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正写锦锈篇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工作“南通经验”侧记
2008-05-22 16:02: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瞿建华
位于江海平原上的江苏省南通中院在短短五年的时间内,先后获得了“全国法院法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该院在日常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思路,逐步摸索形成了许多独具特色和亮点的“南通经验”,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反响。一个地级市法院缘何能取得如此辉煌的业绩,她成功的亮点又在哪里呢?带着这个问题,近日,我们走访了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亮点一:知识产权审判“南通经验”
该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是2001年10月为适应南通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而组建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类及技术合同案件的审理,2005年下半年继南京、苏州两中院后,该院又在省内取得了专利管辖权,自此,该院知产庭收案范围包括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类案件和涉外案件。几年来,该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拓展维权空间,去年,该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达310件,居全省法院前列。该院知产庭围绕南通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规范家用纺织品行业的有序竞争,制裁家用纺织品花型设计侵权行为,促进地方知名产业品牌做大、做强,开创了南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局面,成为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2006年4月,省高院在南通中院召开了“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最高法院民三庭蒋志培庭长到会讲话,对该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作了高度评价,称之为“南通经验”。同年,该院知产庭被邀请参加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并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亮点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南通经验”
近年来,该市法院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倡导和着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工作,为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产生了积极影响。2007年,该院与南通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有关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负责人应诉制度,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蓬勃开展。2007年,中院审结的37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12人次,出庭率达82.54%,其中一把手出庭131人次。海安法院审理的55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南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通经验”。《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为此作了专 题报道。实践证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也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对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亮点三: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大调解对接“南通经验”
“诉调对接”是指将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大调解两种机制相互衔接,这项工作是近年来肇始于南通大地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创新之举,对化解纠纷、维护地方稳定、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该院将“诉调对接”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基本形成了“调多判少、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新格局。为了更好的搞好这项工作,2006年7月份,该院和南通市政法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同年11月份,该院与人民法院报联合举办了“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理论研讨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十一所高校和最高法院及北京、上海、天津等七省市法院的70余名知名专家、教授、学者、资深法官参加了研讨,与会的法律界人士对南通法院近几年来参与诉调对接工作的实践与理论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8月份,时任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同志来中院视察指导工作,充分肯定南通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亮点四:以法学调研促审判“南通经验”
近几年来,该院法学调研工作成绩显著:2004年在最高法院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上,该院荣获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全省法院第八次调研工作会议上,该院获得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第十五届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案例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江苏法院》国际互联网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四块奖牌;2006年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国法院第十四届、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上,该院共有12篇论文在最高院获奖,14篇论文在省院获奖,获奖数位列全国各中院第一,以后各届也有上佳的表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学调研“南通经验”。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骄人的业绩,主要在于他们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把法学调研工作作为党组年度中心工作狠抓不懈,层层分解任务,并把调研任务量化为各审判庭和其他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没有完成调研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二是领导身体力行,夯实法学调研的思想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法院法学调研工作的蓬勃开展,使法学调研在该院蔚然成风;三是建立一支由法院研究室牵头,覆盖全院各部门的兼职调研队伍。把法学调研组织建立在合议庭上,使合议庭成为法学调研的重要支撑点和强大生命力的源泉。各个合议庭紧紧围绕审判中所碰到的疑难复杂案件、新颖独特案件各抒已见,一大批紧贴审判实际的理论文章、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调研成果被国家核心期刊录用,有的被成功转化为指导审判实践的规范性文件,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起了南通中院的法学调研品牌。
在南通中院的走访,时间虽然短暂,但我们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改革春风。沐浴改革春风的南通中院人那种“追江赶海求发展、敢为人先立潮头”的豪迈气魄令人动容。我们坚信,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善于思考、善于创新的南通中院人将会书写出更加辉煌的“南通经验”。
亮点一:知识产权审判“南通经验”
该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是2001年10月为适应南通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而组建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类及技术合同案件的审理,2005年下半年继南京、苏州两中院后,该院又在省内取得了专利管辖权,自此,该院知产庭收案范围包括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类案件和涉外案件。几年来,该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拓展维权空间,去年,该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达310件,居全省法院前列。该院知产庭围绕南通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规范家用纺织品行业的有序竞争,制裁家用纺织品花型设计侵权行为,促进地方知名产业品牌做大、做强,开创了南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局面,成为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2006年4月,省高院在南通中院召开了“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最高法院民三庭蒋志培庭长到会讲话,对该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作了高度评价,称之为“南通经验”。同年,该院知产庭被邀请参加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并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亮点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南通经验”
近年来,该市法院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倡导和着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工作,为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产生了积极影响。2007年,该院与南通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有关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负责人应诉制度,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蓬勃开展。2007年,中院审结的37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12人次,出庭率达82.54%,其中一把手出庭131人次。海安法院审理的55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南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通经验”。《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为此作了专 题报道。实践证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也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对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亮点三: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大调解对接“南通经验”
“诉调对接”是指将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大调解两种机制相互衔接,这项工作是近年来肇始于南通大地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创新之举,对化解纠纷、维护地方稳定、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该院将“诉调对接”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基本形成了“调多判少、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新格局。为了更好的搞好这项工作,2006年7月份,该院和南通市政法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同年11月份,该院与人民法院报联合举办了“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理论研讨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十一所高校和最高法院及北京、上海、天津等七省市法院的70余名知名专家、教授、学者、资深法官参加了研讨,与会的法律界人士对南通法院近几年来参与诉调对接工作的实践与理论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8月份,时任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同志来中院视察指导工作,充分肯定南通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亮点四:以法学调研促审判“南通经验”
近几年来,该院法学调研工作成绩显著:2004年在最高法院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上,该院荣获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全省法院第八次调研工作会议上,该院获得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第十五届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案例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江苏法院》国际互联网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四块奖牌;2006年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国法院第十四届、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上,该院共有12篇论文在最高院获奖,14篇论文在省院获奖,获奖数位列全国各中院第一,以后各届也有上佳的表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学调研“南通经验”。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骄人的业绩,主要在于他们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把法学调研工作作为党组年度中心工作狠抓不懈,层层分解任务,并把调研任务量化为各审判庭和其他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没有完成调研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二是领导身体力行,夯实法学调研的思想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法院法学调研工作的蓬勃开展,使法学调研在该院蔚然成风;三是建立一支由法院研究室牵头,覆盖全院各部门的兼职调研队伍。把法学调研组织建立在合议庭上,使合议庭成为法学调研的重要支撑点和强大生命力的源泉。各个合议庭紧紧围绕审判中所碰到的疑难复杂案件、新颖独特案件各抒已见,一大批紧贴审判实际的理论文章、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调研成果被国家核心期刊录用,有的被成功转化为指导审判实践的规范性文件,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起了南通中院的法学调研品牌。
在南通中院的走访,时间虽然短暂,但我们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改革春风。沐浴改革春风的南通中院人那种“追江赶海求发展、敢为人先立潮头”的豪迈气魄令人动容。我们坚信,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善于思考、善于创新的南通中院人将会书写出更加辉煌的“南通经验”。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