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婚姻终点前的“百合花”
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袁月全
2008-11-17 16:44: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潘巳申
  近年来,连续荣膺“中国法官十杰”、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等桂冠的上海市二中院袁月全法官,作为这些评选活动开展多年以来上海地区唯一的当选者,屡屡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在去年年末中央电视台播出的颁奖典礼上,评委会献给袁法官一束百合花,以表彰她在办案中引导众多面临婚姻危机的夫妻多一份理解和宽容,赞誉她是婚姻终点前的“百合”。笔者不由得想起了袁法官近20年来屡屡担当“百合”的其中一次。

  八年前,一起离婚案件的上诉人张女士突然频频拨响袁法官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时而要求不公开开庭审理,时而申请延期开庭,时而又提出请单位派代表参加庭审,时而又说想请假不参加庭审……当时袁法官正在紧张地做着开庭审理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面对接连不断且语焉不详的来电,她很纳闷。张女士究竟要干什么?

  开庭时,夫妇二人对婚姻关系的历史与现状的描述大相径庭。张女士的丈夫用一句话概括了他俩的婚姻状况:我们结婚十年吵了十年,我实在受不了,对于夫妻和好我已经没有信心了。而张女士却深情地回忆了婚恋经过,诉说了眼下虽然处于离婚诉讼中,但夫妻间的感情仍在延续着。最后也是一句话:坚决不同意离婚。

  袁月全凭借着她的审判经验和职业敏感性,分析了张女士的来电,仔细研究了案卷材料,尤其是经过庭审,她越来越清晰地感觉到,虽然这对夫妇正在闹离婚,但相互间并没有明显水火不容的情绪。咋一听来两人间存在着诸多的矛盾,但细细想来并没有无法逾越的障碍。

  袁法官琢磨了一个调解的整体方案,先请他俩各自倾吐“怨气”,也便于自己顺藤摸瓜找出他俩实质性的矛盾。张女士很委屈地批评丈夫不理解自己的感情,但同时对自己脾气急躁的缺点发自内心地向丈夫表示了歉意。言辞间,流露着对丈夫深深的爱意,她至今还坚信自己找到了一个好人;她也深深地爱着女儿,她不愿意给女儿一个残缺的家庭;她更深深地爱着与丈夫一起苦心构筑了十年的家庭。张女士的态度之诚恳,感情之真挚,确是袁法官在几十年法官生涯中不多见的。但是,张的丈夫却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裂痕已难以愈合,看来必有隐情。

  袁月全引导着他俩找出矛盾的症结,并随时拨正偏离的方向,适时提出中肯的批评。袁法官对症下药地告诉他俩,初恋的狂热逐渐消退后更需要的是宽容与理解,在三代人共同生活的家庭中小夫妻尤其要尊重长辈。整整4个小时,这对夫妇终于把积压多年的怨气一吐而尽,面对袁法官会心的笑容,他俩异口同声地请求袁法官再安排一次调解。

  不久,袁法官主持了第二次调解,主题是如何做一个好女婿、好儿媳。在第一次调解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第二次调解就好比是对解决矛盾进行务虚,在各方的努力下最终取得了预期效果,也得到了双方老人的支持。袁法官接着安排了第三次调解,这次调解是在务虚的基础上进一步务实了,主题是夫妇俩共同商洽如何安排今后和谐的家庭生活。

  当他俩从袁月全手中接过印有“自愿夫妻和好”字样的《民事调解书》时,不约而同地说:我们打算攒钱买房子,以后一定请袁法官来帮我们参谋怎么把房子装修得更温馨些。

  看着夫妇俩依偎着走出法院,袁月全舒心地笑了。

  今天忆及此案,袁月全对笔者说: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就需要我们法官准确把握。即便是“确已”破裂,也还应设法弥补裂痕。只有确实无法和好的夫妻,才准予离婚。类似张女士这种婚姻危机,我们应当尽量挽救,毕竟一次婚姻的失败将给男女双方及其子女留下心灵的创伤。这是一个小则个人幸福,大则社会和谐的问题,千万不可小看!

(工作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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