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访”构建“大和谐”
——记河南省焦作市两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
2008-02-27 14:01: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曙光 郑 军 古海林
大接访现场
  四年前,河南省焦作的涉诉上访案件较多,平均每年新增20多起案件,上访人员最多时高达212人,且多数属重复访。一些法官们无奈地说:“这些案件都是解不开的‘死疙瘩’”。2004年以来,焦作的涉诉信访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涉诉上访案件每年以21.8%的比例递减,一大批几年、十几年的骨头案、难缠案都得到了彻底解决,停访息诉率达91%。2007年,焦作法院取得了中央政法委无交办赴京涉诉非正常上访案件的历史最好成绩。法官们高兴地说:“‘大信访’工作格局让我们找到了办法,尝到了甜头。”

       变上访为下访 近九成上访人员息诉停访

  2004年,韩豫宛院长上任后,全面加强了涉诉信访工作,并在全市建立起了“大信访”工作格局,“下访连心”就是其中一项重大举措。下访连心就是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上门谈心,采取集中接访、预约接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一案一策、对症消化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这一做法使法官走出法院,走进群众,增强了服务意识,改变了办案方式,受到了当事人的热烈欢迎,使得近九成上访人员停访息诉。

  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先后经过五次审理,下达了五份判决书,但是由于不服判决,受害人母亲王某6年内不断到北京、省、市人大上访,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承办人尚建英、张志军在研究了案件的矛盾焦点后,发现王某一家在法律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通过走访当事人,又了解到王某一家生活上确有困难,本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王某一家争取到了3万元的政府救济款。当王某接到救济款后激动地说:“还是共产党好,感谢政府、感谢法院,我再也不上访了。

        开展自查自纠 坚决消灭“问题”案件

  “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虽然只是极个别现象,但是影响十分恶劣,极易引发恶性上访。为从根本上解决杜绝这类问题的发生,焦作中院党组在全市法院实施了“案件终身制”、“案件评查制”、“责任倒查制”三项制度。法官对自己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凡因裁判不公,执行不力,作风粗暴或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赴省赴京上访或恶性上访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纠正错误不放过,不追究责任不放过”。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对近三年来的6万余起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凡构成违法违纪的,办案中存在瑕疵的坚决责任追究。目前已有1人被撤职,1人被辞退,3人被行政记过,12人被行政警告。随后,全市法院开展了大接访活动,通过集中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畅通了上访的渠道。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1069人次,涉及法官违法违纪案件138件,受通报批评的5件6人,受到诫勉谈话的14件18人。

   一系列大刀阔斧式的专项整改行动,不仅清查了问题案件,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提高了队伍素质,在法院内部形成了风清气正、办事创业的良好风气,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狠抓“和谐调解” 民事纠纷调解率达85%

  为从源头上控制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2005年初,全市两级法院与各级综治办结合,依托人民法庭,在各村组建了由法官、综治办主任、民调主任三方联动的专业“灭火队”,对发现的民间纠纷苗头,及时调解,及时处理。对那些难案、缠案,容易引发矛盾的案件,全市法院坚决实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公开案件的审理过程,公开进行论证和说理,公开说明判决结论赖以形成的逻辑思维过程,公开展示法官行使裁判权的详细理由。

  审判职能的延伸,司法理念的创新,使焦作法院拓展了司法为民的空间,寻找到了公正审判和司法为民的最佳结合点。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6303 起,调解撤诉率平均达到75%,基层人民法庭则平均达到了85%以上,为当地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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