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法明廉生威
——河南省新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纪实
2008-11-10 15:20: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朝柱 李伦达
全国闻名的“将军县”——河南省新县,坐落于大别山麓、豫南边陲。在新县人民法院,有一支廉洁如水的司法队伍,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持连续30年无干警严重违法违纪记录,谱写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华彩乐章。
一个贫困老区、偏远山区的法院,为什么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新县法院……
抓教育,红军传人不忘根本
在新县法院,廉洁从政之风长盛不衰,得益于数十年如一日的干警思想教育。作为红军传人,该院依托本县独特的红色资源优势,坚持用红色精神激励人,以先进典型引导人,拿反面案例警示人,把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红色精神激励人。常读“红色文章”,每年“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干警到许世友、郑维山等老将军故里、纪念碑前瞻仰参观,接受红色洗礼;打造“四个一”工程,每月开展一次“听一个将军故事、读一本红色书籍、看一部革命影片、写一点心得体会”活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每季召开一次“红色座谈会”,追忆红军英雄事迹,畅谈廉政建设、全院发展,大兴“廉洁从政”之风。该院始终坚持“抓教育、促廉洁、强队伍”这一思路,教育干警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要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贪、抵得住诱惑,使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先进典型引导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该院充分利用黄学军、宋鱼水等一批时代先锋法官的模范作用,教育干警树立崇高理想,坚定廉洁自律信念,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宣传生活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对每年全院评选出的先进法官、办案能手等先进个人的廉洁事迹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奖励,使廉政教育更具有感召力。
反面案例警示人。长期以来,该院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腐败典型,搜集资料、图片,制作宣传警示手册、建立宣传专栏。每年举办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同时组织干警观看《跨世纪浪潮》、《共和国反贪风云》等系列警示教育录像,使干警警钟常鸣。
重行动,红色队伍司法为民
该院始终把廉政思想教育与审判工作结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主题活动为载体,把廉政教育变成全院工作的“助推器”。
针对该院案件多、标的小、纠纷大的工作实际,民商事审判庭开展“以公开促廉洁,争当办案能手”活动,仅2007年,人均结案30余件,调解结案率达58.3%,均做到案结事了。 2008年2月份,民一庭法官调解了一起标的额达50万元的欠款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临走时,原告拿出5000元钱给法官表示感谢,承办法官婉言谢绝。最终,当事人为该院办事公正高效廉洁的作风感动,执意制作一面锦旗表示谢意。
刑事审判庭开展“廉洁司法,争做现代包青天”活动,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要求干警多办“铁案”、“精品案”。在廉洁精神的激励下,干警们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同时,始终关注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妥善处理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确保受害人或其家属经济上得到赔偿,心理上得到安慰,2007年该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到位率达99.5%。
执行难的关键是“被执行人难找、执行的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针对这一现实,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尽量使双方当事人满意,该院提出“廉洁执行、和解执行、人性执行”理念,并落实于实践,效果较好。2007年该院执行案件和解执行就达50%以上,积案执结率达93%。在为新县某公司执行150多万元货款案件中,执行干警在一个月时间内北上黑龙江,南下湖南,辗转数千公里找到债务人,最终以和解方式促使该案执行。某公司执意拿出5万元现金给执行干警表示谢意,也被执行干警婉言谢绝。正是这种廉洁执行精神,促使大量案件顺利执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建制度,红城法院风正气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院历届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坚持制度保廉、管理促廉,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廉洁公正、司法为民的良好院风。
首先是建章立制。定期对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先后制订实施了《法官廉洁办案若干规定》、《廉政谈话制度》等20多项廉政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份。从教育、预防、监督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在干警心中构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廉政防火墙”。
例如,该院建立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院党组成员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公开向干警群众作出廉政承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同时坚持每年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把廉政责任细化分解,严格执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再如建立家庭助廉制度。发挥家庭助廉作用,每年初向每一位干警家属发一封助廉信,定期开展“倡廉”为主题的干警家属座谈会。干警职务变动时,邀请干警与家属一起进行廉政谈话,不断加强廉政共建活动。在制度建设的保障下,该院廉政建设进入良性循环。
其次是加强廉政监督。每年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为廉政监督员,定期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布监督电话。同时,对发现有问题的干警早打招呼,早亮黄牌,构成行政处分的坚决按规定处理,构不成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免谈话,要求干警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做到防微杜渐。
浓厚的法院廉政文化氛围,犹如和风细雨,长久地滋润着每一位干警的心,促进该院各项工作再创新高。近年来,该院荣获“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三十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阵阵廉风的熏陶下,新县法院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一个贫困老区、偏远山区的法院,为什么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新县法院……
抓教育,红军传人不忘根本
在新县法院,廉洁从政之风长盛不衰,得益于数十年如一日的干警思想教育。作为红军传人,该院依托本县独特的红色资源优势,坚持用红色精神激励人,以先进典型引导人,拿反面案例警示人,把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红色精神激励人。常读“红色文章”,每年“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干警到许世友、郑维山等老将军故里、纪念碑前瞻仰参观,接受红色洗礼;打造“四个一”工程,每月开展一次“听一个将军故事、读一本红色书籍、看一部革命影片、写一点心得体会”活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每季召开一次“红色座谈会”,追忆红军英雄事迹,畅谈廉政建设、全院发展,大兴“廉洁从政”之风。该院始终坚持“抓教育、促廉洁、强队伍”这一思路,教育干警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要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贪、抵得住诱惑,使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先进典型引导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该院充分利用黄学军、宋鱼水等一批时代先锋法官的模范作用,教育干警树立崇高理想,坚定廉洁自律信念,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宣传生活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对每年全院评选出的先进法官、办案能手等先进个人的廉洁事迹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奖励,使廉政教育更具有感召力。
反面案例警示人。长期以来,该院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腐败典型,搜集资料、图片,制作宣传警示手册、建立宣传专栏。每年举办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同时组织干警观看《跨世纪浪潮》、《共和国反贪风云》等系列警示教育录像,使干警警钟常鸣。
重行动,红色队伍司法为民
该院始终把廉政思想教育与审判工作结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主题活动为载体,把廉政教育变成全院工作的“助推器”。
针对该院案件多、标的小、纠纷大的工作实际,民商事审判庭开展“以公开促廉洁,争当办案能手”活动,仅2007年,人均结案30余件,调解结案率达58.3%,均做到案结事了。 2008年2月份,民一庭法官调解了一起标的额达50万元的欠款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临走时,原告拿出5000元钱给法官表示感谢,承办法官婉言谢绝。最终,当事人为该院办事公正高效廉洁的作风感动,执意制作一面锦旗表示谢意。
刑事审判庭开展“廉洁司法,争做现代包青天”活动,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要求干警多办“铁案”、“精品案”。在廉洁精神的激励下,干警们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同时,始终关注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妥善处理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确保受害人或其家属经济上得到赔偿,心理上得到安慰,2007年该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到位率达99.5%。
执行难的关键是“被执行人难找、执行的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针对这一现实,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尽量使双方当事人满意,该院提出“廉洁执行、和解执行、人性执行”理念,并落实于实践,效果较好。2007年该院执行案件和解执行就达50%以上,积案执结率达93%。在为新县某公司执行150多万元货款案件中,执行干警在一个月时间内北上黑龙江,南下湖南,辗转数千公里找到债务人,最终以和解方式促使该案执行。某公司执意拿出5万元现金给执行干警表示谢意,也被执行干警婉言谢绝。正是这种廉洁执行精神,促使大量案件顺利执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建制度,红城法院风正气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院历届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坚持制度保廉、管理促廉,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廉洁公正、司法为民的良好院风。
首先是建章立制。定期对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先后制订实施了《法官廉洁办案若干规定》、《廉政谈话制度》等20多项廉政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份。从教育、预防、监督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在干警心中构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廉政防火墙”。
例如,该院建立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院党组成员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公开向干警群众作出廉政承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同时坚持每年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把廉政责任细化分解,严格执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再如建立家庭助廉制度。发挥家庭助廉作用,每年初向每一位干警家属发一封助廉信,定期开展“倡廉”为主题的干警家属座谈会。干警职务变动时,邀请干警与家属一起进行廉政谈话,不断加强廉政共建活动。在制度建设的保障下,该院廉政建设进入良性循环。
其次是加强廉政监督。每年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为廉政监督员,定期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布监督电话。同时,对发现有问题的干警早打招呼,早亮黄牌,构成行政处分的坚决按规定处理,构不成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免谈话,要求干警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做到防微杜渐。
浓厚的法院廉政文化氛围,犹如和风细雨,长久地滋润着每一位干警的心,促进该院各项工作再创新高。近年来,该院荣获“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三十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阵阵廉风的熏陶下,新县法院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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