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服邮政局诉工商局 两局长出庭"对质"
2008-09-16 11:33:29
     中国法院网讯 (赵怀锐 王志忠)  9月16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邮政局诉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赔偿案件。与一般的行政审判不同,这次法院组成的合议庭由院长李成涛担任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局长亲自出庭应诉。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双方围绕审理重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调共识,握手言和,原告当庭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一场历时八个月之久的行政争议终于得到和谐解决。闭庭后原告、被告代理人一致表示,“院长亲自审案,我们信服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在一些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涉及群体诉讼的案件中亲自出庭应诉。通过庭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发现行政行为的不足,倾听群众呼声,了解行政争议的焦点所在,矛盾所在,并及时在庭审中向原告作出解释,梳理原告的对立情绪,化解官民矛盾。这种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出庭应诉的做法,提高了司法和行政机关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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