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有真情 法官情注流浪少年犯
2008-05-04 09:00: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岑铮 任泺璇
  他只有十七、八岁,却经历了常人都没有经历的凄苦;他有着普通小男孩顽皮好动的性格,却始终挂着一副冷漠的面孔;他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却希望法官将他送进大牢。他自称是个以盗窃为生的流浪儿。

  今年2月底以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流浪儿盗窃案过程中,用真情温暖着少年犯的心,在多方为其寻找亲人无果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和看守所民警一起将他送到广西少管所,开展判后教育和挽救工作。

        命运多桀 悲苦男孩远走他乡流浪

  这名自称是钦州那丽镇人的流浪儿叫小林,1990年6月出生。自打娘胎出来,母亲就因难产离他而去,等到稍稍懂事时,爷爷奶奶也相继过逝。八岁那年,一场车祸也夺走了唯一的父爱。更令他雪上加霜的是,半年后的一天,当小林放学回到家门口时,却被邻居告知,继母已变卖了家中的房产,离开了那个小林至今已记不起名的村庄。

  没有了亲人,没有了可容身之地,小林被迫辍学。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跟着捡破烂的人流浪到了防城港。2001年下半年,他不再局限于捡垃圾,而是把手伸向了幼儿园的饭堂、居民阳台上的晾衣架……他也因此成为派出所的“常客”,但由于年龄小、偷盗的东西不多,只是被教育处理。据派出所的民警回忆,当时饭堂多次遭受盗窃的某幼儿园园长非常痛恨这个小偷,但在民警将这个瘦小的“作恶者”带到她面前时,园长竟同情地流下了眼泪,主动要求派出所民警不追究他的责任,还送了东西给他吃。

  2004年7月,已满14周岁的小林因为盗窃电脑被送往劳动教养两年,小林也暂时结束了流浪的日子。

        生活无着 少年犯劳教归来无奈再犯案

  2006年7月,教养期满归来,小林回到此前一直住着的烂尾楼寻找自己的包袱衣物,却找不见了;到社会上找工作,却因没有身份证无人敢请他;回到那丽镇派出所想办身份证,却查不到自己的户口登记,被认定为黑户的小林再次重复流浪的日子。

  2007年端五节前,小林又回到了防城港,由于没有生活费、他又重操旧业,以盗窃换取生活费。从2007年7至10月间,他多次利用凌晨夜深人静之机,先后三次撬门入室盗窃、将近二十次用螺丝刀撬坏停放在路边的警车、越野车、小轿车的玻璃窗,盗走车内的香烟、眼镜、手电筒、手机等钱物。中秋节前夕,还撬坏车窗偷走了一盒月饼与伙伴们共庆佳节。10月11日凌晨3、4点钟,小林在撬坏了两辆车窗后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经认证中心对被盗物品进行鉴定,小林涉嫌盗窃的物品价值15790元。

  在案卷中还发现,有许多受害者由于所受损失不大或其他原因都没有报案,而小林对于频频作案的后果也似乎无所顾忌,曾三次对警车下手。当办案法官问其对撬警车是否惧怕被抓时,他满不在乎地说:“有什么好怕,抓我进去,还不用愁吃穿呢?”

        真情关怀 法院法官全力救助少年犯

  2008年2月27日,这起流浪儿盗窃案由检察机关起诉到港口区法院后,案中被告人小林的特殊身世引起了办案法官和院领导的极大关注。

  由于小林未满18周岁,承办该案的李法官在审理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于庭前庭后多次到看守所与小林见面,更加清晰地了解到了小林的成长经历和犯罪情况,如何帮助和挽救这名悲苦少年也深深地牵动着法官们的心。李法官在将案情及想帮助小林寻找亲人的想法向院领导汇报后,得到了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并指示承办法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给予小林最大的帮助。由于小林对于儿时的印象十分模糊,已记不清家具体在何处,且此前派出所也曾带着小林去钦州寻找都没能找到。法官于是根据小林父亲发生车祸的线索查起,但小林所提供的线索只是听继母说父亲是在防城港一带发生车祸,法官于是到防城交警大队等地查询了几年前的交通事故情况,均未发现有这样一起事故。办案法官还多次与钦州当地户籍部门了解都未能找到关于这家人的线索。

  在多方努力都无法找到小林的家人后,法院于3月10日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为其指定了辩护人。法庭上,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耐心对小林进行了法庭教育,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考虑到无监护人对小林进行有效监管,不宜适用缓刑,小林也表示愿意到管教所接受改造。法院在综合全案及小林的成长情况后,决定给予其减轻处罚,于4月6日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依照法律规定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判决后,小林没有上诉。

  4月17日,法院对该案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考虑到小林是未成年人,又是孤儿,无任何财产和经济来源,缴纳罚金确有困难,港口区法院又依法裁定免除小林500元的罚金,这也是该院建院十四年来首例被免除罚金的案例。而该院的青年团员在得知这名少年犯的特殊身世后,都怀着一颗仁爱之心给予他浓浓关爱,大家纷纷给他捐款捐物、买日用品,一名女律师在得知小林的情况后也拿出一百元钱给法院转交看守所为其改善伙食……

  4月29日,是小林被送往广西少管所的日子。承办该案的李法官和该院团员代表放下手中忙碌的工作,与看守所的干警一起将小林送到了离防城港一百多公里的广西少管所,将小林的情况向少管所的管所人员反映,希望他们给予小林更多的帮助,还与小林建立固定帮扶关系。临走时,李法官将该院青年团员捐助的几百元钱和购买的新衣服、新鞋子等日用品送给小林后,恳切地鼓励他:“你在狱中要好好改造,争取学一门技术,出来重新做人,在牢中或今后生活有困难都可以写信或找法官帮助,法院的叔叔阿姨就是你的亲人,我们会在你出狱时想办法帮你解决户口问题,尽可能解决工作和生活问题”。听着法官一番番贴心的话,早已习惯了孤独和冷漠的小林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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