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少年犯来信感谢法官判后释法
2008-07-29 15:31:02
     中国法院网讯 (唐敏 欧晓霞)  7月29日上午,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韦汉克收到一封来自大化瑶族自治县六也乡加司村的信函,来信人覃小江(化名)字里行间不停地感谢韦法官判后释法,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原来,覃小江在其过16岁生日的当晚,酒后失言,惹是生非,致人轻伤,河池市中院于2008年2月初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韦汉克一行3人来到覃小江的家里对覃小江进行判后释法,希望其悔过自新,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如今,覃小江来信告知“好心法官”韦汉克,其通过亲戚联系已在河池某中专技校学习技术,在校期间积极活跃,既当选班干部又被评为积极分子,其良好的表现源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工作和那份语重心长而又自然流露的希望。在信尾,覃小江表示要痛改前非,以实际行动“给法官一个满意地报答”。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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