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法院灾后召开第一次审委会
2008-05-22 14:25:53
江油法院在搭建的简易棚里召开第一次审委会
     中国法院网讯 (江油法宣)  5月19日晚上9时30分,,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全体审委会委员在刚刚搭建的临时办公棚内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讨论队一起法院查封财产案件进行了讨论。

  在遭遇地震灾害这一特殊时期,四川江油法院一方面积极做好灾后自救工作以及灾民帮扶工作,另一方面是要在震后特殊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对于需及时办理的案件不因受灾而耽搁,不使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5月19日,一起因转移法院查封财产被采取拘留措施的案件被提交到院长欧振金面前,这起案件如不及时作出决定,被拘留人一旦拘留期满就可能逃逸,从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在这种紧急情况下,院长欧振金决定召开审判委员会作出决策。晚上9时30分,江油法院全体审委会委员在开展了一天的灾民救助、灾情登记、办公楼以及办公用品整理等工作的情况下,顾不上照顾家人,有的甚至顾不上吃晚饭,在刚刚搭建的临时办公棚内冒着可能发生较大余震的危险,对该起案件进行了讨论,各位委员一如既往的认真听取汇报,分析案情和证据,充分阐述各自的意见,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讨论,最终作出了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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