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消除未成年人心里的阴霾
2008-05-05 15:32: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焕明 周正
未成年人,尤其是失足未成年人,自我意识存在偏差,心理状况令人担忧,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征,从“心”入手,通过科学的心理辅导方式,关爱他们的心理健康,维护他们的心理权益,引导他们的人格健全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
“心理疏导”——用“帮”鼓起未成年犯生活信心
作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梅列法院少年庭对所审判案件的涉案失足少年都建立感化教育档案,进行跟踪教育。
近年来,少年庭先后开展了“矫正帮扶我做起”、“励志人生牵手行动”等活动,与列东街道高岩社区、列西街道群英社区建立“特殊青少年劳动教育基地”,在列东街道江滨社区设立“爱心矫正室”,对判处缓刑、管制、免刑的未成年罪犯,向其发放社区服务令,规定一定期限,在社区进行无偿的公益性服务劳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接受专业心理矫正和辅导,接受社区的监督和管理,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正;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明盛安机械有限公司共建牵手关爱就业培训基地、励志人生实践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还聘请心理学家作为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还多次邀请心理学专家到少年犯家中或服刑地,与少年犯进行谈心、交流,帮助少年犯放下思想包袱。心理学专家参与帮教工作,与法官一起制定帮教计划,使帮教力量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又可以从专业角度入手,切实解决少年犯的“心病”,有的放矢地增强帮教效果。
2007年4月份,梅列法院发起组织了以区政法委牵头,由区关工委、妇联、团委、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组成“梅列区帮教团”,驱车千里,辗转福州、尤溪等地,回访正在少管所服刑的梅列籍少年犯,以及走访梅列法院判处的异地缓刑少年犯,和他们心手相扶、励志人生。
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少年庭法官定期给他们写信,与少年犯就世界观、人生观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勉励少年犯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用自己的双手创业勤劳致富,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好每一步,在法官与少年犯之间架起一座沟通心灵的桥梁。从少年犯的来信中发现他们思想上有顾虑和困惑时,及时给予解答,勉励他们不能气馁,通过自己的努力,重塑自我,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回报社会。2004年以来,少年庭的法官不厌其烦,不辞辛苦地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共与少年犯来往书信数十封。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经梅列法院法官帮教后,有三十余名少年犯在服刑期间因表现突出受嘉奖或减刑,占所判服刑少年犯80%以上,有23名非监禁型少年犯考上大学中专院校。
“校园普法”——用“心”教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为了在学生中创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丰富和发展未成年人维权内容。近年来,梅列法院先后与东安小学、三明八中、梅列区实验小学、三明十一中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通过共建形式,重点搞好学校预防,依托基地广泛开展建设“平安校园”和预防在校生犯罪。
少年庭先后到三明市少体校、三明市机电技工学校、东安小学、三明十一中等学校,以上法制课、开讲座、互动咨询、校园普法游园、图片展、法制题目抢答、猜法制谜语、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少年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珍爱青春,远离犯罪,加强自我防范能力;每年均组织中小学校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观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旁听学生回校后均要写出心得体会,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学校设立一个法官信箱,不定期前往学校,针对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咨询;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指导中学生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指导中学生办好“校园法制”月报;每季度编撰一期《法在心中》刊物,向上级法院、人大、团委、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学校、社区等单位及特邀陪审员、非监禁型少年犯发放。
近年来,梅列法院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先后开展了“校园育苗”工程、“法律走进校园”等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前,受教育的学生已达二万余人次,在校学生犯罪逐年下降。
“亲情关爱”——用“教”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了让“留守儿童”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快乐成长,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因缺少亲情和关怀而出现的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预防他们走上歧途,少年庭法官在工作之余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因地制宜,采取一系列措施,为营造“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尽了一份力量。
2007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少年庭开展“真情母爱,和谐家庭”主题系列活动,到梅列区列东街道江滨社区为社区“留守儿童”的母亲上“如何避免‘留守儿童’走上歧途”讲座,聘请心理学专家给“留守儿童”的母亲上“母爱心理学”的讲座,并与“留守儿童”的母亲就如何教育孩子进行座谈。
2007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少年庭庭长周正参加了梅列区妇联组织的“爱心妈妈”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仪式,担任一名居住在陈大镇长溪村,父母均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从小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的12岁女童林丽金的“爱心妈妈”,为了让林丽金能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快乐成长,帮助她克服因缺少亲情和关怀而易出现的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周正将林丽金的成长时刻挂在心上,平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关心林丽金的生活、学习情况,着重了解其心理状况,关注她的心理健康,引导其积极向上,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利用周末时间带上学习用品和课外书籍驱车十余公里到林丽金家上门走访,教育林丽金要多读书、读好书,崇尚科学,远离网吧、游戏室,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不良嗜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其顺利渡过成长中的这段特殊时期。
列东中学西藏部的学生们是另一种形式的“留守儿童”,他们长期离开家乡、父母到内地学习,因缺少亲情和关怀,极易出现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为预防他们走上歧途,2007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少年庭法官来到列东中学西藏部,为300余名西藏学生上了法制课,提高藏娃们的法制意识和自强自律能力。
“心理疏导”——用“帮”鼓起未成年犯生活信心
作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梅列法院少年庭对所审判案件的涉案失足少年都建立感化教育档案,进行跟踪教育。
近年来,少年庭先后开展了“矫正帮扶我做起”、“励志人生牵手行动”等活动,与列东街道高岩社区、列西街道群英社区建立“特殊青少年劳动教育基地”,在列东街道江滨社区设立“爱心矫正室”,对判处缓刑、管制、免刑的未成年罪犯,向其发放社区服务令,规定一定期限,在社区进行无偿的公益性服务劳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接受专业心理矫正和辅导,接受社区的监督和管理,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正;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明盛安机械有限公司共建牵手关爱就业培训基地、励志人生实践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还聘请心理学家作为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还多次邀请心理学专家到少年犯家中或服刑地,与少年犯进行谈心、交流,帮助少年犯放下思想包袱。心理学专家参与帮教工作,与法官一起制定帮教计划,使帮教力量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又可以从专业角度入手,切实解决少年犯的“心病”,有的放矢地增强帮教效果。
2007年4月份,梅列法院发起组织了以区政法委牵头,由区关工委、妇联、团委、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组成“梅列区帮教团”,驱车千里,辗转福州、尤溪等地,回访正在少管所服刑的梅列籍少年犯,以及走访梅列法院判处的异地缓刑少年犯,和他们心手相扶、励志人生。
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少年庭法官定期给他们写信,与少年犯就世界观、人生观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勉励少年犯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用自己的双手创业勤劳致富,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好每一步,在法官与少年犯之间架起一座沟通心灵的桥梁。从少年犯的来信中发现他们思想上有顾虑和困惑时,及时给予解答,勉励他们不能气馁,通过自己的努力,重塑自我,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回报社会。2004年以来,少年庭的法官不厌其烦,不辞辛苦地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共与少年犯来往书信数十封。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经梅列法院法官帮教后,有三十余名少年犯在服刑期间因表现突出受嘉奖或减刑,占所判服刑少年犯80%以上,有23名非监禁型少年犯考上大学中专院校。
“校园普法”——用“心”教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为了在学生中创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丰富和发展未成年人维权内容。近年来,梅列法院先后与东安小学、三明八中、梅列区实验小学、三明十一中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通过共建形式,重点搞好学校预防,依托基地广泛开展建设“平安校园”和预防在校生犯罪。
少年庭先后到三明市少体校、三明市机电技工学校、东安小学、三明十一中等学校,以上法制课、开讲座、互动咨询、校园普法游园、图片展、法制题目抢答、猜法制谜语、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少年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珍爱青春,远离犯罪,加强自我防范能力;每年均组织中小学校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观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旁听学生回校后均要写出心得体会,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学校设立一个法官信箱,不定期前往学校,针对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咨询;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指导中学生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指导中学生办好“校园法制”月报;每季度编撰一期《法在心中》刊物,向上级法院、人大、团委、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学校、社区等单位及特邀陪审员、非监禁型少年犯发放。
近年来,梅列法院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先后开展了“校园育苗”工程、“法律走进校园”等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前,受教育的学生已达二万余人次,在校学生犯罪逐年下降。
“亲情关爱”——用“教”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了让“留守儿童”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快乐成长,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因缺少亲情和关怀而出现的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预防他们走上歧途,少年庭法官在工作之余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因地制宜,采取一系列措施,为营造“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尽了一份力量。
2007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少年庭开展“真情母爱,和谐家庭”主题系列活动,到梅列区列东街道江滨社区为社区“留守儿童”的母亲上“如何避免‘留守儿童’走上歧途”讲座,聘请心理学专家给“留守儿童”的母亲上“母爱心理学”的讲座,并与“留守儿童”的母亲就如何教育孩子进行座谈。
2007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少年庭庭长周正参加了梅列区妇联组织的“爱心妈妈”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仪式,担任一名居住在陈大镇长溪村,父母均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从小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的12岁女童林丽金的“爱心妈妈”,为了让林丽金能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快乐成长,帮助她克服因缺少亲情和关怀而易出现的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周正将林丽金的成长时刻挂在心上,平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关心林丽金的生活、学习情况,着重了解其心理状况,关注她的心理健康,引导其积极向上,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利用周末时间带上学习用品和课外书籍驱车十余公里到林丽金家上门走访,教育林丽金要多读书、读好书,崇尚科学,远离网吧、游戏室,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不良嗜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其顺利渡过成长中的这段特殊时期。
列东中学西藏部的学生们是另一种形式的“留守儿童”,他们长期离开家乡、父母到内地学习,因缺少亲情和关怀,极易出现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为预防他们走上歧途,2007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少年庭法官来到列东中学西藏部,为300余名西藏学生上了法制课,提高藏娃们的法制意识和自强自律能力。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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