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执行作用的扩张和发挥
2008-03-19 16:12: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永进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这一论述高屋建瓴,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赋予了执行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重任,也对执行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结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执行工作面临全新形势。
一、执行的现实问题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保障,也是最有效的手段,通过执行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法院的执行不仅仅限于法院审理的案件,还包括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支持,对仲裁、公证等社会活动等的保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在数量上是社会法治的最大部分,但当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时,大多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执行在社会法治中不可或缺,有着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执行工作应起什么作用,怎样发挥其作用,这既是法院工作重点要研究的问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执行工作长期被种种困难困扰着,执行难一直是一个紧迫的问题,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大量义务人诚信意识缺失,执行积案清理难,新案不断涌入,自动履行比例长期居低,强制执行比例长期居高,执行公正与效率不能兼顾。2、不少申请人作出行为时风险意识淡薄而执行中期望过高,大量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或逃避履行、抗拒执行,导致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动、结果难到位,程序性结案大量存在。3、执行中得到协助不够,而非法干预、阻挠、抗法依然存在,制约着执行权力的正常运行。4、执行人员不足,装备需加强,个别执行人员执行欠规范,方法创新太少,责任心不够强、奉献意识不够足。5、执行的配套法律规定还待全面,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惩处多仅以罚款、拘留处理,惩前毖后教育作用不够。6、对执行工作宣传渠道不畅宣传不足,个案上舆论支持不够有的甚至唱反调,社会效果不能与法律效果同步提高。
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实问题必须正确面对,执行工作的作用应当加强。但形势的变化导致执行工作相关方面也发生变化。我们必须首先明确这样一个问题,即新形势下执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应当起什么作用?
二、新形势下执行作用的扩张
传统意义上执行的作用相对比较少,新形势又赋予执行新的作用,总体来讲,新形势下执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应扩张为八大作用。
(一)执行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最后实现途径。权利人都是在私力救济不足以实现其利益的情况下才求助于公力救济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因此这条最后实现途径应全力确保。
(二)执行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重要防线。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国从1979年9月在中共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概念之初就提出法律要严格执行,十七大报告又提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筑牢这道最后重要防线。
(三)执行的典型示范作用。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如果违法行为不通过执行以制裁,则人们会产生违法有利的概念。执行的力量有限,但其典型示范作用却很大。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执行无疑是最现实的教材。
(四)执行是建设诚信社会的有力规范者。现在执行中网上信息、媒体公告、案例报道等给不守信用的人无形的巨大压力,促使他们回归信用群体。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执行工作应对信用有强大的支撑力度。
(五)执行与综合治理互相促进。两者均属于十七大报告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调整的范畴,执行上台阶依赖于综合治理水平提升后执行环境的好转,有效的执行将支持综合治理的开展。
(六)依法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执行可以使权利群体更多地信赖法院和政府,避免他们采用不正当方式反映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十七大报告要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执行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作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七)执行是司法为民实事工程。很多法院现在也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的重要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方面,执行中对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使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法院还对申请人实行救助。这些均有效地体现了十七大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八)执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执法必严才能树立权威,判决书、处罚决定书等需当事人依照办理才能起到效果,严格执行是树立权威的真正有效手段。十七大报告在提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后,又提出维护法制权威,为执行的作用增加了新的内涵。
三、充分发挥执行的重要作用
在新形势下,执行必须提高五大意识,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充分发挥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执行方向。在新形势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执行中的各项工作,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护和推动科学发展。执行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树立权威,让一切有利于科学发展活动、一切有利于和谐发展的成果都得到司法的大力保护,推动社会全面发展。
(二)增强责任意识,保障以执行增加社会和谐 。要加强和珍惜综合治理,同时强化执行在其中的作用。将规范化与和谐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引导,预防群体性事件,关注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大力执行新案,积极清理积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注意宣传教育,倡导诚信。
(三)增强公正意识,推进执行队伍建设 。要提升综合素质,提高执行干警强制威慑能力、动员协调能力、执行听证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查创新能力、组织协作能力,实施岗位交流,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执行案件质效。要全面建立执行公正司法的“保障”机制,消除违法违纪和司法不公的空间。加强信息宣传,弘扬正气,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增强民生意识,以执行捍卫群众利益。要通过优质高效执行好涉民生案件,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纠纷,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好环境。要以贯彻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契机,加强对执行工作的业务指导,维护法制统一尊严,确保群众利益。
(五)增强改革意识,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改革是执行工作发展的永恒主题,执行工作必须创新司法理念和方法,立法中注重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与司法目的的实现,具体办案中要切实秉承司法和谐理念,尽可能使结案方式、结果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执事了的目标,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改革。要加大执行协助网络和执行协助机制的建设力度,提升社会诚信意识,优化执行环境。
作者单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一、执行的现实问题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保障,也是最有效的手段,通过执行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法院的执行不仅仅限于法院审理的案件,还包括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支持,对仲裁、公证等社会活动等的保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在数量上是社会法治的最大部分,但当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时,大多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执行在社会法治中不可或缺,有着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执行工作应起什么作用,怎样发挥其作用,这既是法院工作重点要研究的问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执行工作长期被种种困难困扰着,执行难一直是一个紧迫的问题,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大量义务人诚信意识缺失,执行积案清理难,新案不断涌入,自动履行比例长期居低,强制执行比例长期居高,执行公正与效率不能兼顾。2、不少申请人作出行为时风险意识淡薄而执行中期望过高,大量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或逃避履行、抗拒执行,导致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动、结果难到位,程序性结案大量存在。3、执行中得到协助不够,而非法干预、阻挠、抗法依然存在,制约着执行权力的正常运行。4、执行人员不足,装备需加强,个别执行人员执行欠规范,方法创新太少,责任心不够强、奉献意识不够足。5、执行的配套法律规定还待全面,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惩处多仅以罚款、拘留处理,惩前毖后教育作用不够。6、对执行工作宣传渠道不畅宣传不足,个案上舆论支持不够有的甚至唱反调,社会效果不能与法律效果同步提高。
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实问题必须正确面对,执行工作的作用应当加强。但形势的变化导致执行工作相关方面也发生变化。我们必须首先明确这样一个问题,即新形势下执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应当起什么作用?
二、新形势下执行作用的扩张
传统意义上执行的作用相对比较少,新形势又赋予执行新的作用,总体来讲,新形势下执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应扩张为八大作用。
(一)执行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最后实现途径。权利人都是在私力救济不足以实现其利益的情况下才求助于公力救济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因此这条最后实现途径应全力确保。
(二)执行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重要防线。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国从1979年9月在中共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概念之初就提出法律要严格执行,十七大报告又提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筑牢这道最后重要防线。
(三)执行的典型示范作用。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如果违法行为不通过执行以制裁,则人们会产生违法有利的概念。执行的力量有限,但其典型示范作用却很大。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执行无疑是最现实的教材。
(四)执行是建设诚信社会的有力规范者。现在执行中网上信息、媒体公告、案例报道等给不守信用的人无形的巨大压力,促使他们回归信用群体。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执行工作应对信用有强大的支撑力度。
(五)执行与综合治理互相促进。两者均属于十七大报告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调整的范畴,执行上台阶依赖于综合治理水平提升后执行环境的好转,有效的执行将支持综合治理的开展。
(六)依法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执行可以使权利群体更多地信赖法院和政府,避免他们采用不正当方式反映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十七大报告要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执行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作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七)执行是司法为民实事工程。很多法院现在也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的重要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方面,执行中对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使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法院还对申请人实行救助。这些均有效地体现了十七大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八)执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执法必严才能树立权威,判决书、处罚决定书等需当事人依照办理才能起到效果,严格执行是树立权威的真正有效手段。十七大报告在提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后,又提出维护法制权威,为执行的作用增加了新的内涵。
三、充分发挥执行的重要作用
在新形势下,执行必须提高五大意识,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充分发挥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执行方向。在新形势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执行中的各项工作,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护和推动科学发展。执行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树立权威,让一切有利于科学发展活动、一切有利于和谐发展的成果都得到司法的大力保护,推动社会全面发展。
(二)增强责任意识,保障以执行增加社会和谐 。要加强和珍惜综合治理,同时强化执行在其中的作用。将规范化与和谐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引导,预防群体性事件,关注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大力执行新案,积极清理积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注意宣传教育,倡导诚信。
(三)增强公正意识,推进执行队伍建设 。要提升综合素质,提高执行干警强制威慑能力、动员协调能力、执行听证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查创新能力、组织协作能力,实施岗位交流,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执行案件质效。要全面建立执行公正司法的“保障”机制,消除违法违纪和司法不公的空间。加强信息宣传,弘扬正气,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增强民生意识,以执行捍卫群众利益。要通过优质高效执行好涉民生案件,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纠纷,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好环境。要以贯彻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契机,加强对执行工作的业务指导,维护法制统一尊严,确保群众利益。
(五)增强改革意识,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改革是执行工作发展的永恒主题,执行工作必须创新司法理念和方法,立法中注重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与司法目的的实现,具体办案中要切实秉承司法和谐理念,尽可能使结案方式、结果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执事了的目标,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改革。要加大执行协助网络和执行协助机制的建设力度,提升社会诚信意识,优化执行环境。
作者单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