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代表50名农民工送匾谢法院
2008-03-17 09:23:28
     中国法院网讯 (李国旺)  3月13日上午,在一片锣鼓声中,包工头张书林代表50名农民工兄弟将一块写有“人民好公仆,急民之所急”的匾额送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手中,张书林激动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向50名民工兄弟交代,这下我踏实多了”。

  2007年3月,张书林从卢氏老家组织了50余名工人到白文平的坑口干劳务,同年8月工程结束,但白文平一直拖欠劳务费不付,后经张书林多次催要,白文平总将其拒之门外。2007年11月27日,张书林将白文平诉至灵宝法院。由于双方未建立书面劳动合同,被告在庭审过程否认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以没有拖欠原告工队工资为由,拒绝原告诉讼请求。该案主审法官马淑娟经过仔细分析案情,反复调查、分析证据,最终从双方的月结算单认定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遂依法判令白文平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告张书林工程队劳务费138149元。

  张书林说:“当时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欠款条,俺只好求助法院的,多亏了这么耐心细致的法官替我们主持公道,现在有了法院的判决书工人工资就有着落了。”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