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问题出发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北京市法院开展大规模民事裁判文书评查
历时数月 评查文书万余份 分析差错原因五方面
2008-07-24 14:28:31
     中国法院网讯 (鲍雷 刘玉民 亓培冰)  为了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今天上午,北京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评查展示现场会召开,展示评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差错,深入分析差错存在的主要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北京高院院长池强要求,切实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为新形势下推动民事审判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此次民事裁判文书评查结果显示,北京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总体上较好。合格文书(包括优秀文书)的比例达到83.6%,但裁判文书的差错比例及数量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只是工作中的一些差错,所占比例不过百分之几,不是工作主流。但对当事人而言,他拿到的就是一份百分之百有问题的裁判文书,对其合法权益的影响就可能是百分之百。裁判文书的差错比例主要表现为文书不符合技术格式要求,错字、别字、漏字、赘字、病句、错句现象突出,标点符号明显错误,当事人名称不统一,法律引用明显不当,文书结构缺项,事实叙述混乱,主文模糊或有歧义,遗漏诉讼费用,裁判事项缺乏基本说理,漏判多判等。这些差错出现,主要有五方面原因:一是对低级错误的危害性认识严重不足,不重视质量,忽视细节,文书粗糙、差错不断;二是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缺位,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文书中各种差错的发生。三是司法为民意识淡漠,“案结”不能“事了”,使纠纷不能彻底解决;四是裁判文书的管理不到位,缺乏统一的核校机制和管理措施;五是部分法官素质、水平不高,包括法律素养、说理能力、写作水平、语法水平等均有待提高。

  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池强在会上指出,裁判文书评查是从问题出发进行“大学习、大讨论”的一次具体实践。全市法院要在以评查发现的问题为对象展开深刻讨论,分析思想根源,使“三个至上”思想深入人心。要从裁判文书评查入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全面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可,为新形势下推动民事审判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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