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0年“零错案”“零上访”的传奇
——记广西上林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梁海鹏
2008-02-26 15:38: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以进 石斌
高挑匀称的身材,端庄清秀的脸庞,说起话来快言快语,办起事来干净利落,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梁海鹏。
梁海鹏1995年6月调到法院工作,一直把自己的情和爱洒在神圣的审判事业上。她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办案,任劳任怨,不图名利,很快成为审理民事审判案件的骨干。办案十年来,她善于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她主审民商事案件600多件,所做的调解工作上1000次, 92.75%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在九成以上,而且难得的是,至今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缠诉“四无”案件,并创造了“零错案” “零上访”的传奇。
2004年,上林县象山水泥厂153名下岗职工分别起诉被告上林县某水泥厂借款合同纠纷共153个系列案。上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交给民二庭主办。
该案不仅涉及到较敏感的、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有企业负债、职工的困难、职工的情绪激动等问题,而且,他们中多人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甚至到县政府哄闹,社会反响较大;另外,原告分别是153名下岗职工,由于多种原因,对政府的抵触情绪较大,最后是抱着一线希望来到法院起诉的,本案的处理结果关系到近两百个困难家庭的生活、经济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或简单地“一判了之”的话,弄不好只能使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甚至还会引起新一轮的大规模上访、缠诉等影响到社会稳定的问题;而被告是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困难,要想还债,必须有县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经过作了充分的考虑和准备,梁海鹏拿出了一个解决本案纠纷的方案:不论案子的矛盾多尖锐、关系多错综复杂,工作多难做,一定要先取得县政府的理解与支持,然后让企业分期分批兑现欠款,政府以该企业的资产作承诺,让案件在法庭的主持下圆满得到解决。
她和庭里的同志们一起,无论是骄阳似火,还是刮风下雨,一遍遍地到象山水泥厂,一家一户,深入到每位职工家了解当时借贷情况,水泥厂不能还款的具体原因。她把职工们当作知心朋友,先认真倾听他们的诉说,让他们把“委屈”尽情渲泄出来,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使原告觉得法官尊重自己,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办案,真正从内心深处消除与法官的隔阂感,消除抵触情绪。然后,她在思想疏导方面下功夫,针对个案的原因、特点,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从案件不同处理方式的不同后果等等,一一地进行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从内心感受到法官对处理问题的真诚,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在办案的紧要关头,她患的椎间盘突出症又复发了,经检查,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但她只擦些药水和贴膏药,没休息一天,又忍痛和同志们一起出门办案。因长期一路颠簸的原故,加重了症状,突出的椎间盘压迫到坐骨神经,每走一步都痛得她直冒冷汗。可是一想到这一百多个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力,决不能因为个人因素而影响大局!她咬咬牙,继续坚持下乡办案。她分别与153名原告逐一、反复谈心,让其充分考虑,权衡利弊,然后再做出决定。第一次谈不通,再谈第二次、第三次……经过十几次苦口婆心的工作下来,原告终于谅解了企业的难处,同意在互让互谅基础上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
在办案过程中,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和被告主管部门负责人一起,做厂领导的思想工作,希望企业能站在职工的角度考虑,从团结、和谐的大局出发,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真诚地来解决矛盾。前后足足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使双方在开庭前握手言和,分别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使153个案件全部得以妥善解决,使群体性矛盾得以化解在激化之前,既维护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一分辛劳一分收获,梁海鹏法官从1998年至2005年,连续8年被评为上林县法院先进个人;2000年至2001年,连续2年被评为上林县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评为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4年被评为上林县法院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负责主管的民二庭被评为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2005年参加上林县法院三大业务竞赛获“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三等奖; 2006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法院同时评为“调解能手”。荣誉的背后,促使梁海鹏奋力拼搏的,是一名共产党的员的责任,以及一名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价值追求。正因为有了样的责任与追求,才有了连续10年“零错案” “零上访”的传奇。
梁海鹏1995年6月调到法院工作,一直把自己的情和爱洒在神圣的审判事业上。她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办案,任劳任怨,不图名利,很快成为审理民事审判案件的骨干。办案十年来,她善于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她主审民商事案件600多件,所做的调解工作上1000次, 92.75%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在九成以上,而且难得的是,至今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缠诉“四无”案件,并创造了“零错案” “零上访”的传奇。
2004年,上林县象山水泥厂153名下岗职工分别起诉被告上林县某水泥厂借款合同纠纷共153个系列案。上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交给民二庭主办。
该案不仅涉及到较敏感的、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有企业负债、职工的困难、职工的情绪激动等问题,而且,他们中多人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甚至到县政府哄闹,社会反响较大;另外,原告分别是153名下岗职工,由于多种原因,对政府的抵触情绪较大,最后是抱着一线希望来到法院起诉的,本案的处理结果关系到近两百个困难家庭的生活、经济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或简单地“一判了之”的话,弄不好只能使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甚至还会引起新一轮的大规模上访、缠诉等影响到社会稳定的问题;而被告是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困难,要想还债,必须有县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经过作了充分的考虑和准备,梁海鹏拿出了一个解决本案纠纷的方案:不论案子的矛盾多尖锐、关系多错综复杂,工作多难做,一定要先取得县政府的理解与支持,然后让企业分期分批兑现欠款,政府以该企业的资产作承诺,让案件在法庭的主持下圆满得到解决。
她和庭里的同志们一起,无论是骄阳似火,还是刮风下雨,一遍遍地到象山水泥厂,一家一户,深入到每位职工家了解当时借贷情况,水泥厂不能还款的具体原因。她把职工们当作知心朋友,先认真倾听他们的诉说,让他们把“委屈”尽情渲泄出来,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使原告觉得法官尊重自己,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办案,真正从内心深处消除与法官的隔阂感,消除抵触情绪。然后,她在思想疏导方面下功夫,针对个案的原因、特点,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从案件不同处理方式的不同后果等等,一一地进行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从内心感受到法官对处理问题的真诚,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在办案的紧要关头,她患的椎间盘突出症又复发了,经检查,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但她只擦些药水和贴膏药,没休息一天,又忍痛和同志们一起出门办案。因长期一路颠簸的原故,加重了症状,突出的椎间盘压迫到坐骨神经,每走一步都痛得她直冒冷汗。可是一想到这一百多个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力,决不能因为个人因素而影响大局!她咬咬牙,继续坚持下乡办案。她分别与153名原告逐一、反复谈心,让其充分考虑,权衡利弊,然后再做出决定。第一次谈不通,再谈第二次、第三次……经过十几次苦口婆心的工作下来,原告终于谅解了企业的难处,同意在互让互谅基础上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
在办案过程中,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和被告主管部门负责人一起,做厂领导的思想工作,希望企业能站在职工的角度考虑,从团结、和谐的大局出发,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真诚地来解决矛盾。前后足足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使双方在开庭前握手言和,分别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使153个案件全部得以妥善解决,使群体性矛盾得以化解在激化之前,既维护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一分辛劳一分收获,梁海鹏法官从1998年至2005年,连续8年被评为上林县法院先进个人;2000年至2001年,连续2年被评为上林县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评为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4年被评为上林县法院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负责主管的民二庭被评为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2005年参加上林县法院三大业务竞赛获“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三等奖; 2006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法院同时评为“调解能手”。荣誉的背后,促使梁海鹏奋力拼搏的,是一名共产党的员的责任,以及一名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价值追求。正因为有了样的责任与追求,才有了连续10年“零错案” “零上访”的传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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