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名少审法官赴灾区对青少年进行心理援助
2008-06-04 14:19:36
     中国法院网 (贾晋璇)  6月3日,包括黑龙江哈尔滨市两级法院三名少审法官在内的12355灾区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专家志愿团——黑龙江分团,赴四川进行为期一周的青少年心理援助工作。

  参加志愿团的法官是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田梦华、哈尔滨香坊区法院少年庭庭长邱凤兰、南岗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张艳彬。她们均是有多年少年审判和心理咨询经验的法官,她们所在的少年法庭均是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对到灾区要进行的工作,田梦华说:“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灾区青少年有的失去了亲人、同学、朋友,有的受伤致残,成长的心灵遭受重创。关注他们的心理康复,辅导他们进行适当的心理调试,对帮助他们渡过危难,勇敢面对生活和未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用我们的知识和经验,从疏导、预防、校正、救治等方面入手,帮助灾区的孩子,特别是那些问题孩子,抚平创伤,树立生活信心,渡过心理难关。”

  赴川的三位法官均自备了生活用品和一周食品。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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