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激情大跨越
2008-02-22 11:30: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马娟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司法为民的窗口,处在调处矛盾的风口浪尖,也是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庭在日新月异中渐渐释放出巨大的能量。2007年度徐州市基层人民法庭考核指标下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四个人民法庭中王集、李集、凌城三个法庭位居三甲,小小的法庭为2007年睢宁法院的工作增添了寒冬的一道亮色。

  近几年来,睢宁法院在《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精神的号召下,搞起了轰轰烈烈人民法庭建设,短短三年时间,实现了法庭的现代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成绩斐然。辖区的四个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发挥各自的优势,创新机制,掀起了法庭建设的新高潮。

           王集法庭——贴近民心的百姓法庭

  王集法庭是百姓法庭,王集法庭的法官是百姓的贴心人,这是当地老百姓的评价,成绩就是最好的佐证。2007年王集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17件,结收案比为100%,调解撤诉率81%,发改率、投诉率、申诉率均为0,在徐州市25个基层人民法庭综合指标排序中,不负众望名列第一,创下该院历史最好成绩。

  王集法庭辖区范围最广,人口最多,是纠纷和矛盾的多发地,审判任务繁重。该庭立足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护民的高度,切实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赢得辖区群众的好评。

  完善便民措施。该庭通过公示的方式向社会作出了包括预约立案、开庭,上门立案、开庭,对特殊人群和特殊案件实行特事特办内容在内的四项承诺,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行网上立案,方便群众诉讼;针对法庭受理的案件中有80%的双方当事人均在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法庭规定了所有辖区内的案件必需直接送达,并安排了两名在法庭工作时间较长、熟悉辖区风土人情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节奏;进行风险提示,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该庭法官和法官助理还多次深入田间地头,现场解决矛盾,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庭长带头办案。该庭庭长在负责全庭事务工作管理之余,带头积极办理案件,并主动承担了疑案、难案的审理。2007年全年个人审结案件200件,调解撤诉率达92.5%,为该院最高。在审理案件的同时,通过普法宣传,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2007年该庭长为辖区民调组织的调解员,刑满释放及保释人员举办法治讲座2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巡回审判。该庭针对张圩山石矿较多,每年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居高不下,个体企业主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群众维权意识差等特点,在当地专门设立了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定期立案、开庭、接受法律咨询,对企业主上门进行法律宣传,对当地民调组织进行培训,增强他们自我化解纠纷的能力,2007年,该庭审结该类案件共计17件,较以往平均每月20余件的数量大幅下降。

          李集法庭——规范化的花园法庭

  作为省高院的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徐州市青年文明号,李集法庭以审结案件462件,调解撤诉率为82.3%,平均审理天数18.6天,发改率为0,得分125.98分的成绩为2007年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李集法庭是睢宁法院法庭建设的缩影,历经20年沧桑才迎来了今天的巨变。

  花园式的环境,规范化的管理。假山怪石嶙峋,小桥流水,芳草怡人,花木错落有致,乒乓球室、羽毛球场、太阳能浴室、食堂、宿舍一应俱全,被誉为花园法庭的李集法庭营造的不仅仅是一个温馨的司法诉讼环境,更是一个规范、文明的司法为民窗口。

  该庭按照规范化试点的要求,率先完成了法庭达标任务的同时,重视规范化制度的落实,加强了法庭管理,法庭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审判质效在全市人民法庭中一直居于前列。该庭本着“教育经常化、管理制度化、服务优质化、司法廉洁化”的要求,大力抓好基层法庭干警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围绕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诉讼调解、司法优质高效、做好群众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能力,坚持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知识、努力增强司法为民的本领;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强化审限意识和程序意识,案件审理天数仅为18.6天;加强法庭考勤与值班,建立目标考核管理机制,落实法庭领导一岗双责制,严格执行着装规定和出庭行为规则,保持业外活动的严格自律,做到廉政钟长鸣。

  青年文明号,服务新农村。作为市级青年文明号,李集法庭全庭干警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利用立足基层、面向农村的特点,发挥自身优势,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庭干警多次到敬老院看望老人,打扫卫生,为困难学生送去学习用品,为贫困户送去面粉和油。

  该庭取得镇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与村委会一同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学习,并设法律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针对辖区内人身损害赔偿案有所抬头的实际,该庭采取到当事人所在村、组开庭、到事发地开庭的方法,扩大教育面、延伸办案效果。同时,在辖区内各社区设立诉讼联络员,以利于及时掌握案情,做说服教育工作。

        凌城法庭——善于调解的亲民法庭

  江苏省高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徐州市优秀人民法庭,由徐州市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徐州市十佳法官组成的凌城法庭2007年度取得了全市人民法庭排名第三的佳绩,其中100.77%的结收案比、86.99%的调解撤诉率和93.9%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均为全院最高。

  办案能手也是调解高手。凌城法庭的两名法官审结案件数量在该院中都名列前茅。在多办案、办好案的指导思想下,该庭改革判方式,加强民事诉讼调解,作为提高审判效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该庭总结出了“四心调解法”,即在处理个案中,坚持做到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耐心”,关注矛盾变化“细心”,排忧解难“诚心”,评判是非“公心”和“七个善于调解法”,即善于倾听、善于明法说理、善于“把脉”、善于劝勉和激励、善于发挥代理人和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善于把握调解节奏、善于“拍板”等民事调解经验。同时该庭撰写的审判信息《凌城法庭运用“七个善于”调解案件成效显著》先后被市中院和省高院转发。

  亲民便民让百姓满意。针对基层法庭面向的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但纯朴善良的特点,凌城法庭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审判公开,除了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当事人休息室等便民设施外,该庭干警还奔走于乡间小道,亲自为行动不便或有困难的当事人送达案件开庭信息、法庭人员情况、案件收费标准,并告知其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等诉讼信息等。为做好平息矛盾、化解纷争思想疏导工作,该庭注重案件的立案前调解和庭前调解,当事人接待室简单却温馨,法官褪下法官的光环,充当起调停人的角色,一杯热茶、几句暖话、真诚的微笑和耐心、细致的释法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当事人总是带着怨气而来,却带着满意回家,凌城法庭的法官们也亲切地被老百姓称作“凌城的正义使者”。

  睢宁法院在争优创先的路上不辞辛劳,小小的法庭也在前进的路上你追我赶,都在用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诠释着公正高效。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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