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暑期犯罪预防刻不容缓
2008-08-06 09:18: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勇
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增加了法院审理的工作量,一方面既要注重依法审理形式,另一方面又要消除其再损害他人、危害社会的思想,帮助重新树立人生观、价值观。
数 字
在查阅四川叙永县人民法院的案卷中, 2003年—2006年暑期间,叙永县法院共审结19件青少年犯罪案件;2003年5件,6名青少年,其中盗窃3件,强奸1件,抢劫1件,共同犯罪1件;2004年4件,6名青少年,其中盗窃、抢劫各2件,共同犯罪1件;2005年5件,5名青少年,其中盗窃2件,抢夺1件,寻衅滋事2件;2006年5件,其中青少年8名,抢劫4件,非法拘禁1件,共同犯罪4件。此外,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初步统计,同期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而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有10余件约13余人。
特 点
经叙永县法院调研发现,近年来青少年暑期犯罪案件呈现出了明显的“三增智能化”特点。
1、犯罪人数逐年增加,与其它刑事案件相比,青少年暑期犯罪的人数在递增。
2、暴力性作案增高,青少年抢劫犯罪已由原来的拳打脚踢、口头威胁等犯罪手段转向使用武器,如手持匕首、棍棒、管制刀具甚至枪支等作案。
3、团伙性作案增多,当前许多青少年犯罪往往结伙入团,有计划、有分工地实施犯罪,以此保证犯罪的成功率。
4、犯罪手段更趋于智能化,青少年犯罪的手段逐渐向智能化发展。现不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杂志、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
原 因
暑期因素
1、暑期特点时间长,普遍青少年脱离学校的监管,而家长每天工作在外,对孩子的监护有限,有的甚至处于失控状态,加之孩子自控能力弱,易做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2、在暑期,青少年的活动时间增多,易接触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一些“小恩惠”的利益诱惑下,不分是非,结伙成群盲目帮、干事,以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在暑期,为了打发时间,不少青少年成天沉溺于网络游戏、色情影视,从中“专研探索”,前述“三增智能化”特点便是这些青少年的模仿、探索结果。
社会因素
1、学校教育缺失。通过调查发现,不少学校虽打着培养“素质教育”的旗号,但流于形式;学生素质教育问题与考试成绩、升学率等直接与学校的荣誉、老师的收入挂勾,无推动可比性;故只重视学生的应试教育,忽略对学生的品行教育,为对付考试,千方百计压缩、挤占其它品行教育科目课,造成教育偏失。
2、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方面法制教育还未被重视,不少学校根本没有安排课时,即使有安排,也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且课时少、形式呆板、效果也差,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另一方面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教育者本人就是法盲,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在讲课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没有正确的犯罪构成标准,回答往往一知半解,不仅起不到应有的预防作用,相反,学生对此抱以饶幸心理。
3、社会诱因的侵蚀。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具有侵蚀作用,其中以不良音响制品和黑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最大,使得青少年在观看后盲目模仿或沉溺于网络中的暴力游戏,加之暑期特点时间长,与“哥们”聚会机会增多,花销变大,没钱就三五成群去偷、去抢,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调查,青少年暑期因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引发违法犯罪的约占54%。
个人因素
1、心理缺陷明显。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期,抵抗力弱,遇事易冲动,缺乏是非曲直的判断力,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性格压抑、逆反心理、闭锁心理、意气心理、报复心理严重,以致产生犯罪动机。
2、享乐主义严重。这些犯罪的青少年,在暑期乃至平时,贪图享受,不求上进,常常向家里要钱要物,与同学、朋友攀比,吃名牌、穿名牌,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成为“比尔盖茨”,以致不计后果的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建 议
针对暑期因素:
1、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引导好青少年,学会正确合理利用暑期时间;特别是对那些自控力较弱、贪图恩惠的青少年以及农村中的“留守少年”。
2、加强对青少年暑期生活的指导。通过学校和家长对学生们的暑期生活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孩子们认识到健康有益的暑期生活可振奋精神,陶冶情操,从中获得愉快和美好的享受。如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或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娱乐活动,远离网络暴力游戏和社会上那些不健康的东西。
3、注意暑期时间的控制性。暑期里家长是控制孩子活动时间的第一责任人,家长须了解他们每天所从事的各项活动,询问孩子活动情况,每天都做了什么、接触了什么人;如果有不良行为或不法活动,发现迹象,及时制止。
针对社会因素:
1、加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辨别能力。学校本着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出发,注重培养学生道德情操、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健康的个性,解决好片面追求升学率高等问题;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同时与家庭、社会紧密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2、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所学校应按期开设法律课,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开辟校园普法专栏,张贴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定期举行有关法律测验及法律知识竟赛,于教、于乐;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关心、帮助学校普法教育工作,把学校普法教育工作延伸到家庭、社会,形成网络,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上升的势头。
3、营造好社区环境。首先,不断加强道德建设,提高道德水平,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其次,从源头把关,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对当前文化市场,如网吧等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介入,坚持不懈地进行整顿,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诱惑、唆使、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最后,加强宣传,形成人人有保护青少年的意识,净化社会环境。
针对个人因素
1、注重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将心理课纳入学校课程,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预防教育,对特殊类型孩子,如单亲子女、生长发育特别快的孩子,经常发生打架、吵闹的孩子,特别胆怯、内向又好强的孩子,留守青少年等,要针对其实际问题开展教育,同时可教一些自我调节的办法以帮助孩子;另外,孩子家长也要学习一些心理学知识,以便以健康的心理状态面对孩子,及时给予孩子心理健康辅导。
2、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习惯可以让孩子受益终生,不良的恶习则会贻害孩子一生,家庭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并从以下几方面付诸行动;首先,积极鼓励和夸奖良好的行为,对孩子不良行为进行疏导;其次,家长和老师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模仿榜样,有意识的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模式;另外,还应注意培养孩子做事、动手的能力、生活规律化等,以为孩子的良好成长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
数 字
在查阅四川叙永县人民法院的案卷中, 2003年—2006年暑期间,叙永县法院共审结19件青少年犯罪案件;2003年5件,6名青少年,其中盗窃3件,强奸1件,抢劫1件,共同犯罪1件;2004年4件,6名青少年,其中盗窃、抢劫各2件,共同犯罪1件;2005年5件,5名青少年,其中盗窃2件,抢夺1件,寻衅滋事2件;2006年5件,其中青少年8名,抢劫4件,非法拘禁1件,共同犯罪4件。此外,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初步统计,同期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而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有10余件约13余人。
特 点
经叙永县法院调研发现,近年来青少年暑期犯罪案件呈现出了明显的“三增智能化”特点。
1、犯罪人数逐年增加,与其它刑事案件相比,青少年暑期犯罪的人数在递增。
2、暴力性作案增高,青少年抢劫犯罪已由原来的拳打脚踢、口头威胁等犯罪手段转向使用武器,如手持匕首、棍棒、管制刀具甚至枪支等作案。
3、团伙性作案增多,当前许多青少年犯罪往往结伙入团,有计划、有分工地实施犯罪,以此保证犯罪的成功率。
4、犯罪手段更趋于智能化,青少年犯罪的手段逐渐向智能化发展。现不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杂志、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
原 因
暑期因素
1、暑期特点时间长,普遍青少年脱离学校的监管,而家长每天工作在外,对孩子的监护有限,有的甚至处于失控状态,加之孩子自控能力弱,易做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2、在暑期,青少年的活动时间增多,易接触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一些“小恩惠”的利益诱惑下,不分是非,结伙成群盲目帮、干事,以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在暑期,为了打发时间,不少青少年成天沉溺于网络游戏、色情影视,从中“专研探索”,前述“三增智能化”特点便是这些青少年的模仿、探索结果。
社会因素
1、学校教育缺失。通过调查发现,不少学校虽打着培养“素质教育”的旗号,但流于形式;学生素质教育问题与考试成绩、升学率等直接与学校的荣誉、老师的收入挂勾,无推动可比性;故只重视学生的应试教育,忽略对学生的品行教育,为对付考试,千方百计压缩、挤占其它品行教育科目课,造成教育偏失。
2、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方面法制教育还未被重视,不少学校根本没有安排课时,即使有安排,也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且课时少、形式呆板、效果也差,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另一方面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教育者本人就是法盲,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在讲课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没有正确的犯罪构成标准,回答往往一知半解,不仅起不到应有的预防作用,相反,学生对此抱以饶幸心理。
3、社会诱因的侵蚀。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具有侵蚀作用,其中以不良音响制品和黑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最大,使得青少年在观看后盲目模仿或沉溺于网络中的暴力游戏,加之暑期特点时间长,与“哥们”聚会机会增多,花销变大,没钱就三五成群去偷、去抢,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调查,青少年暑期因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引发违法犯罪的约占54%。
个人因素
1、心理缺陷明显。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期,抵抗力弱,遇事易冲动,缺乏是非曲直的判断力,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性格压抑、逆反心理、闭锁心理、意气心理、报复心理严重,以致产生犯罪动机。
2、享乐主义严重。这些犯罪的青少年,在暑期乃至平时,贪图享受,不求上进,常常向家里要钱要物,与同学、朋友攀比,吃名牌、穿名牌,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成为“比尔盖茨”,以致不计后果的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建 议
针对暑期因素:
1、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引导好青少年,学会正确合理利用暑期时间;特别是对那些自控力较弱、贪图恩惠的青少年以及农村中的“留守少年”。
2、加强对青少年暑期生活的指导。通过学校和家长对学生们的暑期生活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孩子们认识到健康有益的暑期生活可振奋精神,陶冶情操,从中获得愉快和美好的享受。如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或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娱乐活动,远离网络暴力游戏和社会上那些不健康的东西。
3、注意暑期时间的控制性。暑期里家长是控制孩子活动时间的第一责任人,家长须了解他们每天所从事的各项活动,询问孩子活动情况,每天都做了什么、接触了什么人;如果有不良行为或不法活动,发现迹象,及时制止。
针对社会因素:
1、加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辨别能力。学校本着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出发,注重培养学生道德情操、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健康的个性,解决好片面追求升学率高等问题;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同时与家庭、社会紧密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2、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所学校应按期开设法律课,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开辟校园普法专栏,张贴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定期举行有关法律测验及法律知识竟赛,于教、于乐;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关心、帮助学校普法教育工作,把学校普法教育工作延伸到家庭、社会,形成网络,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上升的势头。
3、营造好社区环境。首先,不断加强道德建设,提高道德水平,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其次,从源头把关,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对当前文化市场,如网吧等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介入,坚持不懈地进行整顿,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诱惑、唆使、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最后,加强宣传,形成人人有保护青少年的意识,净化社会环境。
针对个人因素
1、注重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将心理课纳入学校课程,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预防教育,对特殊类型孩子,如单亲子女、生长发育特别快的孩子,经常发生打架、吵闹的孩子,特别胆怯、内向又好强的孩子,留守青少年等,要针对其实际问题开展教育,同时可教一些自我调节的办法以帮助孩子;另外,孩子家长也要学习一些心理学知识,以便以健康的心理状态面对孩子,及时给予孩子心理健康辅导。
2、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习惯可以让孩子受益终生,不良的恶习则会贻害孩子一生,家庭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并从以下几方面付诸行动;首先,积极鼓励和夸奖良好的行为,对孩子不良行为进行疏导;其次,家长和老师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模仿榜样,有意识的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模式;另外,还应注意培养孩子做事、动手的能力、生活规律化等,以为孩子的良好成长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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