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一次成功的拔“钉子户”行动
2008-03-31 15:24: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单丹
  3月25日,随着最后两户村民李佳兵、陈天友撤离,墙体被推倒,历经三年的重庆铜梁县世纪阳光、龙城1号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在铜梁县人民法院干警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协助下宣告圆满结束。

  最牛的钉子户。铜梁因城镇建设需要,经上级批准全部征用巴川镇长坡村八社集体所有土地。全村60户拆迁户除陈天友、李佳兵以房屋拆迁及安置补偿过低等理由拒不办理房屋补偿登记手续、拒不交出宅基地。三年来,两家房屋周围高楼林立、商贾云集,相关职能部门上百次找李佳兵、陈天友协商,法院法官不厌其烦给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可两家人却为达到个人目的充耳不闻,甚至在屋顶插上国旗,扬言与房屋共存亡。法院裁定强制拆迁后,两家人准备了汽油瓶、煤气罐、石灰粉、砖头等危险物品,并将老弱病残的亲戚接至家中居住对抗法院执行。两家人的拒绝拆迁行为,引发群众纷纷议论,阻碍了铜梁城市建设飞速发展步伐,也给政府和法院工作带来莫大的负面影响。

  最细的工作。面对“最牛钉子户”,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真心、真情感化当事人,做到“三到位”。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到位。为打开当事人“心结”,在街道、园区管委会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分管副院长、院长百余次到当事人家中屈膝谈心,讲理释法,通过讲政策、释法理、摆事实、话发展、谋长远,带着满腔感情化解当事人积怨。二是拆迁预案谋划到位。为保证强制拆迁顺利开展,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执行方案反复调研论证,既针对当事人现状,又结合以往拆迁经验,使方案更完善、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确保了方案在实施中做到既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又灵活兼顾实际。尤其是在现场各工作组力量搭配上做到统一指挥、科学调控,同时对各参与拆迁工作的部门和个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解决实际困难到位。案件承办法官及相关领导,在坚持建设与当事人利益并重的前提下,带着对当事人的深厚感情,处处为拆迁户着想,大到为当事人协调满意的补偿房屋、过度房,小到当事人拆迁后的油盐酱醋,都竭力解决好,增加工作透明度,从而赢得了支持和理解。

  最有力的保障。在拆迁过程中,各方力量的支持为强制拆迁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努力寻求上级法院的帮助。近几年来,作为基层法院强制拆迁案例少,缺乏实战经验。为此,主动向重庆市一中院和市高院请示汇报,并请求上级法院对强制拆迁给予指导。市高院、中院执行局非常重视,对铜梁法院执行预案进行认真指导,中院执行庭张洪副庭长更是深入执行现场出谋划策,亲自参与执行,有力的指导使拆迁顺利进行。二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此次征地拆迁,县委、县政府思想统一、决策果断,对法院强制拆迁开展坚决支持,多次组织会议进行沟通协调,多名县级干部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协商解决问题。县长唐川更是亲临一线,直面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亲自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县委、县政府及县领导的鲜明态度为强制拆迁提供坚强的后盾。三是与参与拆迁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法院在认真谋划落实拆迁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县委帮助支持的同时,在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当事人家中教育震慑,形成法律威慑态势,为强制拆迁做好铺垫。街道、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给当事人协调好安置补偿房屋,租好拆迁过渡房,落实好相关政策,购买好油盐酱醋米等真心实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团结一致,形成合力,保证了强制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佳的效果。经过不懈努力,在法律威严的震慑和各级领导干部耐心说服教育下,李佳兵、陈天友主动从拆迁房屋内搬出,这起长达三年之久的拆迁案件在不费“一枪一弹”画上圆满句号。现场群众对法院的执行发出称赞,他们说:法院执行非常人性化,通过释法讲理让当事人减少对立情绪,化解心中积怨,主动配合拆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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