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放下包袱 让机器正常运转
周口中院“大学习大讨论”出实招服务经济发展
2008-06-16 15:06:26
     中国法院网讯 (张永波 周玉国)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过程中,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自觉摆正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三服务二保障的有效运作机制,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司法保障。

  向前延伸,搞好超前服务。成立帮扶和解决纠纷事务活动领导小组,奔赴各厂矿、企业进行帮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讲解企业在发展经营中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问题,解决厂矿、企业在法律上所不能解决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严厉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及时处理矛盾纠纷,有效解决信访职工实际问题,依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树立“三种”意识,搞好案中服务。从稳定经济发展入手,牢固树立宗旨、大局、服务意识,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办事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秉公办事能力。在审判案中,最大限度地预防厂矿、企业债务和债权悬空与逃废,尽量使其在实现其债权的同时,依法按时上缴国家税收,妥善安置下岗职工,以维护社会稳定。

  向后延伸,做好跟踪服务。案件执结后,及时派专人到厂矿企业进行回访,根据回访和调研情况,提出依法治厂合理性建议,妥善处理企业间合同纠纷,尽量杜绝和减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常见性和常识性法律缺位而引起的矛盾纷争。帮助公司企业收回欠款,盘活沉淀资金,为特困企业减、缓、免诉讼费用。

  “严打”与综治相结合,保障经济建设。坚持贯彻落实“严打”方针的同时,积极参与有关综合治理的重大活动,把“严打”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抓起。打击犯罪者,惩治诬告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改革者,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实行全面提速,切实做到打防并举、惩教结合。积极营造有利于安心经营、公平竞争和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落实求同存异策略,保障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立案与执行。对因经营管理不善,债务呈连续状态、生机无望的濒临破产企业,采取程序到位、强制措施到位的执行方式,使其他企业在实现债权情况下快速发展。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前提下,不搞“釜底抽薪”、“杀鸡取卵”,尽力促成走合作共同发展之路。

  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以来,该院该院先后为当地厂矿、企业处理纠纷36件,解决信访事件12起,防止10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使200多万元的债权债务未能悬空、逃废。依法审理和执结各类案件356件,收回欠款2000万元,安排下岗职工500多名,盘活沉淀资金85万元,为特困企业减、缓、免诉讼费累计15余万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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