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书有啥不明白 高级法官来释疑解惑
浦东法院在沪首创“判后释明”窗口
2008-02-27 15:32:39
     中国法院网讯 (严剑漪 卢文婷)  看不懂艰深的判决书、搞不懂法院为什么不支持自己的证据、究竟法院为什么判决自己败诉,带着这些疑惑的当事人,今后再也不用“雾里看花”了。今天上午10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行了简短而又隆重的“判后释明窗口”揭牌仪式。

  据悉,仅2007年一年,浦东新区法院受理案件 39137 件,立案庭单单处理来信4275件,接待来访11949人次,在多次调研后,法院决定设立“判后释明窗口”,由资深法官专门负责审判后的答疑解惑工作。丁寿兴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既可以增强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又可以通过专人负责判后释明,减轻审判一线法官的信访工作压力。

  记者发现,这一“判后释明窗口”设在法院的立案大厅内,为了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判后释明”这一服务,法院特地在立案大厅大门边上的审务公开栏内放置了“判后释明指南”,里面对判后释明的范围、形式、当事人申请需注意的事项以及接待时间、地点均作了详细说明。

  “判后释明专门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和当事人尚未提出上诉的裁判,无论你是民事的、刑事的、还是行政或者执行的案件,都可以询问我们窗口的高级法官。”丁院长告诉记者。

  “这个法官说得很好,我今天心里都有数了。”今天上午刚刚接受窗口服务的黄老太满意地点头。原来,黄老太的儿媳于三年前不幸车祸身亡,而黄老太的儿子又是无诉讼能力人,孙子只有13岁,七十多岁的王老太作为监护人代理儿子、孙子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但法院判决后,对方没有完全支付赔偿款项,黄老太对自己的监护人职责也不是非常明白。“我年纪大,又不识字,在家种地的,今天法官专门给我讲,我就听懂了。”

  而已经有了18年民商事审判经验的高级法官祝敏对自己从事专职的“判后释明”工作也感到非常有意义,“有些案子,其实本身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就是一开始的时候可能没有马上跟上解释疏导,使得当事人难以接受。”据祝法官介绍,自今年2月13日判后释明工作启动以来,她已经接待了10余人次,其中大多都是民事纠纷。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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