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朋友借款7年不还 果农看守所里一夜“想通”
2008-04-23 08:53: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刚
  4月21日上午,四川省蓬安县人邓某因拖欠汤某借款多年并抗拒法院执行被处以拘留。当日下午,朋友到看守所看望时,邓某觉得脸上不光彩,其妻子于第二天上午便来到蓬安县法院付清了全部借款。

        两次违约不还借款 法院判决限期归还

  邓某系四川省蓬安县罗家镇人,2001年1月16日向朋友汤某借款3万元用于承包果园,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半年后归还本息。借款期满后,邓某无力归还汤某的借款,经过汤某再三催收无果,二人于2003年1月16日重新达成协议:邓某即日付清两年的借款利息后将原借条收回,重新向汤某出3万元(利息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据,并于一年内归还。因资金周转困难,邓某在约定的时间内仍然没有偿还汤某的借款。汤某觉得邓某言而无信,遂于2004年2月向蓬安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邓某偿还全部借款本息。2004年4月4日,蓬安县法院作出判决:邓某在本判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汤某的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朋友心软暂停执行 “再等一等”竟是四年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邓某积极地作出了还款承诺,汤某念在朋友的份上,不想做得太“过火”,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债权凭证,暂停强制执行,并与汤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邓某在陆续地偿还了14000元借款后,又开始慢慢“耍赖”失约,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他将果园赚得的利润又投入到扩大种植规模上,未按分期还款协议偿还借款。此期间,汤某虽多次向其催收,邓某均以“再等一等”的借口予以推脱,汤某一等竟达是四年之久。

        对抗法院执行干警 “没有犯法”却被拘留

  2008年4月10日,对邓某完全失去信任的汤某向蓬安县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4月21日上午,执行干警于来到邓某住处,邓某一见到汤某及执行干警便大发雷霆,指责汤某没有事先跟他要钱就找法官强制执行,让自己丢了面子,十分气愤地称“我今天就是不给!”。执行干警向其做工作不但不凑效,“理直气壮”的邓某反而向干警说:“今天我看你们把我怎么做!”。邓某的妻子对此也大为不满,恶狠狠地用手指着汤某大骂,对着汤某“耍泼”。干警欲带邓某到法院做工作,邓某称“我又没有违法,你们凭啥带我走!”,拒不配合,其妻子唐某为阻止执行干警,顺手举起铁锹欲“动武”,干警当即将其制服,并将邓某强行带到法院。邓某到了法院后仍然怒气未消,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工作,经干警劝导未果,邓某当天其被实施拘留。

        朋友看望脸上无光 急急还款“维护形象”

  听到邓某被拘留的消息,当天下午,邓某的几位朋友来到看守所里看望,邓某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干过违法的事,却因为一笔借款而进了“班房”,实在有点“划不来”,况且邓某因在当地还算得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水果大户,被关到看守所里实在影响自己以后的形象。一向好面子的他觉得自己脸上很不光彩,经过一夜的思索之后,认为反正借款是赖不掉的,不如早点还了算了,免得让自己“遭罪”。次日上午其妻子便筹齐了钱送到蓬安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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