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官叔叔圆了俺的上学梦,帮俺找回了失去的母爱”
2008-08-01 09:30: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邹 旭
  • 小解终于又回到妈妈的怀抱。
  • 立案后,两位庭长和小解一起去宿某家做庭前调解工作。
  • 听了小解的诉说后,法官帮助小解写诉状。
 

     7月16日,本网以《“俺再也不会因没钱交学费而流泪了”》为题报道了刚考上高中的女孩解云(化名)为追回被改嫁的妈妈“独吞”了十年的父亲死亡补偿金,到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道口法庭起诉妈妈之事。7月30日上午,解云母女在法庭相认。脸上挂满热泪的解云一边不停地给法官们鞠躬致谢,一边哽咽地说:“是法官叔叔圆了俺的上学梦,帮俺找回了已失去12年的母爱。谢谢法官!谢谢叔叔!”

    7月15日上午,小解为追回被改嫁的妈妈宿某“独吞”了十年的父亲死亡补偿金,用来支付学杂费,来到了莒南县人民法院道口法庭。庭长陈兆护听了小解的诉说后,当即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和免交诉讼费的相关手续,并去宿某家做庭前调解工作。

    为了尽快帮小解拿到学费,7月18日、19日,两位庭长又两次来到小解的妈妈宿某家了解情况,才知道小解的妈妈家境也很窘困。宿某年迈的二老,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女儿资助。宿某本人,因丈夫突然离去和母女无法团聚,常常以泪洗面,落下了胃病,常年需要吃药,也欠了债。

    看到母女两家都是一贫如洗,双方又都可怜到这般田地,两位庭长决定走别的渠道圆小解的上学梦。

    在充分调查了解和沟通后,7月29日,两位庭长来到莒南四中,找到校长张波英。

    张校长听了小解不幸后,马上召集几位副校长进行研究,最后决定免去小解三年高中的所有学费、书费、住校费、校服费等一切费用。开学后,在争取小解意见后,学校再安排其到学校食堂勤工俭学,可享受免费就餐。这样以来,小解在校学习,不仅不用花一分钱,每学期还可以拿到千元的奖学金,用来补贴家里。

    解决了小解的上学费用,两位庭长觉得法庭还应该给可怜小解一个完整家——让她们母女相认。

    当天下午,两位庭长又冒着大雨到小解家和宿某家,做她们母女相认的思想工作。在劝说和感动下,母女都表示不再计较以前“仇恨”,听从庭长的安排,明天到法庭进行母女相认。

    7月30日上午,母女俩都提前来到法庭。小解的妈妈还给女儿买一大包衣服等生活用品。小解将这十几年有妈不能认的苦、难写成六七页书信,读给妈妈听。

    早就泪流不止的宿某,看到早已哭成泪人的女儿,泪水打湿了每张信纸,忙将读信的女儿揽到怀里,哽咽地说“闺女,别念了……,都是妈妈不好……”终于又回到妈妈怀抱的小解,边哭边喊着妈妈。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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