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法治热点(专题)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联合推出。本期(7月7日-13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公安部通缉“万里大造林”四逃犯全部归案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7月6日发布消息称,随着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市场监管中心主任陈晶的投案自首,公安部B级通缉令上的4名“万里大造林”逃犯已经全部归案。
■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非法转播奥运赛事
7月7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召开打击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公布相关案件新闻发布会。会上,三部门公布了《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经合法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的监管。发现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部门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袭警案凶手杨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7日对外公布: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对7月1日恶性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佳携带刀具、喷雾器、榔头等作案工具,至闸北区政法大楼持刀行凶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中国首起传媒歧视案:某网站被指歧视河南人
两年前,他告深圳龙岗警方歧视河南人,获得对方道歉;两年后,他再度以受到歧视为由,将网易公司等传媒告上法庭。他就是河南人李东照。同样因为受到歧视,李东照再一次提起诉讼,这一次的对象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变为网易等网络传媒,而因他所起的“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已经变为“全国首例传媒歧视案”。
■上海市长宁区原区长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7月9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受贿案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超贤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其当庭表示不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陈超贤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长宁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香港商人杨崧才等六人共计310余万元贿赂,数额巨大。其中,最大一项行贿累计约60万元。
■中国市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振华7月10日表示,为了防止重大决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专门规定,每一个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要由当地政府的法制机构或者是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长春原市委副书记田忠贪污受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7月10日,由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长春原市委副书记田忠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田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家乐福踩踏事故伤亡30余人责任人被公诉
重庆“11·10”家乐福踩踏事故两名责任人——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沙坪坝店防损部经理助理段程伟、防损部经理向学信近日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2007年11月10日,家乐福重庆沙坪坝店举行店庆时,3名市民在店内被踩踏身亡,30多名市民不同程度受伤。
资料收集:沈双武 李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