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法官深夜“家访”
2008-02-21 10:48:41
     中国法院网讯 (王洪 张春华)  2月19日晚9时许,家住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王寨社区的少年小华(化名)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小华的爸爸一开门,惊喜地发现竟然是樊城区法院刑二庭庭长马明和副庭长陈志明。

  “新学年开始了,我们利用夜晚时间专程来看望小华,别让邻居们看见!”马明庭长小声地说。

  小华是名因抢劫被判缓刑的失足少年,这件事儿除了樊城区法院刑二庭的法官外,周围群众很少有人知道。

  2007年,少年小华开始沉迷网络游戏,经常逃学,跑到网吧彻夜不归。他和3个社会青年一起玩。手里没钱了,有人提出“出去抢”,小华碍于哥们儿义气也跟着一起去了。深夜抢劫两名上网的少年,他们共抢了70多元,小亮只分到10块钱。事发后,小华的母亲领着他去自首。

  法庭审理此案中,法官考虑到小华还是在校学生,年龄尚小,法制观念淡薄,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在法官的帮助下,他还顺利地考上一所中专学校,学习成绩还不错。

  春节过后,为了不引起邻居们的注意和议论,打乱小华平静的生活,刑二庭庭长马明决定带着承办法官夜晚家访,了解近期思想和学习情况,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还专门给他买了三本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书籍。

  马明庭长拉着小华的手,鼓励他:“你一定要珍惜时光,好好学习,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将来为国家多做贡献。”

  小华连连点头:“法官叔叔没让我穿上囚衣,救了我一辈子。今天还给我送来书籍,我一定发奋努力,不会让你们失望。”

  小华只是当天法官回访的缓刑少年之一。近年来,该院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在审判全过程,建立以挽救为目的的“判后回访”制度,用爱心抚慰失足孩子的心灵,对少年犯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家访,把帮教延伸到少年犯家里,并联合学校、少年犯所在村(居)委、少管所等,把帮教体系延伸到社会,确保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不再重新犯罪,得到真正的挽救。自2006年至今,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2件176人,无一人重新犯罪。该院刑二庭因此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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