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品德
——重读当代外国流行小说名篇《教父》有感
2008-04-15 10:5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新军
  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于1969年创作出版的《教父》,是一部反映和揭露阴险的犯罪集团的权威性长篇小说。该小说开篇描写了脸色灰黄的殡仪馆老板亚美利哥·勃纳瑟拉,因为年轻美貌的女儿被人殴打致伤,而在纽约第三刑事法庭等待开庭的故事。普佐肯定擅长于对人的内心世界的挖掘,这种接近人的心灵本真深处的痛苦挖掘,使书中人物的阴险表层背后,随时都有活灵活现的丑陋表演。他对当时纽约法官的描述是这样的:“法官面容阴森可怕,卷起黑法衣的袖子,像是要对在法官席前面站着的两个年轻人加以严惩似的。”作为受害人的父亲,殡仪馆老板显然看到了在法官的威严傲睨中,充斥着一股假装正经和故弄玄虚的意味。

  我读后没有记下这个法官的名字,但这不要紧,我想他已经被我捆绑在暗藏于心底的耻辱柱上了。凭借作家的老辣文笔和写实照像,这个在小说开头出现的虚构人物,在混迹官场和仰鼻息于权势的同时,其价值观和正义观如此颠倒黑白。你看,作者这样构摹了法庭场景。这名在纽约第三刑事法庭供职的法官,对两名伤害妇女的罪犯进行宣判时,首先采用严厉斥责的语言(这可都是做给受害人亲属看的),继而采取中国人写文章的手法,启于严厉斥责,承于长者说教,转于言词铺垫,合于从轻发落。运用世人所不耻的、貌似公正执法却显然违法袒护的方法,从轻发落了犯罪分子。读者诸君如果认为他开始对犯罪行为的斥责,是准备依据案件事实进行公正处理的话,那么就大错特错了。且看接下来,法官露出了虚伪的嘴脸,用高举轻落的打板子方法,将这两名“山林里的野兽”,判处在教养院禁闭三年,并决定将本判决缓期执行。无法在城市法庭得到正义保护的殡仪馆老板,这个在纽约大都会干了很久的生意人,只得寻找时机接触地下犯罪集团的成员,从而得到了纽约黑手党教父考利昂老头子的庇护。殡仪馆老板付出的,是自己的良善灵魂与对考利昂的忠诚承诺,结果他在法庭看不到的,终于在同样非正义的法庭之外看到了。他为女儿报了冤屈。从心态上说,殡仪馆老板是不情愿这样做的。

  普佐以高超的全景脉络式直描和对具体场景的细腻化叙述等艺术手法,让我们看到了在一个繁荣城市的背后,有很多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残存的非人性本质的心源性暴发,这个藏污纳垢的城市极端利益的暴发过程,无异是某些势利集团权与钱的资本积累过程。所以,法国的巴尔扎克对那个时代“创造的城市神话”,曾经下过一个结论:“在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这是对《教父》一书中所有表面光鲜而内里阴暗的人物的最彻底、最终结性的摊牌,也是对那个肆意掠夺普通市民朴素人性的社会的真实写照。

  重读这部来自于遥远西方的书籍,使我又想到那个经常盘绕心头的问题。即法官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抑或什么样的人才能做法官。

  在中国历史文化不断向前发展的进程中,《教父》一书中描述的那个坐在法庭上的 “黑暗的影子”,也就是纽约第三刑事法庭上具有双重身份和人格的法官,仍旧有着警醒世人的作用。不是吗?我们不需要辩论当下法官的操守和品德如何,因为法官职业本身赋予他们正义的化身,所有非正义和非理性的行为,都不应当是出自于法官的行为。不阿权贵,不事金钱,正身直行,心系法仪,这才是法官需要的内心修养和最高境界。

  看看每天的媒介上,都有从不同角度揭露和曝光的社会事件,都有对这类让人痛心的个案发生的本源性研究,甚至都有“出事的部门”欲盖弥彰的推诿与说辞。我们没有替非正义事件进行掩饰的必要,当然也没有对当事者内心世界进行揭疤挖疮的必要。这无非说明了,在我们今天身处的现实社会里,仍有难以述说的冤情无处伸张,仍有不合理的社会问题时常发生,甚至仍有个别居于法官之位的执法者,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没有平衡好自己的心态,从而落入了庸俗主义者的圈套之中,从法律的实践者操作者,堕落为法律的破坏者。这样的人,把参加徇私舞弊的现实利益者派对,看成是进入某个所谓高尚阶层的敲门砖,他们表现自己的方法丰富多彩,他们聚敛财富的手段多种多样,他们选择登堂入室的门路独辟幽径。而这些看似心不在焉的势利心态,往往腐蚀了一大片大好河山,成为官场发酵的佐料,从而酿成昔日纽约大都会繁荣背后的虚伪恶患。潜规则就是这样毒害着社会,恶势力之患就是这样隐藏在人的背后。因此,在一切貌似公事公办和看似公正客观的行为面前,我们要暂且将理想主义者的旗帜插在地上,用正义的目光穿透事物的表面,寻找其本来面目。

  要仔细看好公仆们手中的权力魔棒,就象是牧人和他手中的鞭子,有时并没有炸响在窥视羊群的狼身上。这个时候,牧羊的人,倒是真得成了狼的帮凶。

  美国作家普佐给我上了一课。这部创作了好多年的长篇巨制,就是世界文学长河里的一座巨大塔楼,而那些书中描述的人物,像是塔楼上吊着的一具振聋发聩的警钟,时刻让我们回味着、对比着和警醒着。牧人是放牧和管理羊群的人,他不应该放过在羊群周围寻找杀戮时机的狼,他要用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抽打狼的头背,鞭子是规矩,是规则,是牧人惩罚狼的工具。法官也承当着惩戒犯罪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责任,他手中的法槌和所代表的审判权力,同牧人的鞭子有似曾相识之处。所以,在今天夜深人静之时,我坐在书房灯下,与《教父》一书中的人物逐个对话,听他们讲述来自于遥远的、过去的故事,那些跳动的字体里,当然有那个纽约第三刑事法庭法官的影子,他平静地坐在我的面前,让我审视这个多变面孔的后面,有着怎样的丑恶嘴脸,借以警示后人。

(作者单位: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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