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在我心中,人民在我心中
2008-08-05 16:28: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戈琪 张标
我们都知道,医有医德,师有师德,医生救死扶伤,教师为人师表。那么如果有人问,你们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什么?我们怎么回答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大家都会回答,那就是公正廉洁!是啊,德正方能法严。正,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构筑我们司法人员职业道德的基石,而廉洁执法是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最有效保障。
翻开我们中国的法制史,千百年来,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寇相爷开棺解悬案的民间传奇,还是秋菊讨说法、王海打假的现代故事,都在用一种最朴实最善良的美好心愿诉说着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期盼和追求。
跨越了千年尘埃,历经了沧海桑田,包青天这三个字仍在各种书籍史料中熠熠生辉,他的故事也一遍遍在老百姓心里、嘴里口口相传。仔细想想,他也并没有什么驰聘疆场的盖世战绩,更没有什么博大精深的名篇巨作,为什么他的声名却能年年月月,朝复一朝,代复一代的受到人们的传颂和爱戴呢?有人说,因为他有着救世济民的抱负理想,也有人说,他具有断案如神的智慧谋略,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他身上具有的刚直不阿的为官准则,爱民如子的品德情操,清正严明的浩然正气!
司法人员的灵魂是公正。只有一身凛然正气的法官,才能不唯权,不唯上,不唯钱,不唯情、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藐视和摒弃各种各样的诱惑,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无畏于恶,无畏于势,无畏于艰,无畏于险,置个人荣辱得失与度外,胸怀天下,心忧百姓。
西方有位哲人曾经说过,“法官是仅次于上帝的人”,是的,在很多时候,法官已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更重要的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当我们穿上那身制服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我们的灵魂就已远远超越了那一个小我和肉体,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
司法人员的上帝是人民。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此时此刻,我的眼前浮现出众多铲除邪恶,匡扶正义,清正廉洁,默默奉献,与时俱进的优秀法官:宋鱼水以对人民群众无比的深情,谱写了“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神话;陈印田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用自己的行动印证了法律的尊严;蒋庆,十年如一日,为人民司法事业超负荷的辛劳,无怨无悔;尚秀云,法内六亲不认,法外春风化雨,以母亲般的深情给冰冷的法律条文抹上了温暖的色彩。而我院民一庭审判员江敏同志也是这么一位一心为民、严于律已的法官楷模。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江敏同志家庭经济状况一般,丈夫是监狱的一名普通干警,和公公、婆婆,孩子一家五口住在面积不到70平方米的房屋内。她1986年进入法院后就被安排到基层法庭工作,单位离家较远,办公条件较差,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她始终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遇到的困难不言而喻。然而,江敏同志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几年来,她所审理的案件无一起超审限现象,无一起错案,无一起案件因处理不当而导致涉诉上访。同时,她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在审判工作中坚决抵制“三同”现象,认真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全身心的投入反腐倡廉活动中去。
拿1999年7月份的一件事来说吧,当时她正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曾有一位同事在下班后带着一位当事人找到她家,碍于情面,开门后发现同事后面有她熟悉的当事人,说了句:“你把我看错了,我就是再穷也不会让一个当事人拎着东西进屋的......”随后便“啪”的一声把门关上。这位老同事吃了闭门羹后,连续年回想起此事,都啧啧称赞。
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情处写深情,这就是我们的共和国法官!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这就是我们的共和国法官!
他们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正是他们,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付出着自己的心血与汗水;正是他们,在法律的坐标下守护着人间的正道,用一腔铁血丹心,一身浩然正气,捍卫着共和国司法制度的尊严,锤炼着共和国法官卫士的铮铮铁骨!
但当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崇高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的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在金钱的侵蚀下、在私欲的诱惑下,有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见利忘义,背弃了法官的职业准则,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最终倒在了糖衣炮弹之下。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广东省高级法院的麦崇楷,到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沈阳市中级法院的贾永祥,这些屡屡出现的法官违法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克制自己私欲的膨胀,一如既往地坚持职业操守,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
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这些后来者定能在这些正与反,黑与白,清与浊的事例中汲取力量,接受教训,并找到努力的方向。
法官的胸中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法官的双手应当除暴安良。
作为他们中的一员,作为共和国法制大厦的一粒小小基石,我为自己能离一种正义与公平如此近而自豪和骄傲,我为自己能离一种公正与严明如此近而自豪和骄傲。我将以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为终生的信仰,以人民的信任与笑容为工作的目标,清清白白办案,千干净净做人,让心中的天平永不倾斜,让人民的微笑永远在心中闪亮!
(作者单位: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翻开我们中国的法制史,千百年来,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寇相爷开棺解悬案的民间传奇,还是秋菊讨说法、王海打假的现代故事,都在用一种最朴实最善良的美好心愿诉说着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期盼和追求。
跨越了千年尘埃,历经了沧海桑田,包青天这三个字仍在各种书籍史料中熠熠生辉,他的故事也一遍遍在老百姓心里、嘴里口口相传。仔细想想,他也并没有什么驰聘疆场的盖世战绩,更没有什么博大精深的名篇巨作,为什么他的声名却能年年月月,朝复一朝,代复一代的受到人们的传颂和爱戴呢?有人说,因为他有着救世济民的抱负理想,也有人说,他具有断案如神的智慧谋略,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他身上具有的刚直不阿的为官准则,爱民如子的品德情操,清正严明的浩然正气!
司法人员的灵魂是公正。只有一身凛然正气的法官,才能不唯权,不唯上,不唯钱,不唯情、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藐视和摒弃各种各样的诱惑,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无畏于恶,无畏于势,无畏于艰,无畏于险,置个人荣辱得失与度外,胸怀天下,心忧百姓。
西方有位哲人曾经说过,“法官是仅次于上帝的人”,是的,在很多时候,法官已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更重要的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当我们穿上那身制服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我们的灵魂就已远远超越了那一个小我和肉体,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
司法人员的上帝是人民。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此时此刻,我的眼前浮现出众多铲除邪恶,匡扶正义,清正廉洁,默默奉献,与时俱进的优秀法官:宋鱼水以对人民群众无比的深情,谱写了“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神话;陈印田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用自己的行动印证了法律的尊严;蒋庆,十年如一日,为人民司法事业超负荷的辛劳,无怨无悔;尚秀云,法内六亲不认,法外春风化雨,以母亲般的深情给冰冷的法律条文抹上了温暖的色彩。而我院民一庭审判员江敏同志也是这么一位一心为民、严于律已的法官楷模。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江敏同志家庭经济状况一般,丈夫是监狱的一名普通干警,和公公、婆婆,孩子一家五口住在面积不到70平方米的房屋内。她1986年进入法院后就被安排到基层法庭工作,单位离家较远,办公条件较差,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她始终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遇到的困难不言而喻。然而,江敏同志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几年来,她所审理的案件无一起超审限现象,无一起错案,无一起案件因处理不当而导致涉诉上访。同时,她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在审判工作中坚决抵制“三同”现象,认真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全身心的投入反腐倡廉活动中去。
拿1999年7月份的一件事来说吧,当时她正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曾有一位同事在下班后带着一位当事人找到她家,碍于情面,开门后发现同事后面有她熟悉的当事人,说了句:“你把我看错了,我就是再穷也不会让一个当事人拎着东西进屋的......”随后便“啪”的一声把门关上。这位老同事吃了闭门羹后,连续年回想起此事,都啧啧称赞。
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情处写深情,这就是我们的共和国法官!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这就是我们的共和国法官!
他们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正是他们,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付出着自己的心血与汗水;正是他们,在法律的坐标下守护着人间的正道,用一腔铁血丹心,一身浩然正气,捍卫着共和国司法制度的尊严,锤炼着共和国法官卫士的铮铮铁骨!
但当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崇高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的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在金钱的侵蚀下、在私欲的诱惑下,有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见利忘义,背弃了法官的职业准则,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最终倒在了糖衣炮弹之下。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广东省高级法院的麦崇楷,到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沈阳市中级法院的贾永祥,这些屡屡出现的法官违法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克制自己私欲的膨胀,一如既往地坚持职业操守,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
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这些后来者定能在这些正与反,黑与白,清与浊的事例中汲取力量,接受教训,并找到努力的方向。
法官的胸中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法官的双手应当除暴安良。
作为他们中的一员,作为共和国法制大厦的一粒小小基石,我为自己能离一种正义与公平如此近而自豪和骄傲,我为自己能离一种公正与严明如此近而自豪和骄傲。我将以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为终生的信仰,以人民的信任与笑容为工作的目标,清清白白办案,千干净净做人,让心中的天平永不倾斜,让人民的微笑永远在心中闪亮!
(作者单位: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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