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中院集中宣判13起知识产权案件
2008-11-27 10:46:59
中国法院网讯 (安士勇 王栋 张今臣) 11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副院长谢红星公布了13件近日结案的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有4件是将他人智力成果进行网络传播造成侵权,专利纠纷案3件,楼盘名称侵权、商标侵权等新型案件频出,须引起重视。
五年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在建立健全各项审判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受理案件的数量与范围不断扩大,审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通过诉讼案件认定了“宇通”、“仰韶”等驰名商标,通过对1122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公正审判,有力地推动了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商标侵权案
案例一 原告广东熊猫日化用品有限公司是“拉芳”商标的所有人,并经许可使用“雨洁”商标,被告李付山、朱秀枝销售假冒的该品牌洗发露,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6万元。
案例二 原告北京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注册“米兰春天”商标,被告郑州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在其门店上突出使用“米兰春天”字样。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判决其赔偿原告1.5万元。
专利纠纷案
案例一 原告深圳市通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某空中充值系统的专利权,被告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包括了原告产品的技术特征。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0万元。
案例二 “棉花异纤杂质清除机”科研项目是被告刘继东在原告解放军第五七一五工厂任职期间,由该厂组织攻关研制而成,刘继东是项目负责人。后双方为该项目的专利权产生纠纷,法院认为,专利权归厂方。
案例三 原告郑州安耐克实业有限公司是“三十七孔蜂窝格子砖”的专利权人,被告郑州东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该产品。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该产品。
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案例一 原告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经国家农业部授予“中科4号”植物新品种权,被告舞钢市鑫沣种业有限公司擅自销售该种子。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万元。
案例二 原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太行玉米种业有限公司是“浚97-1”玉米品种的独占许可实施权利人。后被告鹤壁市兴旺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浚单20”。法院经审理认为,“浚97-1”与“浚单20”为同一品种,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5万元。
楼盘名称侵权纠纷
案例 原告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是一家以“世纪金源”、“金源”为企业字号的房地产企业。被告河南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将开发的楼盘命名为“金源第一城”,“金源城上城”,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例 原告王吉强是“养肝保肾降脂茶”的专利权人,被告河南烽火台计算机系统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网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仁志擅自将原告专利内容刊登在网上,并制成光盘公开出售。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500元。
网络电视传播侵权纠纷
案例一 原告网乐互联公司拥有电影《兄弟之生死同盟》在中国大陆地区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擅自在其所属网站上播放该电影。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万元。
案例二 原告中凯公司独家拥有韩国电视连续剧《宫S》在中国境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后金蜘蛛公司擅自在线播放。法院认为被告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因此判决赔偿原告1.5万元。
案例三 原告北京三面向公司取得《销魂一指令》等14部作品除署名权、影视改编权外的全部著作权。郑州市回民中学擅自将该作品在其网站上传播。法院认为,被告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故判令赔偿原告1.5万元。
案例四 原告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享有电视剧《闯关东》的著作权,被告中牟电视台擅自播放该电视剧。法院认为,影视作品的放映权受到法律保护,中牟电视台构成对山东影视中心放映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侵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8万元。
五年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在建立健全各项审判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受理案件的数量与范围不断扩大,审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通过诉讼案件认定了“宇通”、“仰韶”等驰名商标,通过对1122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公正审判,有力地推动了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商标侵权案
案例一 原告广东熊猫日化用品有限公司是“拉芳”商标的所有人,并经许可使用“雨洁”商标,被告李付山、朱秀枝销售假冒的该品牌洗发露,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6万元。
案例二 原告北京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注册“米兰春天”商标,被告郑州米兰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在其门店上突出使用“米兰春天”字样。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判决其赔偿原告1.5万元。
专利纠纷案
案例一 原告深圳市通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某空中充值系统的专利权,被告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包括了原告产品的技术特征。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0万元。
案例二 “棉花异纤杂质清除机”科研项目是被告刘继东在原告解放军第五七一五工厂任职期间,由该厂组织攻关研制而成,刘继东是项目负责人。后双方为该项目的专利权产生纠纷,法院认为,专利权归厂方。
案例三 原告郑州安耐克实业有限公司是“三十七孔蜂窝格子砖”的专利权人,被告郑州东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该产品。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该产品。
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案例一 原告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经国家农业部授予“中科4号”植物新品种权,被告舞钢市鑫沣种业有限公司擅自销售该种子。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万元。
案例二 原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太行玉米种业有限公司是“浚97-1”玉米品种的独占许可实施权利人。后被告鹤壁市兴旺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浚单20”。法院经审理认为,“浚97-1”与“浚单20”为同一品种,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5万元。
楼盘名称侵权纠纷
案例 原告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是一家以“世纪金源”、“金源”为企业字号的房地产企业。被告河南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将开发的楼盘命名为“金源第一城”,“金源城上城”,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例 原告王吉强是“养肝保肾降脂茶”的专利权人,被告河南烽火台计算机系统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网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仁志擅自将原告专利内容刊登在网上,并制成光盘公开出售。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500元。
网络电视传播侵权纠纷
案例一 原告网乐互联公司拥有电影《兄弟之生死同盟》在中国大陆地区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擅自在其所属网站上播放该电影。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万元。
案例二 原告中凯公司独家拥有韩国电视连续剧《宫S》在中国境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后金蜘蛛公司擅自在线播放。法院认为被告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因此判决赔偿原告1.5万元。
案例三 原告北京三面向公司取得《销魂一指令》等14部作品除署名权、影视改编权外的全部著作权。郑州市回民中学擅自将该作品在其网站上传播。法院认为,被告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故判令赔偿原告1.5万元。
案例四 原告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享有电视剧《闯关东》的著作权,被告中牟电视台擅自播放该电视剧。法院认为,影视作品的放映权受到法律保护,中牟电视台构成对山东影视中心放映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侵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8万元。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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