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灾情感动接受调解并捐献案件受理退费
2008-05-21 13:43:57
     中国法院网讯 (张红 俞彤)  5月20日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全国哀悼日的第二天,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用灾情震动当事人,仅用六个小时调解三起案件,当事人立即当庭表示将诉讼退费捐献给灾区同胞。

 “我愿意把退下的诉讼费全部捐给灾区失去父母的孩子们。”家住宜兴市宜城街道的许介民听到法官说起那些因地震而失去父母的孩子时,当庭决定愿意接受法官调解并将案件受理退费全部捐献给灾区。

  2002年7月,许介民向丁丽华购买了价值3000多元的胶带,因此双方产生了买卖合同纠纷,多年的合作关系也不复存在。开庭前,双方还在为此相互指责。当他们听了法院提到灾区受难孩子的情形后,受到了极大震动并主动表示奉献自己的爱心。

  另外两起涉及相邻权、借款的纠纷也在法官的调解中原、被告双方主动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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