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渠垦区法院巧办拖欠7年借款案
2008-09-01 11:32:29
   中国法院网讯(崔建民 张伟森 李晓震) 8月27日,一中年妇女将一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邵济东副院长手中,并饱含热泪地说:“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帮我们公司拿回拖欠长达7年之久的60万借款。”

  2001年,孔华群所在的众望达建筑劳务公司为支持海华石油助剂公司拓展市场,向海华公司借款60万元,双方约定3个月还款。由于海华公司经营不善,处于歇业状态,无力偿还借款。众望达公司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2003年将海华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海华公司不仅歇业,公司的生产设备所剩无几,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在审查海华公司账目时意外发现,海华公司总经理张海涛曾向阜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交纳过80万元作为收购海华公司的前期费用,由于资金短缺收购方案未能实现。得到这一线索后,执行人员立即查封、冻结还未过户到海华公司名下的土地,并向阜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冻结80万元的收购款。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海华公司曾多次托人到法院找执行人员请吃、送礼,都被执行人员婉言谢绝。2008年6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对海华公司的土地依法进行了公开拍卖。至此,一件拖欠长达7年之久的60万借款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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