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渐入佳境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写
2008-04-30 10:52: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谢谢法官,速裁法庭使我们握手言和,真的谢谢您们!”4月23日, 春雨淅沥,滋润万物,正是春耕生产大忙季节。在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的及时介入下,不到4个小时的时间处理了一起拔剑努张的纠纷,受到当地党委和群众的高度称赞。
刘某弟兄共同居住于一所共三间的瓦房。其中刘兄对瓦房左边的一间半房屋享有所有权,刘弟对该瓦房右边的一间半房屋享有所有权。今年1月,刘兄从该房屋中搬出将其所有的一间半瓦房出售他人。4月11日,在买卖双方准备沿该所住房的堂屋中央砌墙划界时,遭到了刘弟的强烈反对。双方剑拔弩张,冲突一触即发。法官接当事人亲属的求助电话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决定当场立案并决定当场就地组织当事人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说服输导,矛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
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曲靖两级法院按照中院党组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落到实处的要求,联系自身实际,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新的工作机制,如推行特殊案件速裁处理机制即是其中之一,即对与老百姓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案件,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起诉、电话预约起诉等简便方式申请立案,按照“简便受理、优先审理、及时裁判”的原则,优先上门调解或开庭审理,并限期作出裁判,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认真,是他的性格
“认真,是他的性格。他有军人的气质,更体现着秉公司法的正气;他是一个学者,更是一个改革的领头羊;他重视人才的培养,更有一颗体恤工作人员的心。”提起中国法学会会员、曲靖中院院长杨照民,接受采访的领导和同志都如此说。
2000年6月,45岁25年党龄的杨照民院长带着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克服家庭、生活的诸多不便,从云南省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的岗位上来到曲靖,担任中院“一把手”。为从根本上遏制超审限现象的发生,从制度、机制上确保审判工作实现良性循环,杨院长于2001年4月率先在全省中级法院提出“大立案”改革,走精英化道路。当年9月,全省大立案改革工作会在曲靖召开,2006年9月,全省立案工作会再次在曲靖举行,全面推行曲靖经验,可以说,这次改革范围广,覆盖了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程度深,触及到了每项工作细微之处 。
身为“一家之主”,杨院长还保留着一个很好的习惯——无论工作多忙,他都要挤出时间学习。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总结,杨院长又于2005年底整理出30多万字的法学著作《法律殿堂里的实践与探索》,2007年主编《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分别交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经国家法官协会推荐和严格遴选,杨院长还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任为云南省唯一的兼职教授,多次受邀出席高层论坛和讲座。
为了让有真才实学的干警能体现自身的真正价值,早在2002年,杨院长就打破了论资排辈的规矩,亲自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在中院施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2005年10月,为开拓法官知识视野,加快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培养步伐,曲靖中院决定分期分批选送中院审判业务部门中层干部、基层人民法院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基层法院副院长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跟班“充电”。
“17年的军队生活给了我坚强的毅力,让我时刻都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采访中,杨院长几次提到了自己曾是一名军人,而正是因为有过这样一种经历,才使得杨院长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严格果断,雷厉风行。
执行:彰显司法关怀
“我穿的都是人家给的,来一回没有车费钱都是人家给的,有时向人家要点。法官帮(我们)追回6000块钱,过年和春耕生产不用愁了。”65岁的张老奶接过钱款后真诚地说。
“这真是我十多年中最大的喜事。”接过法官手中递来的钱款,郑某激动得热泪盈眶。是的,为索要这笔标的仅3000元的欠款,他竟然等待了整整十年。
为了赶在新年前将执行款发到农民工及经济困难人群手中,去年12月29日下午3时30分,曲靖中院在全市设立了9个发放点,同时发放506件执行案案款2054多万元,主要为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款和“三养”(赡养费、抚养费和抚育费)执行到位的案款。
长期以来,案件执行难一直困扰着曲靖中院。早在2001年6月,初到曲靖任代院长的杨照民看着一封封反映执行工作的材料,心情异常沉重的他仿佛看到了一封封信后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不能再让当事人到处跑了。”杨照民在心头暗暗下了决心,这也随后成为他在全院大会、小会上的“口头禅”。为改变这种状况,曲靖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执行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配齐配强了执行人员。一方面采取交叉、提级、指定、联合执行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召开“兑付案款大会”,加紧案件执行。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支持,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法院执行案件数据集中在最高法院的中央数据库,为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健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曲靖市委人大给予法院执行工作最大的关心和支持:市委明确将执行工作纳入年度的社会治安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人大连续两年开展专项评议,执行“问题案件”承办人专题向人大汇报,代表面对面为法院“支招”和专项评议剖析法院执行难等,支持和促进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驱散花季的阴霾
“敬爱的院长:我错了。我不要进监狱,要读书。不做坏孩子,要做好孩子。院长您救救我吧,我一定做个好学生!”这是一封由看守所寄出的信件,写信人是一个刚跨入初中校园的学生。2006年2月至4月期间,贪图好玩的他因沉重的学习压力无法缓释,迷上电脑游戏并成为共同犯罪的从犯。2006年5月28日,14岁的他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三天后恰逢“六一儿童节”,他在看守所里写的信被寄送到了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照民的办公桌上。
据曲靖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汪丽介绍:“这个写信的少年是某中学的一名在校学生。承办法官阅卷后,针对他的犯罪成因和悔过自新的强烈愿望,依法实施缓刑。判决生效后,法官们又赶在秋季开学前帮他重访了校园,希望他能在新的环境中走向新生。”
汪丽接着介绍说:“这位回信的少年犯已被减刑。” 据她介绍,曲靖中院早在1988年7月就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1992年6月又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两级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500余人,无一人重新犯罪,其中符合就学条件的失足少年全部重返校园。曲靖中院着力把建立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机制作为突破口同时,把在民事审判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摆在了首要的位置,并加大了对全市少年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从试点确定之日至2007年4月,全市9个基层法院少年庭全部作为配套试点单位,年内审结涉少民事案件459件,案件调解率和执行率分别高达63%和87%,其中,曲靖中院审结二审案件87件,全市少年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2005年3月,他们的做法被中央文明委评为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奖。2006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他们有幸成为全国18家中级法院之一的试点单位。在2006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表彰大会上,他们再次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13个国家部委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为全面推广和总结曲靖试点工作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2月28日在曲靖召开全国试点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
和谐司法渐入佳境
2008年1月下旬以来,一场几十年罕见的冰雪凝冻灾害袭击了我国南方地区。冰雪封锁了道路,切断了水电供应,却不能阻止当地基层法官坚守在司法岗位第一线。
在受灾严重的曲靖市,为了及时送达法律文书,会泽法院迤车法庭法官弃车步行,在鞋子下面套绑草绳,冒雪步行近两个小时的山路来到当事人家中。法官在现场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平时关系较好,又是亲戚,所诉争的标的额也不大,有调解可能,当即将双方通知到一起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双方亲戚参与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冰雪天气之中,一起沉积在当事人内心的积怨得以化解。
4月17日,曲靖中级法院王正明副院长等5位院领导分别带队赴辖区9个县市区,对排查出的73件涉诉信访案开展“家访”(其中多数为缠诉缠访类案件),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上门谈心,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减少缠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面对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由此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仅用坐堂问案的方式方法很难处理日益复杂的涉诉信访工作。为此,曲靖中院在全市法院建立起“大信访”工作格局,实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全市“一盘棋”,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中院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为涉诉信访处理第一责任人,中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和基层法院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决定推出为期一个星期的院长“家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采取领导包案、下访谈心、多级联动、逐案分析、一案一策、广泛听证、对症消化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
在曲靖采访,曲靖中院和辖区9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大楼特别引人瞩目。从一幢拥挤狭窄不足2000平方米的小楼到如今占地35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的中院审判法庭投入使用,同时仅仅不到三年时间,辖区9个基层法院一幢幢气势恢宏、设施配套的8个新审判法庭和1个立案大厅就在地处西部山区的曲靖纷纷拔地而起。同时,曲靖法院多方筹集资金购置审判业务用车113辆、电脑438台、局域网络系统10套、标准档案设备10套及安检系统、速录机、摄像机、电子装订机等一大批现代化办公设备装备,还为全市9个基层法院争取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补助专款126.8万元。
“根之沃者其实遂”,曲靖市撤地设市10年来,曲靖法院和谐创建工作也迎来收获季节,从2006年至今,仅中院就分别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培训、调研工作、司法统计、司法辅助技术先进单位等荣誉,同时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老年维权岗两项国家级荣誉,被云南省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称号,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刘某弟兄共同居住于一所共三间的瓦房。其中刘兄对瓦房左边的一间半房屋享有所有权,刘弟对该瓦房右边的一间半房屋享有所有权。今年1月,刘兄从该房屋中搬出将其所有的一间半瓦房出售他人。4月11日,在买卖双方准备沿该所住房的堂屋中央砌墙划界时,遭到了刘弟的强烈反对。双方剑拔弩张,冲突一触即发。法官接当事人亲属的求助电话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决定当场立案并决定当场就地组织当事人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说服输导,矛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
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曲靖两级法院按照中院党组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落到实处的要求,联系自身实际,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新的工作机制,如推行特殊案件速裁处理机制即是其中之一,即对与老百姓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案件,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起诉、电话预约起诉等简便方式申请立案,按照“简便受理、优先审理、及时裁判”的原则,优先上门调解或开庭审理,并限期作出裁判,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认真,是他的性格
“认真,是他的性格。他有军人的气质,更体现着秉公司法的正气;他是一个学者,更是一个改革的领头羊;他重视人才的培养,更有一颗体恤工作人员的心。”提起中国法学会会员、曲靖中院院长杨照民,接受采访的领导和同志都如此说。
2000年6月,45岁25年党龄的杨照民院长带着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克服家庭、生活的诸多不便,从云南省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的岗位上来到曲靖,担任中院“一把手”。为从根本上遏制超审限现象的发生,从制度、机制上确保审判工作实现良性循环,杨院长于2001年4月率先在全省中级法院提出“大立案”改革,走精英化道路。当年9月,全省大立案改革工作会在曲靖召开,2006年9月,全省立案工作会再次在曲靖举行,全面推行曲靖经验,可以说,这次改革范围广,覆盖了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程度深,触及到了每项工作细微之处 。
身为“一家之主”,杨院长还保留着一个很好的习惯——无论工作多忙,他都要挤出时间学习。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总结,杨院长又于2005年底整理出30多万字的法学著作《法律殿堂里的实践与探索》,2007年主编《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分别交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经国家法官协会推荐和严格遴选,杨院长还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任为云南省唯一的兼职教授,多次受邀出席高层论坛和讲座。
为了让有真才实学的干警能体现自身的真正价值,早在2002年,杨院长就打破了论资排辈的规矩,亲自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在中院施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2005年10月,为开拓法官知识视野,加快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培养步伐,曲靖中院决定分期分批选送中院审判业务部门中层干部、基层人民法院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基层法院副院长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跟班“充电”。
“17年的军队生活给了我坚强的毅力,让我时刻都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采访中,杨院长几次提到了自己曾是一名军人,而正是因为有过这样一种经历,才使得杨院长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严格果断,雷厉风行。
执行:彰显司法关怀
“我穿的都是人家给的,来一回没有车费钱都是人家给的,有时向人家要点。法官帮(我们)追回6000块钱,过年和春耕生产不用愁了。”65岁的张老奶接过钱款后真诚地说。
“这真是我十多年中最大的喜事。”接过法官手中递来的钱款,郑某激动得热泪盈眶。是的,为索要这笔标的仅3000元的欠款,他竟然等待了整整十年。
为了赶在新年前将执行款发到农民工及经济困难人群手中,去年12月29日下午3时30分,曲靖中院在全市设立了9个发放点,同时发放506件执行案案款2054多万元,主要为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款和“三养”(赡养费、抚养费和抚育费)执行到位的案款。
长期以来,案件执行难一直困扰着曲靖中院。早在2001年6月,初到曲靖任代院长的杨照民看着一封封反映执行工作的材料,心情异常沉重的他仿佛看到了一封封信后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不能再让当事人到处跑了。”杨照民在心头暗暗下了决心,这也随后成为他在全院大会、小会上的“口头禅”。为改变这种状况,曲靖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执行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配齐配强了执行人员。一方面采取交叉、提级、指定、联合执行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召开“兑付案款大会”,加紧案件执行。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支持,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法院执行案件数据集中在最高法院的中央数据库,为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健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曲靖市委人大给予法院执行工作最大的关心和支持:市委明确将执行工作纳入年度的社会治安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人大连续两年开展专项评议,执行“问题案件”承办人专题向人大汇报,代表面对面为法院“支招”和专项评议剖析法院执行难等,支持和促进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驱散花季的阴霾
“敬爱的院长:我错了。我不要进监狱,要读书。不做坏孩子,要做好孩子。院长您救救我吧,我一定做个好学生!”这是一封由看守所寄出的信件,写信人是一个刚跨入初中校园的学生。2006年2月至4月期间,贪图好玩的他因沉重的学习压力无法缓释,迷上电脑游戏并成为共同犯罪的从犯。2006年5月28日,14岁的他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三天后恰逢“六一儿童节”,他在看守所里写的信被寄送到了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照民的办公桌上。
据曲靖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汪丽介绍:“这个写信的少年是某中学的一名在校学生。承办法官阅卷后,针对他的犯罪成因和悔过自新的强烈愿望,依法实施缓刑。判决生效后,法官们又赶在秋季开学前帮他重访了校园,希望他能在新的环境中走向新生。”
汪丽接着介绍说:“这位回信的少年犯已被减刑。” 据她介绍,曲靖中院早在1988年7月就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1992年6月又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两级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500余人,无一人重新犯罪,其中符合就学条件的失足少年全部重返校园。曲靖中院着力把建立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机制作为突破口同时,把在民事审判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摆在了首要的位置,并加大了对全市少年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从试点确定之日至2007年4月,全市9个基层法院少年庭全部作为配套试点单位,年内审结涉少民事案件459件,案件调解率和执行率分别高达63%和87%,其中,曲靖中院审结二审案件87件,全市少年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2005年3月,他们的做法被中央文明委评为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奖。2006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他们有幸成为全国18家中级法院之一的试点单位。在2006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表彰大会上,他们再次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13个国家部委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为全面推广和总结曲靖试点工作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2月28日在曲靖召开全国试点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
和谐司法渐入佳境
2008年1月下旬以来,一场几十年罕见的冰雪凝冻灾害袭击了我国南方地区。冰雪封锁了道路,切断了水电供应,却不能阻止当地基层法官坚守在司法岗位第一线。
在受灾严重的曲靖市,为了及时送达法律文书,会泽法院迤车法庭法官弃车步行,在鞋子下面套绑草绳,冒雪步行近两个小时的山路来到当事人家中。法官在现场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平时关系较好,又是亲戚,所诉争的标的额也不大,有调解可能,当即将双方通知到一起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双方亲戚参与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冰雪天气之中,一起沉积在当事人内心的积怨得以化解。
4月17日,曲靖中级法院王正明副院长等5位院领导分别带队赴辖区9个县市区,对排查出的73件涉诉信访案开展“家访”(其中多数为缠诉缠访类案件),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上门谈心,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减少缠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面对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由此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仅用坐堂问案的方式方法很难处理日益复杂的涉诉信访工作。为此,曲靖中院在全市法院建立起“大信访”工作格局,实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全市“一盘棋”,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中院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为涉诉信访处理第一责任人,中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和基层法院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决定推出为期一个星期的院长“家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采取领导包案、下访谈心、多级联动、逐案分析、一案一策、广泛听证、对症消化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
在曲靖采访,曲靖中院和辖区9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大楼特别引人瞩目。从一幢拥挤狭窄不足2000平方米的小楼到如今占地35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的中院审判法庭投入使用,同时仅仅不到三年时间,辖区9个基层法院一幢幢气势恢宏、设施配套的8个新审判法庭和1个立案大厅就在地处西部山区的曲靖纷纷拔地而起。同时,曲靖法院多方筹集资金购置审判业务用车113辆、电脑438台、局域网络系统10套、标准档案设备10套及安检系统、速录机、摄像机、电子装订机等一大批现代化办公设备装备,还为全市9个基层法院争取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补助专款126.8万元。
“根之沃者其实遂”,曲靖市撤地设市10年来,曲靖法院和谐创建工作也迎来收获季节,从2006年至今,仅中院就分别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培训、调研工作、司法统计、司法辅助技术先进单位等荣誉,同时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老年维权岗两项国家级荣誉,被云南省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称号,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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