官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2007年,她受理了一个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是她朋友的亲戚,朋友亲自打电话请她关照,可事后判决结果一点也没有偏袒该朋友的亲戚。事后别人告诉她,朋友生气了,她淡淡地、憨憨地笑了,说:“我忘了”。是的,在办案中,她老是忘了人情世故,老是忘了功名利禄,她只记得公道,记得廉洁,记得神圣的法律以及党和人民的重托。案件的公正判决是她唯一的追求。其他的,她都不想管,也管不了。
2007年5月,一个承包案件的当事人将1000元钱悄悄塞入了她的办公桌,就急急地走了,她发现后急忙追去,一直追到汽车站,把红包当场退给了他。当事人说:“何必这么认真呢,一点小心意而已。”匡小芹严肃地说:“这个不认真,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认真的了,你不能用钱来玷污法律的尊严。”当事人只好悻悻地收回了红包。后经过匡小芹多方的调解,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由衷地赞叹“没想到现在还会有这样的清官,真是难得啊!”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她不计较个人得失,却竭力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不在乎名利,却塑造了一名法官的光辉形象。匡小芹扎根基层十二年来的艰辛工作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她多次获得各级表彰。1998年5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书记员”称号;2002年3月被县人大评定为“执行先进个人”,2005年匡小芹承办的张千生拖欠货款案被县人大评为“优质案卷”;2006、2007年被县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07年2月被衡阳市委、市政府授予“衡阳市人民满意政法基层干警”荣誉称号,记二等功一次;2007年3月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就这样,匡小芹执着于自己的审判事业,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一曲亲民爱民、廉洁执法的动人乐章。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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