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风雪作证
——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抗击冰凌雪灾工作纪实
2008-03-05 11:13: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欧锡海 张小稳 张红 张云春 陈俊
  2008年初,对云南省盐津县30多万老百姓来说,是一段寻常而不平常的季节。元月,由于受多股强冷空气影响,盐津县同全国大多数遭受冰凌雪灾的地区一样,面临着一场雪灾抗击战。这一场雪灾,是盐津县遭受的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为严重的冰雪凌冻天气。面对这一场始料未及的灾难,无数的人身先士卒,都以大无畏的精神,跑在了抢险救灾的第一线。——在这支抢险救灾的队伍中,盐津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则以一种特殊的方式阻击着这场雪灾的危害。

             送法下乡法官亲

  1月21日,天气大雪,气温零下2℃,但是,民事庭的法官毅然前往距县城50公里外的兴隆乡蒿芝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土地纠纷案。在现场,法官们冒着严寒,刨开堆积的冰雪,对争议的土地进行勘查、丈量,之后,又冒着凛冽的寒风,组织庭审,进行调解。后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是,案件的巡回审理,不仅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还真正让老百姓感受了法官的亲切与随和,体会到了法官“利民、便民、爱民、护民”深切情怀。

            心系群众法官情

  邻近春节,事关民生的民工讨薪、工伤索赔等案件,一件接着这一件。这些案件如果处理不当,都极可能引发若干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1月28日,立案法官火速赶往普洱镇龙台村,解决一起因民工讨薪而引发的案件。案由是:参与修建水麻高速公路的几十名民工,因没按时领到工资,私自扣押了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的装载机。公司无奈之下,遂将几十名民工诉至我院。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时恢复水麻高速公路的修建,法官们到现场后,从法与理的角度,给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由该公司支付民工部分工资,民工返还装载机的协议,从而,使矛盾得以迅速解决。30日,立案法官再次赶往庙坝乡,对一起涉案耕牛进行先予执行,经过数小时的教育、疏导,成功完成先予执行,保障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不辞辛苦法官累

  冰雪天,对常年奔波在外的执行法官来说,更是苦不堪言。1月28日,天空还洋洋洒洒的飘着雪花,执行法官们又一次出发了。他们在局长杨晓宾的带领下,一路泥泞的来到水富,找到了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14合同段项目部,要求其给付申请人杨鸿钦的工伤待遇赔偿。经过两天努力,终于于29日拿到了该案7万余元的赔偿款。30日,得知我院还没有解除扣押令的一辆台车,已经被被执行人私自变并被买主拖走的消息,法官们又马不停蹄的赶往普洱镇串丝村鹰咀岩隧道,找到被执行人王朝玉,依法扣押了其变卖但还没有被买主拖走的一些部件,对其逃避法律的行为进行训诫,并强制执行了其下欠的1万余元的执行款。31日,法官们再次冒着冰雪奔赴豆沙,执行杨采轩诉云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赔偿一案。通过耐心的法律宣讲与教育,使路桥公司充分的明白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果,促使其拟定了还款计划,并当场履行了1万元执行款。

            构建平安法官忙

  这一段时间,刑事庭的法官也没有丝毫的闲暇,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件19人。审判中,针对我县多发的盗窃、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对一些过失性犯罪、轻伤害犯罪或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则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判处缓刑。刑事法官用默默无私的举止,构建着盐津的平安与和谐。

            送米赈灾法官意

  为帮助灾民搞好灾后重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盐津法院党组还决定,从有限的资金中抽取部分经费,购买大米,救济灾民,以解灾民燃眉之急。2月22日,盐津法院新上任院长姬洲旋还亲自赶往普洱镇,看望慰问灾民,并将价值5000元的大米送到了灾民手中。

  “风雪神州路漫漫,一心只为民解难”,在暴风雪的面前,盐津法院的全体法官,没有退缩,没有犹豫,而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努力的为当事人,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真正含义,展现了人民法官与人民的鱼水深情,相信,这一切——风雪可以作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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