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雨中的勘验
2008-05-06 15:32: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宜森
2008年4月19日,周末,天一直下着中雨。我想,近期审判业务比较繁重,曾有好几个周末没有休息了,这回可以睡到自然醒哩!
八点未过,庭长就打来电话,说上午要去辖区的胡家村“勘验”。我想啊,勘验一般是晴天,为什么会选择雨天呢?
雨一直在下着。尽管我不情愿,但职业的习惯还是让我早早来到法庭。上车后我就问庭长:这样的鬼天气,我们去勘验什么啊?庭长笑着说,我盼这雨啊,已经一个多月了,你没记得刘春海诉王成山的那个建筑合同欠工程款的案子吗?
此时,我才想起来。原告刘春海和王成山是同村。去年春天,刘春海为被告王成山带人修建了一座平顶院落(普通民房),承包价是1.65万元。工程完工后,王成山只付了刘春海一万元,剩余款言明于九月底付清。一个月后,工程质量出现了点小问题,屋顶上有几道裂纹儿,下边一个房柱也有一道裂纹儿。王成山提出质量问题后,刘春海表示马上维修,可保证不会渗雨,同时说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王成山地基因垫湾造成的。刘春海几次打算领民工过去维修,王成山却一直不同意。因需支付民工工资,到年关时,刘春海找王成山要工钱,王就是不给。刘春海只好找村负责人前去协调,王成山耍赖了,不同意维修,剩余钱也不想给了。刘无奈,只得诉于法院,要求王成山给付6500元工程款,质量问题由其负责,维修费用可由技术部门经鉴定做出评估。
3月12日的那次开庭,原被告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刘春海坚持屋顶裂纹的漏雨面积不超过二平米;房柱的裂纹长度也不超过二米半,总体维修费用不超过三百元,并表示可以给付被告一千元的维修金;而被告则表示,两项面积要大的多,而且说明对于一个用半辈子心血盖成的房子出现了问题,其心理伤害是无法形容的,他不同意维修,可用剩余工程款折抵维修费用。
警车在春雨中穿行。贾庄镇胡家村离法庭有50多里路。刚到村口,我们发现该村因修路,路基重新铺土,满路泥泞,警车根本无法通过,只好打伞步行至王成山家。走出不到百米,我们的脚上都沾满了红泥,跺都跺不来。尽管淋着雨,我还是随口吟出几句歪诗:周末办案雨中行,脚踏春泥乐无穷。谁人识得法官苦,唯闻民间“诉”苦声。
王成山实在没想到我们会在雨天去他家。开门时他就问:“庭长,你这是?”庭长说:“我们去给邻村张三送达诉状来,正好路过你们村,顺便到你家坐坐,不欢迎吗?”王成山赶紧说:“欢迎,欢迎!”忙叫妻子下茶。我们发现,虽然王成山的房子很宽畅,但室内什么家具也没有,我们只能坐着马扎围在一张老吃饭桌上喝茶。过一会儿,庭长说:“你建的房子不错啊!我们到各间转一转吧?”王成山就领着我们转起来。
在正房的东二间,顶棚板上确有一道长约二米的裂纹。裂纹周围的面积已被洇湿,中间一条较粗的裂纹里间隔着数个盈盈欲滴的雨滴;东数的第三根房柱上,有道二米多的裂纹。庭长笑着对王成山说:“这就是你说的‘质量问题’吧?”王成山此时才知道庭长是来看他家房屋漏雨情况的,不禁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就跟了一句:我盖个房子不容易,就是有一点漏雨的地处,心里也不痛快啊!
庭长说:“我曾咨询过多年从事建筑的老工程师,就你这块漏雨的地方,起码不能危及房屋的安全。我也曾咨询过处理房顶漏雨的技术人员,他们说,一个平方30元,可以保10年,处理两次花400元就足够了。你盖个房子是不容易,可人家老刘知道不对,并且给你一千元的补偿,也基本可以了吧!再说,你欠人家的是民工的钱,民工容易吗?一个汗珠子掉在地上摔八瓣挣的钱啊!你们都是乡里乡亲的,互相谦让一下不好吗?俗话说的好,“亏什么也不能亏受大累的”,如果你不给人家工钱,不但你的社会评价会降低,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声誉,你应该给他们营造一个较好的人文环境,让四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的父亲为人不错,看事,不计较才行。从法律角度说,你对于6500元建房款认可,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你提出质量问题,我们可以按反诉处理,质量鉴定费用比较高,得由你先预交,那样你的损失不就更大了吗?再说,我们办案子,必须讲究司法成本和司法效能,为了你们以后的友好相处,我认为,你们应该尽量调解处理为好,行不行呢?
一席话,说的王成山心里热乎乎的:“庭长,真难为你了!说实话,我以质量问题要挟人家确实不对,可是,我盖房拉下了一万多元的帐,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确实没有钱啊,就凭你这雨天路滑地来我家这份热情,我也愿意接受调解!”
庭长及时给原告打电话,叫原告到被告处来一趟。刘也没有想到庭长能在这样的天气里来到他们村。刘春海当场表示可以让他1300元,到年底付清,民工的工资他先垫上。王成山听后非常感激,两人在屋中握手言和。就这样,双方达成王成山付款5200元,由被告自行负责维修的调解协议。
指针已指向12点,双方执意留我们一起吃饭。庭长笑着说,你们的案子是结了,可我们的司机还在路边等着呢!
此时的雨停了。太阳照耀着这个被雨水润泽、刷新的世界,杨柳轻畅,槐花飘香,油绿的麦子正在吐穗,清风徐徐吹来,令人心旷神怡。
(作者单位: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八点未过,庭长就打来电话,说上午要去辖区的胡家村“勘验”。我想啊,勘验一般是晴天,为什么会选择雨天呢?
雨一直在下着。尽管我不情愿,但职业的习惯还是让我早早来到法庭。上车后我就问庭长:这样的鬼天气,我们去勘验什么啊?庭长笑着说,我盼这雨啊,已经一个多月了,你没记得刘春海诉王成山的那个建筑合同欠工程款的案子吗?
此时,我才想起来。原告刘春海和王成山是同村。去年春天,刘春海为被告王成山带人修建了一座平顶院落(普通民房),承包价是1.65万元。工程完工后,王成山只付了刘春海一万元,剩余款言明于九月底付清。一个月后,工程质量出现了点小问题,屋顶上有几道裂纹儿,下边一个房柱也有一道裂纹儿。王成山提出质量问题后,刘春海表示马上维修,可保证不会渗雨,同时说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王成山地基因垫湾造成的。刘春海几次打算领民工过去维修,王成山却一直不同意。因需支付民工工资,到年关时,刘春海找王成山要工钱,王就是不给。刘春海只好找村负责人前去协调,王成山耍赖了,不同意维修,剩余钱也不想给了。刘无奈,只得诉于法院,要求王成山给付6500元工程款,质量问题由其负责,维修费用可由技术部门经鉴定做出评估。
3月12日的那次开庭,原被告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刘春海坚持屋顶裂纹的漏雨面积不超过二平米;房柱的裂纹长度也不超过二米半,总体维修费用不超过三百元,并表示可以给付被告一千元的维修金;而被告则表示,两项面积要大的多,而且说明对于一个用半辈子心血盖成的房子出现了问题,其心理伤害是无法形容的,他不同意维修,可用剩余工程款折抵维修费用。
警车在春雨中穿行。贾庄镇胡家村离法庭有50多里路。刚到村口,我们发现该村因修路,路基重新铺土,满路泥泞,警车根本无法通过,只好打伞步行至王成山家。走出不到百米,我们的脚上都沾满了红泥,跺都跺不来。尽管淋着雨,我还是随口吟出几句歪诗:周末办案雨中行,脚踏春泥乐无穷。谁人识得法官苦,唯闻民间“诉”苦声。
王成山实在没想到我们会在雨天去他家。开门时他就问:“庭长,你这是?”庭长说:“我们去给邻村张三送达诉状来,正好路过你们村,顺便到你家坐坐,不欢迎吗?”王成山赶紧说:“欢迎,欢迎!”忙叫妻子下茶。我们发现,虽然王成山的房子很宽畅,但室内什么家具也没有,我们只能坐着马扎围在一张老吃饭桌上喝茶。过一会儿,庭长说:“你建的房子不错啊!我们到各间转一转吧?”王成山就领着我们转起来。
在正房的东二间,顶棚板上确有一道长约二米的裂纹。裂纹周围的面积已被洇湿,中间一条较粗的裂纹里间隔着数个盈盈欲滴的雨滴;东数的第三根房柱上,有道二米多的裂纹。庭长笑着对王成山说:“这就是你说的‘质量问题’吧?”王成山此时才知道庭长是来看他家房屋漏雨情况的,不禁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就跟了一句:我盖个房子不容易,就是有一点漏雨的地处,心里也不痛快啊!
庭长说:“我曾咨询过多年从事建筑的老工程师,就你这块漏雨的地方,起码不能危及房屋的安全。我也曾咨询过处理房顶漏雨的技术人员,他们说,一个平方30元,可以保10年,处理两次花400元就足够了。你盖个房子是不容易,可人家老刘知道不对,并且给你一千元的补偿,也基本可以了吧!再说,你欠人家的是民工的钱,民工容易吗?一个汗珠子掉在地上摔八瓣挣的钱啊!你们都是乡里乡亲的,互相谦让一下不好吗?俗话说的好,“亏什么也不能亏受大累的”,如果你不给人家工钱,不但你的社会评价会降低,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声誉,你应该给他们营造一个较好的人文环境,让四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的父亲为人不错,看事,不计较才行。从法律角度说,你对于6500元建房款认可,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你提出质量问题,我们可以按反诉处理,质量鉴定费用比较高,得由你先预交,那样你的损失不就更大了吗?再说,我们办案子,必须讲究司法成本和司法效能,为了你们以后的友好相处,我认为,你们应该尽量调解处理为好,行不行呢?
一席话,说的王成山心里热乎乎的:“庭长,真难为你了!说实话,我以质量问题要挟人家确实不对,可是,我盖房拉下了一万多元的帐,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确实没有钱啊,就凭你这雨天路滑地来我家这份热情,我也愿意接受调解!”
庭长及时给原告打电话,叫原告到被告处来一趟。刘也没有想到庭长能在这样的天气里来到他们村。刘春海当场表示可以让他1300元,到年底付清,民工的工资他先垫上。王成山听后非常感激,两人在屋中握手言和。就这样,双方达成王成山付款5200元,由被告自行负责维修的调解协议。
指针已指向12点,双方执意留我们一起吃饭。庭长笑着说,你们的案子是结了,可我们的司机还在路边等着呢!
此时的雨停了。太阳照耀着这个被雨水润泽、刷新的世界,杨柳轻畅,槐花飘香,油绿的麦子正在吐穗,清风徐徐吹来,令人心旷神怡。
(作者单位: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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