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平凡的事办好就是不平凡,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
——王兴民人生格言
她是一名战斗在基层审判一线的普通女法官,在黄河入海口这片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上,默默地挥洒着自己的汗水,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她以对审判工作的热情和执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诠释着法律的独特魅力,温暖着每一个当事人。她就是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王兴民。
“能够用专业知识帮助一些人,我觉得很快乐!”
2007年3月,垦利县法院院长办公室的电话响起,听筒里传来了一个充满感激的声音:我是专门表示感谢的,谢谢你们法院的王兴民法官为我解决了问题,你们培养了一名热情细致、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啊!
打电话的人是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一位姓李的医生。2005年12月份,一个朋友先后两次从李医生手中借款20万元,期限过后朋友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面对这种情况,李医生不知如何是好。有一天李医生上网搜索这方面的法律,碰巧在垦利法院网站上看到了王兴民法官一篇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理论文章,于是就按照通讯地址给她写了一封信恳请帮助。其实作为一个陌生人贸然给人家写信,李医生本没有抱太大希望。令李医生意想不到的是,王法官不仅及时提笔回信,分析了他的情况,还就证据收集、诉讼保全等有关问题作了详细说明。为方便进一步咨询,王兴民还留下了自己的办公电话。李医生看到字迹娟秀、内容翔实的回信,大为感动之余拨通了垦利法院院长的电话。“当看到这封信时,我同时也看到了李医生的信任和焦虑,就第一时间给他回了信。能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一些人,我觉得很快乐!”王兴民如是说!“作为法官,最重要的是对待每一名当事人的善良心”
翻开王兴民法官的办案日记,扉页上写有这样一段话:“作为法官,法律素养和办案技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待每一名当事人的善良心。”这是王兴民刚从事审判时,一位前辈语重心长地告诫她的。王兴民听后深以为然,就郑重地记在了自己的日记上,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懈地实践着。
今年3月份,王兴民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在驾驶铲车拆除旧房时,不慎撞到了被告的房屋,致使房屋出现了裂纹。被告将铲车扣留,并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多次索车未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看到案情紧急,当天下午王兴民就把诉状送达到了被告手中。被告很激动,指着被撞裂的房屋叫嚣着没有10万元休想放车,要不法院就给修房子。王兴民知道,在农村盖一栋房子要花费老百姓一辈子的积蓄,而停工的挖掘机又是另一个老百姓致富的指望。王兴民不愿意看到因为漫长的诉讼而给双方的境况雪上加霜,于是极力寻找达成调解合意的突破口。她找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亲属,详细说明了诉讼可能产生的结果及付出的代价,让他们帮助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同意放车,原告赔偿被告房屋损失。昔日剑拔弩张的双方在王兴民注视下握手言和。
“群众的利益就是我最大的利益”
王兴民所在的民三庭,承担着全县90%以上的土地承包侵权案件。由于多数群众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不强,每年到了春耕季节,往往集中爆发大量土地纠纷案件,并且呈群体性特点,很多时候都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处理的难度可想而知。今年西宋乡宋坨村的群众由于土地争议,有集体上访的苗头。经多方周折,最后诉讼到了法院,由王兴民主审。开庭时,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以到北京上访相威胁。面对这一情形,王兴民坚持耐心调解,先后十几次到该村做思想疏导工作,走进田间地头,给村民说政策、讲法律、摆道理,最终使村民理通气消,案件案结事了,一场潜在的集体上访事件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