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庭审帮教 运毒少年悔悟找回自信
2008-05-15 08:58:36
     中国法院网讯 (王瑶)  5月13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邹某运输毒品案。经过法官特殊的帮教庭审,17岁的邹某悔恨的对法官说:“我真不知道带毒品将失去自由,但法官的鼓励让我树立起重生的信心。”

  邹某是湖南省安化人,中学毕业后来到广州打工。就在那时,邹某认识了“飞哥”。经不住“飞哥”的诱惑,邹某答应为其运输毒品。2007年12月24日,邹某准备从保山乘车前往下关。当到达大保高速路老营段接受公开查缉时,邹某便向查缉民警交代其带有毒品。后缉毒民警从8号座位前排座椅下方查获海洛因1039克。其后,邹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开庭前,主审法官考虑到邹某未满18周岁以及特殊的案情,主审法官便制定出详尽的庭审计划。开庭时,由于邹某情绪激动,法官及时对邹某进行规劝,让其面对现实,认清其犯罪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帮教过程中,邹某悔恨的说:“再过五个月就是我18岁的生日,可我再也不能与家人在一起,失去自由都怪我自己。”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来到邹某身旁,沉重地对邹某说:“要相信法律会对你作出公正判决,今后不管怎样,你一定要鼓起勇气,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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