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情调解让冷漠的亲情复苏
2008-10-14 19:43: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飞
  这是一起普通的赡养纠纷案。记得那天快要下班时,一位年逾七旬拄着拐的老汉站在了办公室门口,“同志,这里是打官司的地方吗?”老人怯生生的问。“大爷,您有什么事,请进来说吧。”老人话没说几句却留下了眼泪。从老汉的诉说中我得知,他姓姜,有四个儿子,除三儿子在一次事故中伤亡外,都成了家。半年前姜老汉患了冠心病和高血压症,经过住院治疗,病情是得到了控制,但其积蓄已所剩无几了。由于还需要坚持服药治疗,迫不得已向儿子要钱治病,可让他始料不及的是没有一个愿意给的,并对他不闻不问。万般无奈的他决定到法庭依法讨个公道。我还得知他三儿子伤亡时所在的单位赔偿了死亡补助金等共计18万元,大儿子代领了这笔赔偿款,给了老人1万元,余款让兄弟三人分了。

  庭长知悉此事后,当即决定给予立案受理,免收老人的诉讼费,并要求承办人员要注重办案效果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快办理此案。同时,安排专人护送老人回家。

  第二天一早,我和法官老李一同前往老人所在的村。还未等我们把来意说完,已得知消息的老人二儿子与媳妇过来了,“俺不是不愿意给爹钱,而是老大把给的赔偿钱占了大部分,我们兄弟每人只得了2万元,俺爹不向老大要钱,却向我们要,这公平吗?法官同志,你给俺评个理!”二媳妇说道。“我们专门为此事而来,有话慢慢讲,”老李说。“法官同志,你们只听我们说不行,老大、老四都来了,你们再给俺们评理!”没过多久,老人的另外两儿子及儿媳都来了,小院也挤满了闻讯前来看热闹的邻居。

  我把相关诉讼材料发给了他们,并告知了权利和义务。“你们要是不要求留有答辩的日期,现在就可进行开庭,给你们调解一下”。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后,简易的庭审就在这开始了。

  老人简单说完他的要求后,老大木纳的说:“我是拿了老三的赔偿钱,做生意赔了不少钱,孩子上学还得花销,我家并不宽绰”。“我们家也困难,你们做兄长的都不问爹的事,我们也不管”,四儿媳在一旁插言道。“大哥拿了大部分钱,就应该多尽义务,你不给,凭什么俺们给!”二儿媳说。

  “我也不想向你们要钱,只是这病缠在身,我又不能自己挣钱,没办法啊!”满脸愁容的老人说着流下了心酸的眼泪。

  现场的气氛有些尴尬,老李见此情景,忙把话题引了过来。俗话说“乌鸦孝亲反哺,羔羊感恩跪乳,”动物尚且懂得回报于亲恩,何况我们人类,咱们国家是一个重视孝道的民族,不孝敬父母会被别人嗤之以鼻。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老李的现场说法,老人的儿子及儿媳们都低下了头,围观的群众也小声的议论起来。

  “老人辛苦操劳大半辈子养育你们成家立业,如今你们却让他如此心寒,你们于心何忍?你们现在赡养老人,也是为自己的子女做榜样,你们也有老的时候,那时也需要他们赡养,你们想想是不是这个理!”老李继续说道。

“法官同志,别再说了,虽然俺识字不多,但懂这个理,我保证拿出1万元存入俺爹的帐户,要是不够,我再拿5000元”,沉默良久的老大首先开了口。“我们也知道不赡养老人不对,今后我们愿意承担俺爹的医疗费”老二和老四也说道。

  “光给钱看病不够,还得把老爷子伺候好,少生气,多享福,那才行”,老李风趣的补充道。

  “那是!那是!”老人的儿子及儿媳们连声的答道,他们上前把老人扶了起来,老人满脸的愁容也舒展开了,开心的像个童年的孩子。人群中也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于是,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纠纷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