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诉法生效 银行为避罚款履行划拨义务
2008-04-03 09:57:17
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向银行工作人员讲解新修订民事诉讼法。
   中国法院网讯(道友 孙兵文) 4月1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银行工作人员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被执行人存款义务,法官在向其讲明新民事诉讼法已生效,对该行为可进行罚款后,银行立即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了划拨。

  沭阳法院因需要对被执行人在某银行帐户上的百余元存款进行划拨,遂向县某银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该银行对这一小额存款划拨不以为然,漠视法定的协助执行义务。基于维护和谐执行环境的考虑,法院未立即采取罚款的处罚措施,而是采取较为灵活的释法说理方式,告之刚生效的民事诉讼法对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可以对单位进行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经过执行干警细致入微的解释,该银行工作人员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并立即对某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了划拨。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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