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清风扑面来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加强法庭文化建设侧记
2008-09-24 16:54: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朱薇 董正远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近年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在大丰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和社会各界关爱下,在省法院、市中院支持指导下,以开拓创新的魄力、求真务实的作风,在人民法庭建设上不断开创新局面,努力实现新跨越。目前,共计 5000平方米的刘庄、西团、南阳、三龙四个苏北一流的人民法庭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真正实现了“基础设施现代化”的目标。为推进“内涵型、功能型、规范型、现代型”法庭建设,大丰法院努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人才的摇篮、服务的窗口和特色的品牌,涌现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盐城市优秀青年法官”等先进人物,获得了“盐城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盐城市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建设先进集体”“平安盐城创建先进集体”、“盐城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并展示出“服务沿海开发”、“规范管理”、“诉调对接”、“诉讼调解”、“服务和谐”的特色品牌。

    今年初,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长河提出,人民法庭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同时提出要加强人民法庭的“五个文化”建设,即以党建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法治文化、道德文化建设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并加以指导、传播、实施和推广,以其独有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来熏陶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从而形式人民法庭别具一格的、体系化的文化园地。

                “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党建文化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解决好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的根本问题,切实把握新时期、新阶段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实现司法工作的科学发展。这是法庭党建文化的核心内涵。

    “抓队伍先抓党员,抓党员先抓党建”,这是大丰法院党组的统一认识。该院法庭工作人员中党员占多数,抓住党员队伍建设就是抓住了根本。因此,每个法庭均成立党小组,建起了各具特色的党建园地。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实行了党员每周学习及每月支部会、半年民主生活会和支委会制度。同时院长坚持每年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并邀请模范党员作事迹报告,设立“党员示范岗”、组织党员、工作人员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让党员、工作人员们精神上得到洗礼。党员们积极投身审判事业,爱岗敬业、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牵手致富工程活动中,积极开展向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四川地震捐款活动中,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在党组的领导下,慷慨解囊,奉献爱心,共计捐款四次,捐款金额达2万余元,全体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1万余元。还涌现出了扎根基层二十年,甘于奉献、无怨无悔、青春献法庭的原三龙法庭庭长潘锋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工作人员中形成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局面。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廉政文化

    走进人民法庭,给人的感觉是清风徐来,花香四溢 。一幅幅廉政图画、一句句廉政格言,全方位、多层次、内涵充实、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载体比比皆是,廉政气息扑面而来,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在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激励人、鼓舞人的过程中化为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

    该院特别注重营造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在宣传教育的具体内容上不断注重增加文化含量,使活动形式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多彩,避免了空洞枯燥的说教,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让受教育者在文化艺术的气氛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不断提升精神境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比如利用院局域网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每年春节前举办迎新春联谊暨廉内助表彰会,开展以“弘扬法官职业道德及廉政文化”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组织廉政书画、摄影展,征集廉政格言警句,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盐城监狱听服刑犯人忏悔发言。特别是墙壁上、楼道里、办公室挂着一幅幅廉政图画、一句句廉政格言,让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都能看到,在潜移默化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工作人员们深知,“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在诱惑面前要把持住自己,擦亮自己的眼睛,洗净心中的龌龊;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坚决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以和为贵、天下大同”的和谐文化

    置身在法庭中,被浓浓的和谐所包围。以和为贵,崇尚和谐,已深深植根于我国历史文化的土壤中。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法庭的司法活动也顺应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体现人民利益至上的追求,大力弘扬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和谐文化。

    法庭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己任,把“和谐”理念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把审判岗位当作为服务人民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维护人民生产生活的途径,用实际行动为百姓撑起了一片司法晴空,使一个个对簿公堂的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圆满解决了一起起案件。忽如一夜和煦的春风吹来,黄海之滨鹿乡土地处处开满了沁人心脾的和谐之花。

    人民法庭在和谐司法方面做到了坚持情、理、法相融,以人民群众更愿意接受的方式开展司法活动,使和谐贯穿于审判的整个过程。把司法的人文关怀融于细微之处。审判庭、调解室里随处可见墙壁上匠心独具、装饰精美的宣传画,引人注目,处处散发着和谐文化的芬芳气息,时时撞击着和涤荡着人们的心灵。耳濡目染,不仅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内心体验,升华了思想境界,也熏陶着走进法庭的每一个当事人。比如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历经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邻居好赛金宝”等。积极推行“圆桌式”审判,让当事人坐在一起,缓和敌对、仇视心态,增加彼此间的沟通与了解。然后因势利导地开展调解工作,注意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设身处地考虑对方难处,增强理解、宽容互谅,从实际出发,选择最优的方式解决争议。

                “崇尚公平、追求正义”的法治文化

    法庭中静静流淌着法律的精髓。“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律并不能使所有的人都平等,但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站在这些法律格言面前,感受到的是法治文化无言地滋润和冲击。

    法治文化是法律的根。法官更应信奉宪法法律至上,形成信仰法律、崇尚法律和尊重法律的精神世界和良好的法治文化,追求法律文化的最终价值,建设法律文化的精神家园,从思维方式、司法活动中体现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

    法律至上,是一切法治国家普通奉行的原则,是法治区别于专制、人治的根本特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七大的重要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人民法官责无旁贷。法官们始终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以法辨是非、以法定纷争、以法促和谐。他们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善于适用法律手段来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平衡社会关系、保障社会稳定。法庭通过开展审务“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厂(场)、进村(组)、进农家,加强法制宣传,让全社会更多的人都知晓法律文化,让宪法和法律植根于人们的精神家园。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的道德文化

    大丰法院沙长河院长说,君子务本,法德敦睦。几千年的礼义道德,具有源远流长的脉络根基。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树立起“一日三省”的自律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观和“天下为公”的价值观,规范司法礼仪行为,提升道德文化层次,以致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法庭的工作人员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力加强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法官法》的基本要求,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高雅的生活情趣。“慎初以防吃喝,慎独远离玩乐 ,慎交以保身正,慎欲永保清廉。”这已成为法庭工作人员们的座右铭,他们用道德的规范来约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以自身的一言一行来体现人民法官应有的素质与作风,自觉地维护人民法院的形象。法庭的庭长们更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工作上、生活上对自己严格要求,“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刻提醒自己肩上扛的天平,时刻以自己的良好作风和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以实际行动为工作人员做好表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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