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无限显真情 原告放弃本金支援灾区被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用电话方式调解一起四川地震灾区案件
2008-06-02 11:25:34
中国法院网讯 (夏智勇 刘艳斐) “感谢福建三元法院对灾区企业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法官为案件所做的细心、耐心且赋有爱心的调解工作”。四川省资阳一公司负责人深情地在电话中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主审该案的法官说。
5月30日,原告三明市冶金机械轧辊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省资阳某公司加工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在三元法院积极主动调解下圆满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以放弃本金40000元及欠款期间的利息20058.13元,共60058.13元的方式支援灾区企业抗震救灾,被告则偿还本金余款。
今年4月16日,原告三明市冶金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向三元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四川省资阳某公司给付加工定作材料款及酬金320000元及欠款期间的利息20058.13元。三元法院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开庭时间确定为5月30日。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被告所在地四川省资阳市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保证灾区的安定稳定,使企业能在地震灾难中全心投入到抗震救灾中,该院主动与原告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得到原告的理解支持后,及时下达了中止审理裁定书,中止了该案的审理。但该院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做案件的调解工作,本着对灾区人民的无限爱心,多次通过电话向被告了解受灾情况和灾后自救情况,并积极与原告沟通,说明当前当地抗震救灾的形势。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5月30日,双方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5月30日,原告三明市冶金机械轧辊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省资阳某公司加工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在三元法院积极主动调解下圆满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以放弃本金40000元及欠款期间的利息20058.13元,共60058.13元的方式支援灾区企业抗震救灾,被告则偿还本金余款。
今年4月16日,原告三明市冶金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向三元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四川省资阳某公司给付加工定作材料款及酬金320000元及欠款期间的利息20058.13元。三元法院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开庭时间确定为5月30日。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被告所在地四川省资阳市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保证灾区的安定稳定,使企业能在地震灾难中全心投入到抗震救灾中,该院主动与原告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得到原告的理解支持后,及时下达了中止审理裁定书,中止了该案的审理。但该院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做案件的调解工作,本着对灾区人民的无限爱心,多次通过电话向被告了解受灾情况和灾后自救情况,并积极与原告沟通,说明当前当地抗震救灾的形势。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5月30日,双方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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