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北川县法院幸存工作人员组织抗灾自救
2008-05-15 16:35:36
  • 北川部分幸存工作人员
  • 北川县法院幸存工作人员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抗灾自救
     中国法院网讯 (孙秋 潘冲 付红) 

在“5.12”严重地震灾害中,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人民法院原有法官和工作人员44人仅幸存15人,29人不幸遇难。

    5月15日上午10时,在绵阳中院的组织下,北川县法院集中在抗灾前线参与救援以及部分受伤工作人员在市中院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召开了第一次临时支部会议,决定成立由副院长桂勇、李芝军,工作人员李昌平、祝继红、杨厚全、冯川为成员的临时党支部,并在绵阳市中院设立了“北川县法院抗灾自救联络办公室”。会议决定立即将北川法院幸存的法官和工作人员组织起来,积极开展北川县法院抗灾自救工作,全力完成好各项抗灾及自救任务。

    据了解,该院幸存法官和工作人员在亲人生死不明的情况下,毅然立即投入抢救伤员的工作,有很多可歌可泣感人事迹,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同时,北川县法院通过本网呼吁紧急提供支援和帮助。

 

北川法院参与救灾的幸存干警名单

桂  勇  男  羌族  副院长

李芝军  男  汉族  副院长

祝继红  男  羌族  刑庭庭长

李昌平  男  羌族  审监庭庭长

王正才  男  羌族  监察室主任

杨厚全  男  羌族  擂鼓法庭庭长

吴永莉  女  羌族  审判员

郑  立  男  汉族  审判员

刘  杰  女  羌族  审判员

朱贵俊  男  羌族  法警队队长

冯  川  男  羌族  法警队副队长

余新春  男  羌族  行政人员

李  瑛  女  汉族  书记员

卢小川  男        驾驶员

徐红丽  女        法警

最新消息  15日21点30分,记者从四川省北川县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办公大楼废墟中又抢救出2人,他们是:纪检组长高玉清、书记员敬代晖。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赈灾捐款账号

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龙办
账号:440 221 000 900 880 6578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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