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法院“应急法庭”妥善处理一起离婚案
2008-05-28 14:26:34
  • 李某签字领取调解书,双方和平分手
  • 李某当场给付了杨某现金6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 (孙善长 兰有斌)  5月26日下午3时,四川江油市人民法院临时办公点“应急法庭”受理了一起李某诉杨某离婚的案件。

  “应急法庭”女法官罗静考虑到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没有争议,只是对抚养费和财产分割有分歧,但意见分歧不大,完全可以采取调解方式调解结案。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近1个小时的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自愿离婚、婚生子随男方杨某生活、李某一次性给付杨某现金人民币6万元,包括杨某应该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婚生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罗法官立即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李某在签字领取调解书时,当场给付了杨某现金6万元。这起离婚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不到一个小时,最终促成双方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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