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法院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2008-05-12 15:56: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坤南
  一天,在路的中央有块大石头,阻碍了交通,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要绕行而过。后来,有一智者召集了多个过路人搬移这挡路石,他高声喊着“一、二、三,起!”石头就被众人一点一点地搬到了路边。障碍没有了,道路通畅了。

  试想,如果没有人去计划、去组织、去指挥,怎么会有这些协调性的行为?怎么会有“移动”的效果?那些劳动力和技术不就是通过理性的管理而组合起来的吗?由此让我想到我们法院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法院党组织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而做出的决定。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现时期,各种各样的“拦路石”都有可能存在。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思想上、工作业务上、队伍建设上等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正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资源,百分之一的组合”,所有的资源是通过科学的管理来发挥其最大效用的。法院党组织就是那百分之一的“组合”,就是那从事组合活动的、能看出问题并迎头而上指挥搬石头的“智者”!

(作者单位: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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