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您救救我吧!”
曲靖中院不断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式显成效
2008-03-11 09:30:16
     中国法院网讯 (屈轩)  “敬爱的院长:我错了。我不要进监狱,要读书。不做坏孩子,要做好孩子。院长您救救我吧,我一定做个好学生!”

  这是一封由看守所寄出的信件,写信人是一位刚跨入初中校园的学生。2007年2月至4月期间,贪图好玩的他因沉重的学习压力无法缓释,迷上电脑游戏并成为共同犯罪的从犯。2007年5月28日,14岁的他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三天后恰逢“六一儿童节”,他在看守所里写的信被寄送到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照民的办公桌上。

  据曲靖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汪丽介绍:“这名写信的少年是曲靖市某中学的一名在校学生。承办法官阅卷后,针对他的犯罪成因和悔过自新的强烈愿望,依法实施缓刑。判决生效后,法官们又赶在秋季开学前帮他重返了校园,希望他能在新的环境中走向新生。”

  “曲靖中院早在1988年7月就配备精兵强将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1992年6月又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1997年1月正式更名为‘少年案件审判庭’,全市辖区9个基层法院也相继挂牌成立了少年案件审判庭。两级法院在探索建立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逐步形成了少年审判网络健全,庭前、庭中和庭后帮教机制完善的成熟审判机制。”说起少年审判工作,曲靖中院院长杨照民如数家珍。

  汪丽接着介绍说,近20年来,她们不断完善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了“庭前、庭审、庭后三帮教,动情、晓理、明法三育人”的人性化爱心工作模式。从2002年至今,她们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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