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满阳光的执行
??山东省蒙阴县法院实行执行对话创新公开机制
2008-11-17 14:25: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家明 李长富
  当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当执行工作的过程没有得到充分的公开和展示,即便法院的执行是公正的,即便法官恪守了职业操守,保持了清正廉洁,但对于社会和群众来说,怀疑、误解和不信任仍然存在。

  蒙阴县岱崮镇村民高某,因经济纠纷打起了官司。案子虽然赢了,但被告却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他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被申请人长年在外打工躲避执行,时过两年案件仍未执结。这期间,法院执行人员一直在东奔西走,千方百计为他执结案件,而他却三番五次到县里、市里甚至省里上访,心里对法院的工作十二分不满。像高某这种情形,在执行案件中为数不少。

  “近几年,我们在破解执行难方面下了很大的工夫,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执行公开机制不够完善和丰富,法院缺少一个向社会展示执行工作的平台,申、执双方没有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执行的公信度和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蒙阴县人民法院院长陈贵树说。由于申、执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一方面,执行干警起早贪黑,风餐露宿搞执行,其艰辛的付出却不为申请人所知所理解;一方面,由于案件得不到及时执结,加之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不到充分保障,造成其对执行工作的合理怀疑,申、执双方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隔阂、矛盾,导致涉执信访现象时有发生。2007年,蒙阴法院涉执信访案件54件,其中大部分案件是重信重访。

  如何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促进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促使社会了解、支持执行工作?蒙阴法院经过充分调研,于今年5月份建立实行了执行对话机制。这一机制的主要运行方式是:每月召开一次执行对话会,执行案件承办人和在两个月内未结案件的申请人参加。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纪委、政法委、信访等有关部门人员和媒体记者参加。通过搭建执行对话会这个平台,申、执双方坐在一起,就执行案件所采取的措施、未执结的原因以及对执行工作的新思路和意见建议等进行分析探讨、交流沟通。对话会还征询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作为执行公开机制的一个创新,执行对话弥补了执行公开方式上的一个空白,开拓出一条民意沟通渠道的新途径,有效消除和缓解了申请人对法院的偏见与对立情绪,增进了申请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信任。记者在蒙阴法院执行局采访时,正巧碰到前来办事的申请人高某。他告诉记者,以前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参与的少,不了解,总以为执行法官跟他的那些解释和沟通都是应付公事,糊弄人。参加了几次执行对话会后,对法院执行的难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理解。现在他的案子虽然还没执结,但心里没有怨气了。对话拉近了距离,沟通消除了隔阂。

  今年5-10月份,蒙阴法院涉执信访案件为1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0件。执行对话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参加,在这种公开场合下,办案法官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案件怎么执行的,下步采取的措施等都要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这样一来,办案人员压力加大,促使其想方设法加快办案节奏。同时,由于执行过程全部公开,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办案的廉洁。目前,蒙阴法院已召开6次执行对话会,涉及案件245件,其中2008年之前旧存案件123件,现已执结75件,包括多年信访案件12件。在执行对话会的带动下,今年1-10月份,全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11件,结案1484件,结案率为78%,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多个百分点。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领导先后对执行对话机制作出了批示,省高级法院在全省推广了这一机制。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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