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要求
综合施策关爱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
2013-08-29 08:2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景义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27日至28日在四川省遂宁市联合召开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秦宜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2010年至2012年,中央综治办、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等8家单位共同开展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先后确定23个试点城市,分别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不同试点方向开展试点。试点工作取得了一批建设性成果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23个全国试点城市青少年涉罪率、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会议指出,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效提供了有利条件。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两年半的时间,将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分三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努力在全国县级以上地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政主导、各方(特别是家庭、学校、社区)尽责,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级综治组织要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中的问题,针对未成年人被虐待、被遗弃、意外伤亡、沉迷网络游戏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要认真研究和完善综治考评工作,把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期高发、实行挂牌整治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地区和单位,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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