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床前成功审理赡养纠纷 患病老人得享天伦
2008-06-05 15:19:33
赡养协议达成后,老人笑了
     中国法院网讯 (郑德伟)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李渡法庭法官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坚持司法为民,日前到80岁的患病老人床前成功地审理了一件赡养纠纷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80岁的高恒生为涪陵区义和镇双溪村农民,妻子早逝。高恒生将四个儿子抚养成人,娶妻、安家。1997年,高恒生与同村村民兰某某再婚,并租房居住,婚后夫妻感情很好。2004年高恒生患重病,行动不便,长期不能下床,一直由妻子兰某某护理。2007年,由于租住房屋土地被政府征用,房屋被撤迁,高恒生搬至再婚妻子兰某某的儿子家居住。高恒生的四个子女以父亲再婚,且有存款为由,不尽赡养义务。经所在的镇、村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在当地已造成了恶劣影响。高恒生老人无奈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

  重庆市涪陵区法院李渡法庭受理了此案,考虑到高恒生老人有病,行动不方便,为了方便老人诉讼,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决定上门开庭审理。5月30日,法官严廷海、袁兴海,冒着大雨,步行半小时,来到高恒生老人的床前,就地公开开庭审理高恒生与儿子高兴华等四人赡养纠纷案。

  庭审中,四个子女认为父亲手中还有存款,要求父亲拿出来才同意赡养。法官针对这一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耐心的讲解,分析不尽赡养义务的危害,希望父子互相谅解,和谐相处,让老人度过愉快的晚年。高恒生老人和儿子、儿媳被法官的真情感动,最后达成赡养调解协议:高恒生夫妻随二儿子高兴华生活,由高兴华负责护理;其余三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高恒生大米5斤、生活费20元;高恒生的医药费用每月凭发票结算。

  老人和子女们笑了,高恒生老人拉着法官的手热泪眼眶地说:“感谢法官,教育好了我的儿子、媳妇!”在场村民及乡镇干部均为法官冒雨上门审案而感动。一位村干部拉着法官的手说:“感谢你们为我们村解决了一件难事,不愧于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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