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法院三项司法服务措施支援灾区建设
2008-06-16 11:51:47
     中国法院网讯 (彭州法宣)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为服务重建家园工作,从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着手,采取设立法律巡回咨询点、成立涉灾案件法律研究小组和设立涉灾纠纷专门合议庭等三项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除法院立案庭开展灾后法律问题咨询外,派专人组成流动接待点,建立抗震救灾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受理灾民的起诉案件,简化受理手续,到灾民安置点进行法律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灾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进行解答,引导灾民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纠纷或问题;对政策规定不明确或法律无规定,解答有困难的,问清情况进行逐一登记,提交相关部门研究后,进行答复。到目前,已接待包括咨询“涉震”医疗纠纷、工伤认定、雇主责任等咨询人员40余人次。

   在人员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该院抽调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法官组成涉灾纠纷专门合议庭,专司涉灾民事案件的审理,对震后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恢复生产生活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到灾民集中居住点开庭,巡回审判涉灾案件,积极开展司法为民服务;加大调解力度,对可能影响灾后重建工作、群体性工作及重大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

  此外,该院成立了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相关业务庭庭长、业务骨干组成的涉灾案件法律研究小组,分析地震对法院工作造成的影响,并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司法建议。研究小组成立后,已先后撰写了《分析地震将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立案工作要作好灾后案件的预测》、《灾后重建当事人利用合法程序变更户籍现象不容忽视》、《分析灾后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文章,被市中院等采用,并引起了彭州市委的重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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