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铸家园 司法促和谐
由萧大姐的善举所想到的
2008-04-10 14:04: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蒋陈蓉 史红霞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果不是其中一个被萧大姐资助的家人到政法委去反映,这个已经隐瞒了五年多的故事,不知何时才能让我们这些就在她身边工作的同事知道。当媒体记者来采访她时,她一直谢绝着。她只说了一句最朴实的话:“我只是看到这两个家庭挺可怜的,孩子们都处在接受知识阶段,如果现在就让他们因家庭原因踏入社会,这太残酷了!我只希望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就是这句最朴实的话,让同事萧大姐五年多来一直默默无闻地支持着两个孩子的学费,在她看来,她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了两个需要帮助的家庭,没有什么值得采访与报道的,她不希望孩子们因为媒体的报道而感到自卑。我理解,像萧大姐这样默默无闻的奉善者,当道德模范会让她感觉太累,追求生活的平静与心灵的平和是她的最大的宿愿。但是自从知道萧大姐的善举后,作为刚刚调到政工工作的我,几天以来,惊讶、震憾、感动、敬佩各种复杂的感情交织着,让我忍不住要将这个故事和自己的感触流于笔端。
萧大姐是我们法院的一名档案管理员,她捐助的两个孩子一个叫张明、一个叫李晓。张明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初一那年因一场车祸父母双亡,从此,十二岁的他只能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可灾难接踵而至,第二年爷爷因无法承受丧子之痛,带着无限的痛苦与惆怅离开了人世。七十多岁的奶奶为了维持生计,只得外出当保姆。一次偶然的机会,萧大姐到了张明家,看着这个怯弱、又充满期盼眼神的小男孩,萧大姐的心像被人揪了一样……。从此,萧大姐每个学期资助张明500元。在外当保姆的奶奶知道这个消息后,找到萧大姐,粗砺的双手不停摩挲着萧大姐的手,老泪纵横……。现在,张明已读高中了,考虑到孩子隔家远,每到双休日,萧大姐就会让张明住到自己家来,改善他的生活。
李晓是萧大姐的第二个资助对象,五年前,李晓的爸爸因为车祸成了植物人,妈妈行动不便,爷爷双目失明、奶奶身体又不好,同时李晓爸爸的赔偿费当时因多方原因,未能执行到位(现已执行到位),萧大姐在法院的信访群众中看到了李晓的爷爷和奶奶,当得知为了抢救爸爸的生命,李晓一家已是负债累累,因交不起学杂费只得中途辍学时,萧大姐善良的心再一次被刺痛了,孩子不能不上学啊!于是,她又一次伸出援助之手,将李晓送到自家附近的一所小学读书。萧大姐让李晓在自己家吃住,照顾李晓的饮食起居。现在李晓也已顺利升入初中就读。
如今,懂事的张明和李晓亲热地称呼萧大姐为“萧妈妈”。因为多灾多难的家庭,两个孩子是不幸的,因为萧大姐为他们铸起的爱的家园,他们又是有幸的!萧大姐不仅仅给予了他们物质上的爱,更重要的是给予了他们精神上的爱!从萧大姐那里他们真实地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真切地感受到了社会的温馨与关爱!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爱的呵护,孩子们才得以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在思索,萧大姐能够将捐资助学一直默默坚持这么多年,在当今确属难能可贵。在我们的身边,有善心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有善举的人又能有几个呢,特别是像她这样,不是一天两天,而是默默无闻坚持了这么多年!是一种什么样的信念支撑着她呢?其实,她的经济条件也很一般,女儿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不久,她的身体也一直比较虚弱得经常花钱治疗,像她这样完全有更多理由用这些捐出的钱改善自己的生活。可她对自己呢:和同事一起去逛街,买个五十元的被套都舍不得,女儿不穿的衣服她拿来穿……我想:支撑她伸出爱心之手的,除了一种宝贵的传统美德外,更重要的是她有一颗亲民、爱民之心。很多时候,我们空有一颗爱民之心,却难有爱民之行。其实,从萧大姐的故事中,我们就能感受到,爱心善举,是即时可为、即事可为的,不必去刻意寻找。如果我们的社会人人都能从身边人去感悟爱心、从手中事去传递爱心,那我们的社会必将是一个充满爱的社会。联想到我们司法工作者,如果能够在日常的司法工作中将一颗爱民之心化成实实在在的爱民行动——微笑接待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尽心调解,规范庄重地进行庭审,公平公正地下达判决……用爱的情怀满腔热忱地对待当事人和普通百姓,那和谐社会、和谐司法的春天必将到来。,而这也必将是对老百姓最大的善举!
我想:爱心是可以传承辐射的。我们中国素有“积善行德”之说,行善就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他人,这光的传播便是爱的流动,它可以启领更多的人加入到爱的行列来;梭罗说:“善的主题给我们以欣喜”,我们相信:因为有了萧大姐这样为民而忧、为民而乐、助人为乐的好榜样,我们法院必将会吹起一股和谐司法的春风!
(作者单位: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萧大姐是我们法院的一名档案管理员,她捐助的两个孩子一个叫张明、一个叫李晓。张明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初一那年因一场车祸父母双亡,从此,十二岁的他只能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可灾难接踵而至,第二年爷爷因无法承受丧子之痛,带着无限的痛苦与惆怅离开了人世。七十多岁的奶奶为了维持生计,只得外出当保姆。一次偶然的机会,萧大姐到了张明家,看着这个怯弱、又充满期盼眼神的小男孩,萧大姐的心像被人揪了一样……。从此,萧大姐每个学期资助张明500元。在外当保姆的奶奶知道这个消息后,找到萧大姐,粗砺的双手不停摩挲着萧大姐的手,老泪纵横……。现在,张明已读高中了,考虑到孩子隔家远,每到双休日,萧大姐就会让张明住到自己家来,改善他的生活。
李晓是萧大姐的第二个资助对象,五年前,李晓的爸爸因为车祸成了植物人,妈妈行动不便,爷爷双目失明、奶奶身体又不好,同时李晓爸爸的赔偿费当时因多方原因,未能执行到位(现已执行到位),萧大姐在法院的信访群众中看到了李晓的爷爷和奶奶,当得知为了抢救爸爸的生命,李晓一家已是负债累累,因交不起学杂费只得中途辍学时,萧大姐善良的心再一次被刺痛了,孩子不能不上学啊!于是,她又一次伸出援助之手,将李晓送到自家附近的一所小学读书。萧大姐让李晓在自己家吃住,照顾李晓的饮食起居。现在李晓也已顺利升入初中就读。
如今,懂事的张明和李晓亲热地称呼萧大姐为“萧妈妈”。因为多灾多难的家庭,两个孩子是不幸的,因为萧大姐为他们铸起的爱的家园,他们又是有幸的!萧大姐不仅仅给予了他们物质上的爱,更重要的是给予了他们精神上的爱!从萧大姐那里他们真实地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真切地感受到了社会的温馨与关爱!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爱的呵护,孩子们才得以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在思索,萧大姐能够将捐资助学一直默默坚持这么多年,在当今确属难能可贵。在我们的身边,有善心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有善举的人又能有几个呢,特别是像她这样,不是一天两天,而是默默无闻坚持了这么多年!是一种什么样的信念支撑着她呢?其实,她的经济条件也很一般,女儿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不久,她的身体也一直比较虚弱得经常花钱治疗,像她这样完全有更多理由用这些捐出的钱改善自己的生活。可她对自己呢:和同事一起去逛街,买个五十元的被套都舍不得,女儿不穿的衣服她拿来穿……我想:支撑她伸出爱心之手的,除了一种宝贵的传统美德外,更重要的是她有一颗亲民、爱民之心。很多时候,我们空有一颗爱民之心,却难有爱民之行。其实,从萧大姐的故事中,我们就能感受到,爱心善举,是即时可为、即事可为的,不必去刻意寻找。如果我们的社会人人都能从身边人去感悟爱心、从手中事去传递爱心,那我们的社会必将是一个充满爱的社会。联想到我们司法工作者,如果能够在日常的司法工作中将一颗爱民之心化成实实在在的爱民行动——微笑接待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尽心调解,规范庄重地进行庭审,公平公正地下达判决……用爱的情怀满腔热忱地对待当事人和普通百姓,那和谐社会、和谐司法的春天必将到来。,而这也必将是对老百姓最大的善举!
我想:爱心是可以传承辐射的。我们中国素有“积善行德”之说,行善就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他人,这光的传播便是爱的流动,它可以启领更多的人加入到爱的行列来;梭罗说:“善的主题给我们以欣喜”,我们相信:因为有了萧大姐这样为民而忧、为民而乐、助人为乐的好榜样,我们法院必将会吹起一股和谐司法的春风!
(作者单位: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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