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盾化解在法院 把和谐留给社会
环翠法院司法为民工作成效显著
2008-08-07 12:44: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邵宗日 孙丰山
  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从思想感情上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法院,把和谐留给社会”的工作指导思想,在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方面建章立制,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提高了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被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怀爱民之心,追求司法便民

  为提高结案效率,快速解决纠纷,环翠区法院成立一个速裁中心,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法官对民商事简易案件快速审理,提高调解率和当庭宣判率,建立民商事简易案件快速审理通道,实现“疑难案件出精品,简单案件出效率”的目的。为方便群众诉讼,针对所属的每处法庭管辖几处乡镇、办事处的情况,各个法庭都设立了巡回法庭,深入社区、村庄巡回办案。针对交通肇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特点,通过与交警队沟通协商,建立交通肇事案件巡回法庭,与劳动仲裁院协商,成立劳动争议案件巡回法庭,从而在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实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审判,提高审判效率。在审判庭内的原被告席上增加电脑显示屏,这就使当事人可以与书记员、审判员同步看到庭审记录情况,发现记录不准确的及时纠正。

           行亲民之举,坚持司法利民

  公开裁判文书,将生效的典型案件法律文书分门别类装订成册,方便来访来诉人员查阅;开展法律进社区、村庄、企业、学校、机关的“五进”活动,开展法律宣传。

  在院机关和法庭制作便民服务栏,设置诉讼指南,风险告知等栏目,指导当事人诉讼。完善民调网络,按辖区区域划分五块联络网络,设立调解指导点。向辖区调解组织陆续发放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每年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例会,通报法院诉讼情况,分析诉讼原因,提出预防、解决纠纷对策。通过人民调解网络互通情况,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态、信息,及时排查辖区多发性、群体性等易激化纠纷。

           求为民之实,实现司法惠民

  信访室及各法庭、执行局的信访人员,对所有来人来访的问题,都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现象发生。对特困企业、特困群体,及时依法办理缓交、免交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已为特困企业和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4.7万元,针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因故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在去年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刑事受害人进行救助,建立了完善的司法救助体系。在做好法律救助的同时,积极参与区委部署的帮扶解贫活动。向对口帮扶的羊亭镇梅家沟村捐赠20台微机,建立村信息中心,支援车辆一部,并出资2万元修建村内道路。

  经过多年来的实践,环翠区法院司法为民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也推动了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化解了群众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